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锅炉受热面蛇形管系统中的连接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82962阅读:54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锅炉设备领域,具体是一种锅炉受热面蛇形管系统中的连接装置。



背景技术:

在锅炉行业中,有两种连接方式,第一种,是用两组或三组扁钢将所有蛇形管焊接成矩形网格状,来固定蛇形管,这种连接方式由于结构简单,成本较低,早期被广泛使用在低压、小容量锅炉中。但是,该结构存在刚性连接,无法消除膨胀差问题,经常出现扁钢焊缝拉裂现象,因此这种连接方式已逐渐被淘汰。第二种,用两根耐热扁钢压制成波浪形状,用这两根扁钢对夹成排的蛇形管,扁钢与扁钢之间焊接,扁钢与蛇形管不焊接,用两组或三组这样的管夹,将蛇形管连接成成矩形网格状,这种结构扁钢与管夹是活动的,可以吸收膨胀差,因此这种连接方式已得到广泛使用。但是,该结构较为复杂,用材较多,容易松动,易滑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锅炉受热面蛇形管系统中的连接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锅炉受热面蛇形管系统中的连接装置,包括左焊接头、右焊接头、左联接板、右联接板、折弯板和隔热套,所述左焊接头的右端连接左联接板,左联接板的右端连接折弯板,折弯板的右端连接右联接板,右联接板的右端连接右焊接头;所述左焊接头和右焊接头均采用方板状结构,左焊接头的左端和右焊接头的右端均设有圆弧状的焊接槽,圆弧状的焊接槽可以增加焊接面积,从而使得连接强度更高;所述左联接板和右联接板均采用焊接的形式与折弯板固定连接,折弯板采用连续U型结构,且折弯板采用一体式结构,通过板式折弯机的连接折弯便可实现折弯板的连续U型结构,由于折弯板本身结构特性,当相邻蛇管受热产生形变时,折弯板则受到压缩力,此时在折弯板本身的弹性作用下,折弯板会将膨胀差抵消,这样便避免了刚性连接所出现的问题,同时整体结构也非常的简单。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折弯板采用弹簧钢板制成,整体具有较好的回弹力。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隔热套套在折弯板的外侧,利用隔热套防止折弯板受到过高温度影响而产生损坏。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合理,造价低廉,安装方便,采用连续U型的折弯板,当相邻蛇管受热产生形变时,折弯板则受到压缩力,此时在折弯板本身的弹性作用下,折弯板会将膨胀差抵消,这样便避免了刚性连接所出现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锅炉受热面蛇形管系统中的连接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左焊接头、2-右焊接头、3-左联接板、4-右联接板、5-折弯板、6-焊接槽、7-隔热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锅炉受热面蛇形管系统中的连接装置,包括左焊接头1、右焊接头2、左联接板3、右联接板4、折弯板5和隔热套7,所述左焊接头1的右端连接左联接板3,左联接板3的右端连接折弯板5,折弯板5的右端连接右联接板4,右联接板4的右端连接右焊接头2;所述左焊接头1和右焊接头2均采用方板状结构,左焊接头1的左端和右焊接头2的右端均设有圆弧状的焊接槽6,圆弧状的焊接槽6可以增加焊接面积,从而使得连接强度更高;所述左联接板3和右联接板4均采用焊接的形式与折弯板5固定连接,折弯板5采用连续U型结构,且折弯板5采用一体式结构,通过板式折弯机的连接折弯便可实现折弯板5的连续U型结构,由于折弯板5本身结构特性,当相邻蛇管受热产生形变时,折弯板5则受到压缩力,此时在折弯板5本身的弹性作用下,折弯板5会将膨胀差抵消,这样便避免了刚性连接所出现的问题,同时整体结构也非常的简单。

所述折弯板5采用弹簧钢板制成,整体具有较好的回弹力。

所述隔热套7套在折弯板5的外侧,利用隔热套7防止折弯板5受到过高温度影响而产生损坏。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左焊接头1的左端和右焊接头2的右端均设有圆弧状的焊接槽6,圆弧状的焊接槽6可以增加焊接面积,从而使得连接强度更高,折弯板5采用连续U型结构,且折弯板5采用一体式结构,由于折弯板5本身结构特性,当相邻蛇管受热产生形变时,折弯板5则受到压缩力,此时在折弯板5本身的弹性作用下,折弯板5会将膨胀差抵消,这样便避免了刚性连接所出现的问题,同时整体结构也非常的简单。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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