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香料香精烘干用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操作台和至少两个烘盘,所述操作台由台面和支架组成,所述台面设有四个固定插口,所述烘盘相互上下叠放,最底端的烘盘通过其底面设有的四个弹簧支脚分别插入相应的固定插口固定,最顶端的烘盘通过其设有的限位板设有的进料管连接一进料斗。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香料香精烘干用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设有振动机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香料香精烘干用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料管为伸缩管,该进料管通过其设有的螺纹接口与进料斗设有的螺纹接头连接固定。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香料香精烘干用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烘盘顶面也设有四个固定插口,所述固定插口与弹簧支脚上下相对应,两相邻的烘盘通过弹簧支脚与固定插口连接固定,所述烘盘底板均设有一通料口,所述通料口设有相适配的盖子,且该通料口与进料管上下相对应。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香料香精烘干用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板通过其左右两侧设有的插块分别插入烘盘左内壁和右内壁相应设有的卡槽固定。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香料香精烘干用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烘盘左内壁和右内壁均等距设有一排卡槽,该烘盘左内壁和右内壁设有的卡槽分别相互平行对应,所述烘盘左内壁还设有刻度标示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