一种电梯断绳保护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894357阅读:3496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梯断绳保护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梯断绳保护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电梯断绳保护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家用电梯产业的迅速发展,电梯的安全性问题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其中因忽视电梯走车时发生的电梯钢丝绳断裂问题所导致的后果往往非常严重。

目前市场中所使用的电梯在电梯高速运行时没有一种可靠的装置来检测电梯钢丝绳是否断裂,在发生断裂时无法自动停运电梯,为此我们提出一种电梯断绳保护装置来解决以上存在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梯断绳保护装置,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没有一种可靠的装置来检测电梯钢丝绳是否断裂,在发生断裂时无法自动停运电梯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电梯断绳保护装置,包括承重梁,所述承重梁的两侧垂直焊接有支架,且承重梁的顶部通过螺栓固定安装有称重传感器;

所述称重传感器的顶部通过螺栓安装有绳头板,所述绳头板的顶部设有定向导套;

所述定向导套的顶部穿过断绳检测板上的通孔,且定向导套的顶部设有限位架,所述定向导套的内部垂直贯穿有电梯吊绳,且定向导套的外部位于断绳检测板与绳头板之间套设有断绳伸缩弹簧;

所述断绳检测板的两端通过螺丝固定安装有触点开关。

优选的,所述支架为倒L型结构,且支架的弯折处底部设有与触点开关位置对应的触点压罩。

优选的,所述支架的高度小于断绳伸缩弹簧正常拉伸状态下的高度与断绳检测板、绳头板、称重传感器和承重梁的高度之和。

优选的,所述称重传感器共安装有两个。

优选的,所述电梯吊绳的顶端通过回扣固定在绳头支架上,所述绳头支架水平插入在限位架的内部。

优选的,所述定向导套为高密度泡棉材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设计科学合理,操作安全方便,本实用新型设计了一种结构简单,成本低廉,能够快速反应电梯绳断的电梯断绳保护装置,本实用新型利用弹簧的回弹性,在电梯断绳时,弹簧自动回弹推动断绳检测板上升,触点开关与支架接触断开电梯安全回路达到快速停止电梯运行的目的,原理简单,反应速度快,适用于市场上大多数电梯的使用要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电梯断绳保护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电梯断绳保护装置的断绳伸缩弹簧和定向导套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触点开关、2-绳头板、3-支架、4-承重梁、5-称重传感器、6-电梯吊绳、7-断绳检测板、8-限位架、9-绳头支架、10-断绳伸缩弹簧、11-定向导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电梯断绳保护装置,包括承重梁4,承重梁4的两侧垂直焊接有支架3,且承重梁4的顶部通过螺栓固定安装有称重传感器5,两个称重传感器5间隔设置,为电梯吊绳6预留空间;

称重传感器5的顶部通过螺栓安装有绳头板2,绳头板2的顶部设有定向导套11,定向导套11保护电梯吊绳6,同时起到定向的作用,防止在电梯绳断时,单根电梯吊绳6发生严重偏移;

定向导套11的顶部穿过断绳检测板7上的通孔,且定向导套11的顶部设有限位架8,限位架8用于固定绳头支架9,定向导套11的内部垂直贯穿有电梯吊绳6,且定向导套11的外部位于断绳检测板7与绳头板2之间套设有断绳伸缩弹簧10;

断绳伸缩弹簧10正常状态下为压缩,在发生断绳事故时,由于缺少电梯轿厢的重力作用断绳伸缩弹簧10会自动回弹,断绳检测板7的两端通过螺丝固定安装有触点开关1,在断绳伸缩弹簧10发生回弹时推动断绳检测板7向上弹起,触点开关1与支架3接触启动。

支架3为倒L型结构,且支架3的弯折处底部设有与触点开关1位置对应的触点压罩,支架3的高度小于断绳伸缩弹簧10正常拉伸状态下的高度与断绳检测板7、绳头板2、称重传感器5和承重梁4的高度之和,在断绳伸缩弹簧10发生回弹情况时,较短的距离能够提高反应速度,降低伤亡程度,称重传感器5共安装有两个,电梯吊绳6的顶端通过回扣固定在绳头支架9上,绳头支架9水平插入在限位架8的内部,定向导套11为高密度泡棉材质,具备较好的伸缩和自动复位的性能。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该电梯断绳保护装置按正常程序安装好后,电梯轿厢顶部与电梯吊绳6底部的牵引装置连接,在正常情况下,电梯吊绳6受到电梯轿厢的重力作用推动断绳检测板7向下运动,断绳伸缩弹簧10呈收缩状态,触点开关1与支架3分离,同时两个称重传感器5检测到电梯轿厢的重力位于正常变动范围,且两个称重传感器5检测的数量相差不大,在发生电梯断绳时,断绳伸缩弹簧10立即向上弹起推动断绳检测板7向上运动,支架3与触点开关1发生碰撞,触点开关1断开电梯运行的安全回路,停止电梯运行。

以上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有关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还可以做出各种变化和变型,因此所有等同的技术方案也属于本实用新型的范畴,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应由权利要求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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