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能实现混合与过滤的灌装箱体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750606发布日期:2018-06-22 13:02阅读:302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能实现混合与过滤的灌装箱体,属于自动化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自动化(Automation)是指机器设备、系统或过程(生产、管理过程)在没有人或较少人的直接参与下,按照人的要求,经过自动检测、信息处理、分析判断、操纵控制,实现预期的目标的过程。自动化技术广泛用于工业、农业、军事、科学研究、交通运输、商业、医疗、服务和家庭等方面。采用自动化技术不仅可以把人从繁重的体力劳动、部分脑力劳动以及恶劣、危险的工作环境中解放出来,而且能扩展人的器官功能,极大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因此,自动化是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重要条件和显著标志。

自动化的广义内涵至少包括以下几点:在形式方面,制造自动化有三个方面的含义:代替人的体力劳动,代替或辅助人的脑力劳动,制造系统中人机及整个系统的协调、管理、控制和优化。在功能方面,自动化代替人的体力劳动或脑力劳动仅仅是自动化功能目标体系的一部分。自动化的功能目标是多方面的,已形成一个有机体系。在范围方面,制造自动化不仅涉及到具体生产制造过程,而是涉及产品生命周期所有过程。

现有的灌装箱体在使用时不能实现过滤,导致在灌装时容易出现堵塞,其灌装时不能实现混合,效率低。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能实现混合与过滤的灌装箱体。

本发明的一种能实现混合与过滤的灌装箱体,它包含箱体本体、聚液板、进液嘴、混合叶轮、过滤网体、减震柱、出液板、出液连接螺纹套;箱体本体的上端安装有数个进液嘴,箱体本体的内上端安装有聚液板,聚液板的下端安装有管体,且管体内安装有数个混合叶轮,所述箱体本体的内下侧设置有过滤网体,过滤网体的中部通过减震柱与出液板连接,出液板焊接在箱体本体的下端,所述出液板的底部设置有数个安装孔,安装孔内安装有出液连接螺纹套。

作为优选,所述过滤网体的中部为平直端,且过滤网体的两侧为倾斜端,其倾斜的角度为30-45°。

作为优选,所述混合叶轮为涡轮式混合叶轮。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便于实现快速集液与过滤,其能实现缓冲力度,使用方便,操作简便。

附图说明:

为了易于说明,本发明由下述的具体实施及附图作以详细描述。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箱体本体;2-聚液板;3-进液嘴;4-混合叶轮;5-过滤网体;6-减震柱;7-出液板;8-出液连接螺纹套。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了,下面通过附图中示出的具体实施例来描述本发明。但是应该理解,这些描述只是示例性的,而并非要限制本发明的范围。此外,在以下说明中,省略了对公知结构和技术的描述,以避免不必要地混淆本发明的概念。

如图1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它包含箱体本体1、聚液板2、进液嘴3、混合叶轮4、过滤网体5、减震柱6、出液板7、出液连接螺纹套8;箱体本体1的上端安装有数个进液嘴3,箱体本体1的内上端安装有聚液板2,聚液板2的下端安装有管体,且管体内安装有数个混合叶轮4,所述箱体本体1的内下侧设置有过滤网体5,过滤网体5的中部通过减震柱6与出液板7连接,出液板7焊接在箱体本体1的下端,所述出液板7的底部设置有数个安装孔,安装孔内安装有出液连接螺纹套8。

进一步的,所述过滤网体5的中部为平直端,且过滤网体5的两侧为倾斜端,其倾斜的角度为30-45°,所述过滤网体5的一侧设置有排污阀(图中未标识)。

进一步的,所述混合叶轮4为涡轮式混合叶轮。

本具体实施方式的工作原理为:在使用时通过进液嘴3实现进液,同时通过聚液板2实现聚液,聚液后,通过混合叶轮4实现快速混合,且通过过滤网体5实现快速过滤,且在受力时,通过减震柱6实现减震,同时通过出液板7上的出液连接螺纹套8实现灌装嘴的安装,使用方便,操作简便,能提高效率。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本发明使用到的标准零件均可以从市场上购买,异形件根据说明书的和附图的记载均可以进行订制,各个零件的具体连接方式均采用现有技术中成熟的螺栓、铆钉、焊接等常规手段,机械、零件和设备均采用现有技术中,常规的型号,加上电路连接采用现有技术中常规的连接方式,在此不再详述。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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