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叉车起重机构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新型叉车外门架。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在用叉车一般都存在体积庞大,运行不灵活的缺点,虽然随着技术的进步,叉车的结构和功能已有了显著的改善,但是对于一些场地较小,货物堆放无序且地面平整度不高的搬运场所,普通叉车已经无法在此种环境下作业,或者作业效率极低,因为货物堆放无序使得门架只有升降和前倾功能的叉车无法直接搬运场地较内侧的货物,影响效率,目前现有叉车的门架一般都只具备前倾和升降功能,无法满足特殊工下快速况搬运货物,而且货叉架整体一般都是焊接固定的,使用不灵活。
因此,发明一种新型叉车外门架来解决上述问题很有必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叉车外门架,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新型叉车外门架,包括导程架,所述导程架顶端设置有限位板,所述导程架中部设置有连接横梁,所述导程架两侧均设置有导杆,所述导杆包括外导杆和内导杆,所述导杆之间设置有托板,所述托板两端均与外导杆固定连接,所述托板顶部倾斜设有第一液压伸缩杆,所述第一液压伸缩杆端部与连接横梁中部活动连接,所述导杆一端设置有第二液压伸缩杆以及另一端设置有限位槽,所述第二液压伸缩杆端部与内导杆端部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内导杆上设置有凹槽。
优选的,所述凹槽内部安装有滚轮,所述滚轮设置为可隐藏式活动结构。
优选的,所述第一液压伸缩杆两侧均设置有紧固板。
优选的,所述限位槽形状设置为U形。
优选的,所述导程架上设置有导程槽。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通过设置隐藏式活动结构的滚轮,可实现在不挪动其它货物的情况下轻松将搬运场地较内侧的货物运出,同时在货物托起运出时,起到辅助支撑的作用,大大提高了特殊工况下的货物搬运效率;通过第一液压伸缩杆的收缩以及限位槽的配合使用,可使外门架倾斜成一定角度,能够提升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稳定性;通过设置凹槽,用以隐藏滚轮,避免在常态下搬运货物时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提高搬运效率;通过设置紧固板,可固定第一液压伸缩杆,增强其安装的稳定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中:1导程架、2限位板、3连接横梁、4导杆、41外导杆、42内导杆、 5紧固板、6第一液压伸缩杆、7托板、8第二液压伸缩杆、9凹槽、10滚轮、 11限位槽、12导程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2所示的一种新型叉车外门架,包括导程架1,所述导程架1顶端设置有限位板2,可以对内门架上升位置进行一个限定,所述导程架1中部设置有连接横梁3,所述导程架1两侧均设置有导杆4,所述导杆4包括外导杆41和内导杆42,所述导杆4之间设置有托板7,便于安装第一液压伸缩杆6,所述托板7两端均与外导杆41固定连接,所述托板7顶部倾斜设有第一液压伸缩杆6,所述第一液压伸缩杆6端部与连接横梁3中部活动连接,所述导杆4一端设置有第二液压伸缩杆8以及另一端设置有限位槽11,所述第二液压伸缩杆8端部与内导杆42端部固定连接。
所述内导杆42上设置有凹槽9,用以隐藏滚轮10,避免在常态下搬运货物时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提高搬运效率,所述凹槽9内部安装有滚轮10,所述滚轮10设置为可隐藏式活动结构,可实现在不挪动其它货物的情况下轻松将搬运场地较内侧的货物运出,同时在货物托起运出时,起到辅助支撑的作用,所述第一液压伸缩杆6两侧均设置有紧固板5,用以固定第一液压伸缩杆6,增强其安装的稳定性,所述限位槽11形状设置为U形,可通过配合第一液压伸缩杆6的收缩,使外门架倾斜成一定角度,以提升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稳定性,所述导程架1上设置有导程槽12,用以安装内门架,同时可对内门架的上下运动进行约束。
本实用新型工作原理:在使用的过程中,需要将内门架安装在导程架1 的导程槽12内,而导程架1顶部的限位板2可以对内门架上升位置进行一个限定,搬运货物时,可通过第一液压伸缩杆6的收缩以及限位槽11的配合使用,使外门架倾斜成一定角度,能够提升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稳定性,当需要对一些场地较小,货物堆放无序且地面平整度不高的搬运场所进行货物搬运时,由于货物处在搬运场地较内侧,可以通过第二液压伸缩杆8的伸长,使导杆4上的内导杆42伸出,可实现在不挪动其它货物的情况下轻松将货物运出,同时隐藏在凹槽9内部的滚轮10会露出来,用以在货物托起运出时,起到辅助支撑的作用。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