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热处理炉用测温架及箱式炉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21010阅读:615来源:国知局
一种热处理炉用测温架及箱式炉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热处理炉用测温装置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热处理炉用测温架及箱式炉。



背景技术:

热处理工件特别是批量热处理工件对使用的热炉有炉温均匀性要求,对于流水线式处理加工的工件,炉温均匀性影响着产品质量的均匀性,因此,生产过程中对炉温均匀性进行实时测量有重要意义,典型的长方形式测温架主要用于空载测试和部分封闭运行的箱式炉装载测试,而且是周期性测试,并不能实现实时测量,因此,无法保证工件产品的质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通过提供一种热处理炉用测温架及箱式炉,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现有的测温架无法实现实时测量,无法保证工件产品的质量的技术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一方面,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热处理炉用测温架,包括:位于矩形四角处的四根立柱和支撑四根立柱的底架,每根立柱两端侧均设置热电偶,底架中心设置热电偶。

进一步地,所述底架呈Z字结构或工字结构。

进一步地,所述底架呈日字结构。

进一步地,所述立柱与立柱之间或者立柱与底架之间设置加强筋,且所述加强筋位于测温架相对两侧。

另一方面,还提供了一种箱式炉,包括炉体、上述的热处理炉用测温架、模具,所述模具包括模具架和矩阵模头,模具架通过滚轮连接炉体顶端的轨道,所述测温架位于所述炉体中心位置,炉体相对两侧设置开口,并设置关闭门,所述矩阵模头处于测温架的中心区域,且矩阵模头在滚轮的带动下穿行于炉体相对两侧设置的开口之间。

采用本实用新型中的一个或者多个技术方案,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由于采用位于矩形四角处的四根立柱和支撑四根立柱的底架,每根立柱两端侧均设置热电偶、底架中心设置热电偶,能够实现实时测量,并保证工件产品的质量。

2、由于在该箱式炉中采用将模具的矩阵模头处于测温架的中心区域,且矩阵模头在滚轮的带动下穿行于炉体相对两侧设置开口之间,能够有效测量矩阵模头上待测工件的所处区域的温度,同时方便模具穿行于炉体相对两侧设置的开口之间,实现流水线运行。

附图说明

图1、图2为现有技术中长方形式测温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3-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热处理炉用测温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6、图7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有加强筋的测温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8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箱式炉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通过提供一种热处理炉用测温架及箱式炉,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现有的测温架无法实现实时测量,无法保证工件产品的质量的技术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下面将结合说明书附图以及具体的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说明。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热处理炉用测温架,如图3、图4所示,包括:位于矩形四角处的四根立柱10和支撑四根立柱10的底架,每根立柱10两端侧均设置热电偶101,底架中心设置热电偶201。由于在该立柱两端侧设置热电偶101以及在底架中心设置热电偶201,进而能够均匀采集炉内的温度,使得测量更加准确。该热电偶201安装在测温架上,形成一个方形空间区域。

在具体的实施方式,如图3所示,该底架呈Z字结构,如图4所示,该底架呈工字结构,总之,能够使得该底架能稳固即可。

如图3所示,该底架还可以呈日字结构,保障该底架的稳定性。

为了保证该测温架的稳定性,该立柱10与立柱10之间或者立柱10与底座之间设置有加强筋101,且该加强筋101位于测温架的相对两侧。如图6、图7所示,以底座呈日字结构为例,设置的加强筋结构示意图。之所以将加强筋101设置在测温架的相对两侧,即测温架长条状的左右两侧,为了保障设置于该测温架中心区域的模具能够顺利的前后通行。

基于相同的发明构思,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箱式炉,如图8所示,该箱式炉包括:炉体801、上述的热处理炉用测温架802、模具、该模具包括模具架803和矩阵模头804,该模具架803通过滚轮805连接炉体801顶端的轨道806,该测温架802位于炉体801中心位置,炉体801相对两侧设置开口A1,A2,并设置关闭门,该矩阵模头804处于测温架802的中心区域,且矩阵模头804在滚轮805的带动下穿行于炉体801相对两侧设置的开口A1,A2之间,实现流水线运行。

测温架的底座和立柱10的尺寸是根据模具而定的,该箱式炉两端不同的周期性开关门会造成门附近温度的较大波动,而实际生产则重点关注加工工件所在的区域的温度均匀性,因此,该模具一般位于测温架中心区域,且,该模具能够随滚轮带动随轨道在移动至箱式炉的开口处,待加热的工件附着在矩阵模头804上,从而能够随矩阵模头804置于热电偶201形成的空间区域中心。实现有效测温。

尽管已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但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一旦得知了基本创造性概念,则可对这些实施例作出另外的变更和修改。所以,所附权利要求意欲解释为包括优选实施例以及落入本实用新型范围的所有变更和修改。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实用新型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实用新型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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