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轮胎分切回收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980535阅读:276来源:国知局
废旧轮胎分切回收机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车辆工程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废旧轮胎分切回收机构。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汽车数量的猛增而带来废旧轮胎数量与日聚增,这些废旧轮胎除小部分用作翻新再利用和船舶用靠垫外,绝大部分轮胎因其橡胶中有多层纤维布而不能直接回收再生,大量的废旧轮胎只能露天占地堆放,从环保角度又不能焚烧,一般的处理利用方法是将其粉碎后直接利用或进一步粉磨重新加工;传统的轮胎初步粉碎时无法得到较为整齐的颗粒,不利于其直接利用,另外传统的直接将轮胎分割成块后进行粉碎的做法对于粉碎机的要求较高,粉磨效率低下,质量较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能够将废旧轮胎分切成均等大小的颗粒的废旧轮胎分切回收机构。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废旧轮胎分切回收机构,包括切条机构和分切机构,所述切条机构包括切刀机构、牵拉机构和驱动机构,切刀机构设于牵拉机构的右侧,切刀机构包括切刀和刀座,切刀安装在刀座内,切刀机构设有数个,底部安装在切刀底座上,牵拉机构包括上压辊和下压辊,上压辊与下压辊的表面均设有均匀排布的压齿,上压辊安装在上压辊轴上,下压辊安装在下压辊轴上,驱动机构包括切条减速电机,切条减速电机的输出轴上安装主动齿轮,主动齿轮与下压辊轴上的从动齿轮啮合,下压辊轴和上压辊轴上均设有传动齿轮,下压辊轴和上压辊轴上的传动齿轮啮合;牵拉机构的左侧设有分切机构,分切机构包括分切台面、分切减速电机、分切刀片和风机,分切减速电机的输出轴上安装分切刀片,分切刀片的后侧安装风机,分切台面上设有与分切刀片配合的槽口,风机安装在分切台面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所述切刀机构等距排布。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所述分切台面所在平面位于上压辊和下压辊之间。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所述分切刀片整体呈扇形。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所述切刀为可拆卸式结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废旧轮胎分切回收机构能够将废旧轮胎分切成均等大小的颗粒,有利于轮胎颗粒的直接利用和轮胎颗粒的下一步的粉碎,解决了传统的轮胎初步粉碎时无法得到较为整齐的颗粒,不利于其直接利用的问题,并且投入进一步的粉磨时能够提高粉末效率和质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正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切条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分切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分切刀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废旧轮胎分切回收机构,包括切条机构和分切机构,所述切条机构包括切刀机构、牵拉机构和驱动机构,切刀机构设于牵拉机构的右侧,切刀机构包括切刀1和刀座2,切刀1安装在刀座2内,切刀机构设有数个,底部安装在切刀1底座上,牵拉机构包括上压辊3和下压辊4,上压辊3与下压辊4的表面均设有均匀排布的压齿5,上压辊3安装在上压辊轴上,下压辊4安装在下压辊轴上,驱动机构包括切条减速电机6,切条减速电机6的输出轴上安装主动齿轮7,主动齿轮7与下压辊轴上的从动齿轮8啮合,下压辊轴和上压辊轴上均设有传动齿轮9,下压辊轴和上压辊轴上的传动齿轮9啮合;

牵拉机构的左侧设有分切机构,分切机构包括分切台面10、分切减速电机11、分切刀片12和风机13,分切减速电机11的输出轴上安装分切刀片12,分切刀片12的后侧安装风机13,分切台面10上设有与分切刀片12配合的槽口,风机13安装在分切台面10上。

上述,切刀机构等距排布。

上述,分切台面10所在平面位于上压辊3和下压辊4之间。

上述,分切刀片12整体呈扇形。

上述,切刀1为可拆卸式结构。便于切刀1在磨损后的更换。

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特点及其工作原理:切条机构将轮胎分为数条,然后通过牵拉机构将初步分切后的轮胎条送至分切机构的分切刀片12处,切条减速电机6带动扇形的分切刀片12转动,将轮胎条分切成均等大小的颗粒,然后通过分机吹落分切平台,统一收集。本实用新型能够将废旧轮胎分切成均等大小的颗粒,有利于轮胎颗粒的直接利用和轮胎颗粒的下一步的粉碎。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