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蒸汽除冰式空温气化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422162发布日期:2018-12-28 19:20阅读:843来源:国知局
一种蒸汽除冰式空温气化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工业气体设备及低温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蒸汽除冰式空温气化器。



背景技术:

空温气化器在运行一段时间之后,低温液体在与空气换热升温之后,会使周围空气中的水汽冷凝成为冰雪,附着在翅片上面,减小了换热面积,影响了换热。尤其是在低温条件下使用时,一旦空气湿度达到一定程度,空温气化器外壁面的结冰现象就难以避免,而出现结冰现象后又会进一步加剧换热条件恶化,使得壁面上的霜越来越多,最终导致空温气化器无法正常工作。传统的方式是采用棍棒敲击冰雪,但是这样对设备不好也有危险,有的是为设备加个顶棚,或者在设备管道周围捆扎伴热带,加上简单的保温层,伴热带的电源控制,根据需要例如常开啦,或者人工手动打开关闭,或者设置温控开关,温度低自动打开,但这些方式都过于复杂且成本太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蒸汽除冰式空温气化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目前空温气化器在气温低的条件下,环境因素会影响汽化器换热效果,无法从根本上消除结冰现象的出现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蒸汽除冰式空温气化器,包括底座、支撑架、框架、气化单元、气化器进口管路、气化器出口管路、蒸汽进口管路、喷射管及喷射口;所述底座位于最下方,所述支撑架安装在底座上,在所述支撑架上安装框架,所述气化单元安装在框架内,所述气化单元内部为翅片结构,所述气化单元的一端连接气化器进口管路,所述气化单元的另一端连接气化器出口管路,所述蒸汽进口管路连接两条喷射管,所述两条喷射管纵向插入气化单元的翅片中间,在所述两条喷射管上开设有无数个喷射口,所述蒸汽进口管路与支撑架固定。

优选的,所述蒸汽进口管路为一进两出管路。

优选的,所述气化器进口管路连接低温液体,所述低温液体包括但不限于LNG、LO2、LN2、LAr、LCO2。

优选的,所述气化器出口管路连接储罐、气瓶或管道。

优选的,所述蒸汽进口管路连接高温蒸汽。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的蒸汽除冰式空温气化器,由于空温气化器应用的LNG气化站、LNG加注站的现场一般有蒸汽提供,因此本实用新型利用现场蒸汽对空温气化器进行有效除冰,当有结冰现象出现时打开蒸汽进口管路将高温蒸汽送入气化单元,雾化喷射至气化单元表面,消除结冰。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简单、除冰高效、既安全又实用,且成本低廉,具有现实的意义。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1中:底座101、支撑架102、框架103、气化单元104、气化器进口管路105、气化器出口管路106、蒸汽进口管路107、喷射管108、喷射口109。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的蒸汽除冰式空温气化器,由底座101、支撑架102、框架103、气化单元104、气化器进口管路105、气化器出口管路106、蒸汽进口管路107、喷射管108及喷射口109组成。底座101位于最下方,支撑架102安装在底座101上,在支撑架102上安装框架103,气化单元104安装在框架103内,气化单元104内部为翅片结构,气化单元104的一端连接气化器进口管路105,气化单元104的另一端连接气化器出口管路106。蒸汽进口管路107连接两条喷射管108,两条喷射管108纵向插入气化单元104的翅片中间,在两条喷射管108上开设有无数个喷射口109,蒸汽进口管路107与支撑架102固定。

本实用新型的使用方法和工作原理如下:请参阅图1,空温气化器通过气化器进口管路105导入低温液体,例如LNG,在气化单元104中利用低温液态气体在液态与气态间转换时与环境产生热交换进行工作,汽化吸热,最终形成气态从气化器出口管路106导出。同时利用现场蒸汽对气化单元104进行有效除冰。当气化单元104有结冰现象出现时,打开蒸汽进口管路107将高温蒸汽送入气化单元104中,高温蒸汽通过喷射管108及喷射口109雾化喷射至气化单元4的翅片表面,从而消除结冰现象。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简单、高效地除冰、既安全又实用,且成本低廉,具有现实的意义。

上述的对实施例的描述是为便于该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理解和应用本专利。熟悉本领域技术的人员显然可以容易地对这些实施例做出各种修改,并把在此说明的一般原理应用到其他实施例中而不必经过创造性的劳动。因此,本实用新型不限于这里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揭示,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范畴所做出的改进和修改都应该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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