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加热灶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283345发布日期:2020-12-15 08:23阅读:98来源:国知局
电加热灶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电加热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是涉及一种电加热灶具。



背景技术:

加热灶是日常家居中常见的烹饪工具,目前,市场上售卖的、居家使用的、餐饮行业配备的多为燃气加热灶,由于燃气加热灶在烹饪的过程中是由明火加热,明火会给用户带来高温的烹饪体验,而且容易引发火灾。

因此,电加热灶具应运而生,在加热的过程中没有明火,电加热灶具极大地改善了用户的烹饪体验,而且相对于燃气加热灶,使用更加安全、方便。

然而由于电加热灶具在加热的过程中没有明火,用户在烹饪结束移开锅体后时长忘记关闭电源,导致电能的耗费,甚至造成用户不慎触电的情况。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加热灶具,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用户容易关闭电源导致电能的耗费甚至导致用户被烫伤或触电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电加热灶具,包括可导电的锅体以及用于对所述锅体加热的灶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灶体内部具有容纳腔,所述灶体顶部设有与所述容纳腔连通的支撑座,所述容纳腔内且位于所述支撑座下方设有用于加热所述锅体的电弧发生装置,所述容纳腔内还设有与所述电弧发生装置电连接的控制电路板,所述支撑座的顶部设置有至少两个相互间隔、用于支撑所述锅体的支撑条,至少两所述支撑条分别与所述控制电路板电连接,所述灶体上还设置有电源开关,所述电源开关与所述控制电路板电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支撑座截面呈圆环状,各所述支撑条呈圆弧状。

进一步地,所述支撑条为三个,三个所述支撑条均匀分布于所述支撑座顶部。

进一步地,各所述支撑条的横截面呈l形,所述支撑条的上板覆盖在所述支撑座的上表面上,所述支撑条的侧板贴合在所述支撑座的周向表面上。

进一步地,所述上板由外至内倾斜向下设置,且所述上板由外至内厚度减小。

进一步地,所述灶体上设置有用于固定所述支撑条的连接组件,所述连接组件包括沿所述支撑座外壁设置且水平固定于所述灶体顶面的连接板以及贴靠所述支撑座的外壁且连接于所述连接板与所述侧板之间的若干加强筋。

进一步地,所述灶体上设置有用于调节所述电弧发生装置加热强度的调节旋钮,所述调节旋钮和所述控制电路板电性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容纳腔内设置有充电电源,所述充电电源与所述控制电路板电性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容纳腔内还设置有用于为所述电弧发生装置供电的备用电源。

进一步地,所述灶体设置有用于为所述充电电源充电的插头,所述插头与所述控制电路板电性连接。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电加热灶具的有益效果在于: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在支撑座上设置有至少两个相互间隔的支撑条,支撑条与控制电路板电性连接,当电源开关处于开启的状态时,控制电路板处于通电的状态,只有当锅体和支撑条保持接触的状态下锅体才与控制电路板形成导通的状态,控制电路板对锅体进行电加热,当锅体与支撑条之间分离后锅体便处于断电的状态,由于电加热的方式无法形成明火,即使用户在将锅体从灶体移开后忘记关闭电源开关,也不会造成电量的浪费或者导致用户被烫伤或者触电的情况,提高了使用的节能性和安全性。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电加热灶具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电加热灶具的爆炸结构示意图一,部分结构未示出;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电加热灶具的爆炸结构示意图二,部分结构未示出;

其中,图中各附图主要标记:

1-锅体;

2-灶体;21-容纳腔;

3-支撑座;4-电弧发生装置;5-支撑条;51-上板;52-侧板;

6-连接组件;61-连接板;62-加强筋;

7-调节旋钮;8-备用电源;9-插头。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或“设置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间接在该另一个元件上。当一个元件被称为是“连接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间接连接至该另一个元件上。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请一并参阅图1及图2,现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电加热灶具进行说明。所述电加热灶具,包括可导电的锅体1以及用于对锅体1加热的灶体2,灶体2的内部具有中空的容纳腔21,灶体2的顶部设置有支撑座3,支撑座3与容纳腔21连通且用于支撑锅体1,容纳腔21内设置有用于加热锅体1的电弧发生装置4,电弧发生装置4位于支撑座3的下方,容纳腔21内还设置有控制电路板,控制电路板与电弧发生装置4电连接。支撑座3的顶部设置有至少两个用于支撑锅体1的支撑条5,支撑条5之间相互间隔,支撑条5分别与控制电路板之间电连接,灶体2上还设置有电源开关,电源开关和控制电路板之间电连接。电源开关处于开启的状态下,只有当锅体1的加热面与支撑条5之间发生接触时,控制电路板与电弧发生装置4导通,电弧发生装置4对锅体1进行电加热。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电加热灶具,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在支撑座3上设置有至少两个相互间隔的支撑条5,支撑条5与控制电路板电性连接,当电源开关处于开启的状态时,控制电路板处于通电的状态,只有当锅体1和支撑条5保持接触的状态下锅体1才与控制电路板形成导通的状态,控制电路板对锅体1进行电加热,当锅体1与支撑条5之间分离后锅体1便处于断电的状态,由于电加热的方式无法形成明火,即使用户在将锅体1从灶体2移开后忘记关闭电源开关,也不会造成电量的浪费或者导致用户被烫伤或者触电的情况,提高了使用的节能性和安全性。

进一步地,请一并参阅图2及图3,在本实施例中,支撑座3截面呈圆环状,各支撑条5呈圆弧状,大部分锅体1的加热面都是圆环形的,圆环状的支撑座3支撑锅体1时更加稳定。当然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或者设计需求将支撑座3制作成方形或者其它形状,支撑条5的形状可根据支撑座3的实际形状进行设计。

进一步地,请参阅图1及图3,支撑条5的数量为三个,三个支撑条5均匀分布于支撑座3顶部,三个支撑条5形成一个三角形的支撑面,使得锅体1在支撑条5上处于更加平稳的状态。在本实施例中,支撑条5的数量选用为三个,当然,在其他实施例中,还可根据灶体2、支撑座3的尺寸或者其他的实际设计需求,设计支撑条5的数量和尺寸。

进一步地,请参阅图3,在本实施例中,各支撑条5的横截面呈l形,其中支撑条5的上板51覆盖在支撑座3的上表面上,支撑条5的侧板52贴合在支撑座3的周向表面上。

进一步地,请参阅3,上板51由外至内倾斜向下设置,且上板51由外至内厚度减小,由于锅体1的加热面一般呈凹陷的曲面状,锅体1放置在支撑面上后,使得锅体1的加热面与上板51的接触更加稳定,以防锅体1在上板51上发生打滑的现象。

进一步地,请参阅图3,灶体2上设置有用于固定支撑条5的连接组件6,其中,连接组件6包括连接板61和加强筋62,加强筋62固定在连接板61和侧板52之间,连接板61沿着支撑座3的外壁设置且水平固定在灶体2的顶部,使得支撑条5和支撑座3之间的连接更加牢固、稳定。

进一步地,请参阅图1及图2,灶体2上还设置有用于调节电弧发生装置4加热强度的调节旋钮7,调节旋钮7和控制电路板电性连接,用户在使用的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的烹饪状况或者需要,通过旋转调节旋钮7对电弧发生装置4的加热强度进行调节。

进一步地,容纳腔21内设置有充电电源,充电电源与控制电路板电性连接。用户在不使用时,可以对充电电源进行充电,在外界断电的情况下,充电电源仍然可以对控制电路板进行供电。

进一步地,请参阅图2,容纳腔21内还设置有用于为电弧发生装置4供电的备用电源8,在充电电源发生故障或者电量不足的情况下,用户可以切换到备用电源8对控制电路板进行供电,符合人性化设计,提升了用户的使用体验。

进一步地,灶体2设置有用于为充电电源充电的插头9,插头9与控制电路板电性连接,用户在使用时,可以将插头9连接外界电源为充电电源进行充电或者直接对控制电路板进行供电。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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