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然排烟掺冷风混匀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209215阅读:710来源:国知局
一种自然排烟掺冷风混匀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管道降温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自然排烟掺冷风混匀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国内用于轧钢的常规燃烧加热炉从生产运行状况来看,一般都在自然排烟的烟道中设置空气换热器用来预热空气,其主要目的是提高加热炉整体热效率,节约燃料消耗量,减少生成成本。为了保护空气换热器,通常都在进入空气换热器前的烟道中设置掺冷风装置用于降低烟温,以达到保护空气换热器的目的;然而现有自然排烟烟道内设计的掺冷风装置不尽合理,管道内的烟气温度降温不均匀,且效果不理想;同时由于烟气高温及氧化等共同作用,换热器设备使用寿命大约在1-3年左右,需要经常更换,给加热炉的日常维护和操作带来很多不利因素。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自然排烟掺冷风混匀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现有自然排烟烟道内设计的掺冷风装置不尽合理,管道内的烟气温度降温不均匀,且效果不理想;同时由于烟气高温及氧化等共同作用,换热器设备使用寿命大约在1-3年左右,需要经常更换,给加热炉的日常维护和操作带来很多不利因素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自然排烟掺冷风混匀装置,包括总烟管,所述总烟管的外部固定安装有掺冷风混匀装置,所述掺冷风混匀装置由掺冷风总管和掺冷风支管组成,所述掺冷风总管固定安装在总烟管上,并为圆形结构状,所述掺冷风支管的一端与掺冷风总管固定连接,另一端插入总烟管内。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掺冷风总管1和掺冷风支管分别采用Q235钢管和A304不锈钢制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总烟管采用钢板管制成,并且总烟管内壁覆盖有一层耐火材料。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掺冷风支管内的冷风流向与总烟管内的烟气流向为同一方向。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掺冷风支管插接在总烟管内的深度不超过耐火材料表面。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掺冷风总管的一端与鼓风机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掺冷风支管的数量一般为4-6个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自然排烟掺冷风混匀装置,通过设置的掺冷风混匀装置,由于掺冷风混匀装置由掺冷风总管和掺冷风支管组成,掺冷风总管在总烟管上,并通过鼓风机送风,冷风通过4-6个掺冷风支管流入总烟管内,对烟气进行搅拌,从而降低管道内的烟气温度;而且本装置,不仅制造成本低,同时大大提高了换热器的使用寿命,而且安装便易,日常的维护和操作也更加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烟道掺冷风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掺冷风总管道与总烟管连接示意图。

图中:1-总烟管;2-掺冷风混匀装置;3-掺冷风总管;4-掺冷风支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自然排烟掺冷风混匀装置,包括总烟管1,总烟管1采用钢板管制成,并且总烟管1内壁覆盖有一层耐火材料,进行内绝热,总烟管1的外部固定安装有掺冷风混匀装置2,掺冷风混匀装置2由掺冷风总管3和掺冷风支管4组成,掺冷风总管3和掺冷风支管4分别采用Q235钢管和A304不锈钢制成,以提高使用寿命,掺冷风总管3为圆形结构,并固定安装在总烟管1上,掺冷风支管4的数量一般为4-6 个,以保证掺冷风效果,掺冷风支管4的一端与掺冷风总管3固定连接,另一端插入总烟管1内,掺冷风支管4插接在总烟管1内的深度不超过耐火材料表面,掺冷风支管4内的冷风流向与总烟管1内的烟气流向为同一方向,以便冷风顺利斜插入,同时起到一定的引射作用,不增加烟气额外阻力。

本实用新型的自然排烟掺冷风混匀装置,通过设置的掺冷风混匀装置2,由于掺冷风混匀装置2由掺冷风总管3和掺冷风支管4组成,掺冷风总管3在总烟管1上,并通过鼓风机送风,冷风通过4-6个掺冷风支管5流入总烟管1内,对烟气进行搅拌,从而降低管道内的烟气温度;而且本装置,不仅制造成本低,同时大大提高了换热器的使用寿命,而且安装便易,日常的维护和操作也更加方便。

综上:本实用新型的自然排烟掺冷风混匀装置,简单可靠、方便适用、所花费用也非常低廉,有效的解决了现有自然排烟烟道内设计的掺冷风装置不尽合理,管道内的烟气温度降温不均匀,且效果不理想;同时由于烟气高温及氧化等共同作用,换热器设备使用寿命大约在1-3年左右,需要经常更换,给加热炉的日常维护和操作带来很多不利因素的问题。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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