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防滚垛装置,特别涉及一种混凝土管桩的防滚垛装置。
背景技术:
管桩是体积较大的混凝土柱子,在放置的时候需要对其进行稳固,不然容易发生滚垛,由于其体积较大,重量也大,容易产生较大的危险,现有的为了防止发生滚垛现象,使得通过枕木以及木楔进行稳固,但是在使用过后木楔容易丢失,而且不同体积的管桩还需要用不同的木楔,操作麻烦。因此,我们提出一种混凝土管桩的防滚垛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混凝土管桩的防滚垛装置,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现有的为了防止发生滚垛现象,使得通过枕木以及木楔进行稳固,但是在使用过后木楔容易丢失,而且不同体积的管桩还需要用不同的木楔,操作麻烦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混凝土管桩的防滚垛装置,包括垫板、弧形板和套管,所述垫板的顶部左右两侧均设置有弧形板,所述弧形板的背面设置有第一固定座,所述第一固定座的内腔设置有第一固定轴,所述第一固定轴的外壁活动套设有第一螺纹杆的一端,所述第一螺纹杆的另一端插接于套管的顶部,所述套管的外壁设置有把手,所述套管的底部插接有第二螺纹杆的一端,所述第二螺纹杆的底部插接于垫板的顶部,所述垫板的底部两侧均设置有垫块。
进一步的,所述垫板的顶部开设有滑槽,所述滑槽内的左右两侧均设置有滑块,所述滑块的顶部插接有销轴。
进一步的,所述滑块的顶部右侧设置有第二固定座,所述第二固定座的内腔设置有第二固定轴,所述弧形板的底部活动套设于第二固定轴的外壁,所述滑块的顶部左侧设置有第三固定座,所述第三固定座的内腔设置有第三固定轴,所述第二螺纹杆的底部活动套设于第三固定轴的外壁。
进一步的,所述滑槽的内腔底部开设有数个与销轴相适配的限位槽。
进一步的,所述套管的上下两端内腔分别设置有与第一螺纹杆和第二螺纹杆相适配的第一内螺纹和第二内螺纹。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的混凝土管桩的防滚垛装置,通过弧形板和垫板连为一体,在放滚垛的过程中使用方便,而且有效的避免了丢失的现象。
2.本实用新型的混凝土管桩的防滚垛装置,通过滑块使得两组弧形板可调,从而适应不同体积的管桩,实用性强。
3.本实用新型的混凝土管桩的防滚垛装置,通过套管可调节弧形板的倾斜度,从而使得对应不同直径的管桩,调整不同的角度,达到提高稳固性的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混凝土管桩的防滚垛装置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混凝土管桩的防滚垛装置的垫板顶部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混凝土管桩的防滚垛装置的滑块和弧形板连接结构示意图。
图中:1、垫板;2、弧形板;3、第一固定座;4、第一固定轴;5、第一螺纹杆;6、套管;7、把手;8、第二螺纹杆;9、垫块;10、第三固定座;11、第三固定轴;12、限位槽;13、滑块;14、第二固定座;15、滑槽;16、销轴;17、第二固定座。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3所示,一种混凝土管桩的防滚垛装置,包括垫板1、弧形板2和套管6,所述垫板1的顶部左右两侧均设置有弧形板 2,所述弧形板2的背面设置有第一固定座3,所述第一固定座3 的内腔设置有第一固定轴4,所述第一固定轴4的外壁活动套设有第一螺纹杆5的一端,所述第一螺纹杆5的另一端插接于套管6 的顶部,所述套管6的外壁设置有把手7,所述套管6的底部插接有第二螺纹杆8的一端,所述第二螺纹杆8的底部插接于垫板1 的顶部,所述垫板1的底部两侧均设置有垫块9。
其中,所述垫板1的顶部开设有滑槽15,所述滑槽15内的左右两侧均设置有滑块13,所述滑块13的顶部插接有销轴16,通过销轴16能够将滑块13有效的固定。
其中,所述滑块13的顶部右侧设置有第二固定座17,所述第二固定座17的内腔设置有第二固定轴14,所述弧形板2的底部活动套设于第二固定轴14的外壁,所述滑块13的顶部左侧设置有第三固定座10,所述第三固定座10的内腔设置有第三固定轴 11,所述第二螺纹杆8的底部活动套设于第三固定轴11的外壁,通过第三固定座10和第二固定座17的活动性,使得弧形板2能够改变一定倾斜度。
其中,所述滑槽15的内腔底部开设有数个与销轴16相适配的限位槽12。
其中,所述套管6的上下两端内腔分别设置有与第一螺纹杆5 和第二螺纹杆8相适配的第一内螺纹和第二内螺纹。
工作原理:首先通过抽出销轴16,将滑块13进行滑动至指定位置后插上销轴13,然后更具管桩的弧度,对弧形板2的倾斜度进行调整,通过手持把手7转动套管6使得弧形板2改变角度,然后将管桩放置于两组弧形板2之间即可,该装置结构简单,便于操作,实用性强。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