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自动粉状物料库底均化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297329发布日期:2018-12-18 21:17阅读:520来源:国知局
全自动粉状物料库底均化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粉状物料库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粉状物料库底均化系统。



背景技术:

粉状物料库(通常简称粉库)是建材、电力、交通等行业重要的生产设施,如生料库、水泥库、粉煤灰、石粉库等,其功能主要是将粉状物料加入其中并进行均化,使其成分均匀一致,保证粉状物料的后续加工质量。

粉状物料中含有较大量的微粉颗粒,微粉颗粒受表面能的影响,微粉颗粒之间的距离越近,所表现出来的吸附力越大,而处于粉库中的微粉颗粒受粉库内壁的约束和微粉颗粒本身的压力作用,微粉颗粒所表现出的吸附力更大;在生产过程中,加之微粉颗粒由受水分等因素的影响,粘库、棚库、抽芯等不正常堆库现象就不可避免,这些不正常堆库现象使得粉库对粉状物料的堆切均化功能和储存功能大幅度下降。

现常用的粉库结构通常包括设置在粉库顶部的进料装置和进料均化装置,粉库底部设置基座,基座上表面为倒圆锥形,基座上位于倒圆锥侧面上布置若干蠕动充气箱,蠕动充气箱通常为顶部设置多孔的长方体空心结构,充气箱连接外部高压供气装置,通过对蠕动充气箱提供高压空气使其喷吹倒圆锥形斜面上的粉状物料,达到初步均化和促使其流动的作用;基座上位于滑槽底部设置出料口,出料口上方布置减压锥,减压锥内设置沸腾充气箱,圆锥形斜面上流动的粉状物料通过减压锥上的过料口进入减压锥,并在沸腾充气箱的强风作用下进一步充分混合均化,最后通过出料口送出,基座位于出料口下方安装物料输送装置。

这种结构在实际使用中仍暴露出一些问题,蠕动充气箱通过大孔喷吹,需保持持续工作,风量需求较大,需要多台大功率风机提供高压空气,设备成本和能源消耗均较高,而且大孔喷吹使粉状物料受风不均匀,均化效果较差;基座上表面呈整体倒圆锥形,对于均化处理量大的场合或者对于休止角较大的物料,基座体积变大,建造难度升高,所以现有结构的粉库均化能力较低,难以形成规模。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均化能力高,降低能耗,提高均化效果的全自动粉状物料库底均化系统。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全自动粉状物料库底均化系统,包括位于粉状物料库底部的基座,所述基座上设有至少两个呈倒锥形设置的防堆槽,所述防堆槽的底部设有出料口,至少一个所述出料口构成出料组,所述基座位于每个所述出料组下方布置有物料输出装置;所述防堆槽上位于所述出料口上方设有减压锥,所述减压锥的侧壁上设有过料口;所述防堆槽的周面上固定设有若干顶部开口的防堆吹料箱,所述减压锥内位于所述过料口处固定设有顶部开口的强风吹料箱,所述防堆吹料箱和所述强风吹料箱上分别位于顶部开口处固定安装有滤尘透气布,每个所述防堆槽处的若干所述防堆吹料箱共同连接有单槽布风管,所述强风吹料箱连接有强风布风管,所述单槽布风管和所述强风布风管伸出粉状物料库的库壁共同连接有库外布风管,所述单槽布风管和所述强风布风管与所述库外布风管之间均设有供风控制阀,所述供风控制阀连接有控制装置,所述库外布风管连接有高压供气装置。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基座上设有八个所述防堆槽,每四个所述防堆槽底部的所述出料口构成一所述出料组。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单槽布风管和所述强风布风管与所述供风控制阀之间还设有供风逆止阀。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高压供气装置包括风机。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防堆槽呈倒四棱锥形,所述防堆槽的侧面倾斜角度为25°~40°。

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将基座上的倒锥形分为若干个防堆槽,可减小粉状物料休止角对基座体积的影响,若干个防堆槽的设置可成倍提高均化能力,便于形成规模;本实用新型通过滤尘透气布可防止粉状物料进入箱内,方便进行间歇喷吹,从而降低能耗,同时可将箱内高压空气细分为数量庞大的细小空气流,形成无规则喷吹,均化效果更好。

附图说明

以下附图仅旨在于对本实用新型做示意性说明和解释,并不限定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其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正视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的I处结构放大示意图;

图3是图1的II处结构放大示意图;

图4是图1的A-A结构放大示意图,图中以点画线示意防堆槽边线,以方形细实线示意防堆吹料箱和强风吹料箱,以圆弧状细实线示意减压锥,以粗实线示意单槽布风管、强风布风管和库外布风管;

图5是图3仅示意防堆槽、防堆吹料箱和强风吹料箱的结构示意图,并对其中一所述防堆槽处的防堆吹料箱和强风吹料箱不示意;

图6是图3仅示意单槽布风管、强风布风管和库外布风管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粉状物料库;2-基座;21-防堆槽;22-出料口;23-减压锥;24-过料口;31-防堆吹料箱;32-强风吹料箱;33-滤尘透气布;34-单槽布风管;35-强风布风管;41-库外布风管;42-风机;43-供风控制阀;44-供风逆止阀;45-控制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在下面的详细描述中,只通过说明的方式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示范性实施例。毋庸置疑,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认识到,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以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对所描述的实施例进行修正。因此,附图和描述在本质上是说明性的,而不是用于限制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如图1至图6共同所示,全自动粉状物料库底均化系统,包括位于粉状物料库1底部的基座2,所述基座2上设有至少两个呈倒锥形设置的防堆槽21,所述防堆槽21的底部设有出料口22,至少一个所述出料口22构成出料组,所述基座2位于每个所述出料组下方布置有物料输出装置。本实施例所述基座2上设有八个所述防堆槽21,每四个所述防堆槽21底部的所述出料口22构成一所述出料组,每组所述出料组的四个所述出料口22呈直线布置,所述物料输出装置可以为出料斜槽,也可以为皮带输送机或者螺旋输送机等,所述物料输出装置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所熟知的,在此不再赘述且在图中未示出。所述防堆槽21呈倒四棱锥形,这样所述防堆槽21的建造更为容易,在所述基座2上也更好布置,所述防堆槽21的侧面倾斜角度为25°~40°。

所述防堆槽21上位于所述出料口22上方设有减压锥23,所述减压锥23的侧壁上设有过料口24。所述减压锥23也称中心混合室,所述减压锥23将库内空间分为外环区和内环区,每个所述防堆槽21处所述减压锥23外部为外环区,内部为内环区。所述减压锥23通过减压作用,将进入到内环区内的粉状物料进行强风喷吹,达到充分搅拌均匀的效果,所述减压锥23为本领域的公知技术,在此不再赘述。

所述防堆槽21的周面上固定设有若干顶部开口的防堆吹料箱31,所述减压锥23内位于所述过料口24处固定设有顶部开口的强风吹料箱32,所述防堆吹料箱31和所述强风吹料箱32均为五面通过钢板密封焊接、顶面开口的结构,当然所述防堆吹料箱31朝向所述减压锥23设置。所述防堆吹料箱31和所述强风吹料箱32上分别位于顶部开口处固定安装有滤尘透气布33,所述滤尘透气布33可采用涤纶透气布,其内部细小的间隙可有效阻挡粉状物料通过,从而可减少粉状物料进入箱内空间,提供了所述防堆吹料箱31和所述强风吹料箱32间歇吹料的可能性。所述滤尘透气布33可将向内的高压空气细分为数量庞大且没有规则的细小空气流,不但提高了气流强度,而且不规则的细小空气流能更好地充入粉状物料之内,降低粉状物料表面能,使粉状物料更活化松动,提高了均化效果。所述滤尘透气布33同时对出气量进行了限制,即较小量的风量供给即可实现较高的均化效果。

每个所述防堆槽21处的若干所述防堆吹料箱31共同连接有单槽布风管34,本实施例示意每个所述防堆槽21处的若干所述防堆吹料箱31连接三根或者四根所述单槽布风管34。所述强风吹料箱32连接有强风布风管35,本实施例示意每组所述出料组对应的四个减压锥23处的所述强风吹料箱32共同连接一个所述强风布风管35。所述单槽布风管34和所述强风布风管35伸出粉状物料库1的库壁共同连接有库外布风管41,所述单槽布风管34和所述强风布风管35与所述库外布风管41之间均设有供风控制阀43,所述供风控制阀43连接有控制装置45,所述库外布风管41连接有高压供气装置。所述高压供气装置包括风机42,所述控制装置45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所熟知的,在此不再赘述。本实施例通过所述供风控制阀43可单独对某个防堆槽21或者某一组防堆槽21处的吹料进行控制,如以单个防堆槽21为单位,八个所述防堆槽21处的所述防堆吹料箱31依次循环吹料,或者以两个所述防堆槽21为一组,四组所述防堆槽21处的所述防堆吹料箱31依次循环吹料,又或者以单个所述防堆槽21的部分所述防堆吹料箱31和其相邻所述防堆槽21的部分所述防堆吹料箱31为一组,相邻所述防堆槽21的剩余所述防堆吹料箱31与下一相邻所述防堆槽21的部分所述防堆吹料箱31为一组,依次循环吹料等,这样可减少风机42在同一时间的供风量,有效降低能耗。所述强风吹料箱32可持续供风,也可间隙性供风。

本实施例所述单槽布风管34和所述强风布风管35与所述供风控制阀43之间还设有供风逆止阀44。

本实施例将所述基座2上的倒锥形分为若干个所述防堆槽21,可减小粉状物料休止角对所述基座2体积的影响,若干个所述防堆槽21的设置可成倍提高均化能力,便于形成规模;本实施例通过所述滤尘透气布33可防止粉状物料进入箱内,方便进行间歇喷吹,从而降低能耗,同时可将箱内高压空气细分为数量庞大的细小空气流,形成无规则喷吹,均化效果更好。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及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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