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净化器的制造方法_4

文档序号:10180372阅读:来源:国知局
据。
[0061]在利用风向控制将仰角Θ2设定为60°?90°的范围的情况下,如图5所示,能够将位于由红外线传感器17所检测到人的位置的风速抑制为0.3m/sec以下。特别是在将仰角Θ 2设定为75°的情况下,位于人的位置的风速最小,并且相对除尘速度最大。此处,
0.3m/sec是不会给人带来吹斥感的风速的允许限度,可以通过实验等来预先设定。即,若在人的位置的风速超过允许限度,则会产生吹斥感。此外,0.3m/sec是允许限度的一个例子,其并不限定本实用新型。
[0062]这样,根据本实施方式,通过将风向的仰角Θ 2设定为60°?90°的范围,则能够朝向人的上方排出空气,从而既能够抑制给人带来的吹斥感,又能够有效地净化人周围的空气。特别是在将仰角Θ 2设定为75°的情况下,能够使风速在允许限度以下最小化,还能够使空气的净化效率最大化。并且,能够对空气净化器1的正面部分的室内中央部最大程度地发挥空气净化能力。因此,根据本实施方式,能够适当地设定风向的仰角Θ 2,从而提高用户的舒适性。
[0063]另外,在风向控制中,在由红外线传感器17所检测出的人与空气净化器1之间的距离比预先设定的接近判定值小的情况下,将风向的仰角设定为80°以上,优选设定为90°。接近判定值例如优选设定为50cm?100cm,但也可以根据状况而设定为其他值。根据该控制,即便在空气净化器1的附近有人存在的情况下,也不会给人带来吹斥感,并能够净化空气。
[0064](无人时的风向控制)
[0065]在利用红外线传感器17而未检测到室内有人时,控制装置23执行无人时的风向控制。在该控制中,例如将风向的仰角Θ 3设定为20°?90°的范围内。另外,在无人时的风向控制中,可以在仰角Θ3为20°?90°的范围内使风向沿上下方向摆动。此外,仰角Θ 3的下限值(例如,20° )设定为在不会因排出空气而使地板面的尘埃等扬起的范围中最小的仰角。根据该控制,在不需要考虑对人的吹斥感的情况下,能够将风向的仰角Θ3设定为较广的范围,使风向在较广的仰角范围内摆动,从而能够有效地净化房间整体的空气。
[0066]另外,在未检测到室内有人时,也可以根据由外部检测装置16以及污染检测装置21所检测到的室内信息来控制排出空气的风量、风速以及风向中至少是风向的仰角Θ3这一项。此处,室内信息包括由上述距离传感器等所检测到的从房间的天棚或壁面至空气净化器1的距离以及由污染检测装置21所检测到的室内空气的污染度中至少一方的信息。
[0067]控制装置23基于上述室内信息来控制风向的仰角Θ 3等,由此根据房间的大小及污染度等在室内形成适当的气流。由此,即便是在没有人的房间,例如也能够优先净化污染度高的场所,进而有效地对室内整体进行净化。此外,在本实用新型中,在检测到室内有人的状态下,可以根据室内信息来进一步修正由风向控制设定的仰角Θ 2。
[0068]另外,在本实施方式中,风向可变机构具备可动百叶板9、整流机构13以及水平旋转机构15。由此,能够将排出空气的风向分为水平方向的旋转角度θ 1和上下方向的仰角Θ 2、Θ 3来高精度地进行设定。另外,能够基本保持通过上述旋转角度θ 1以及仰角Θ 2、Θ 3而设定的风向,并利用整流机构13沿左右方向来对风向进行调整。因此,能够进一步提高风向的指向性以及控制精度。
[0069]此外,在上述实施方式1中,虽例举落地式空气净化器1来进行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此,也能够应用于壁挂式空气净化器。另外,对于实施方式1,在风向控制中,虽然例示了在由风向、风量以及风速所构成的三个参数中至少对风向进行控制的情况。然而,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此,对于风向控制,也可以根据需要来控制风量以及风速。
[0070]另外,在实施方式1中,虽然构成为利用水平旋转机构15来沿左右方向改变风向,但在本实用新型中,也可以采用能够进行使风向在朝左方向以及右方向变化的同时沿上下方向往复运动的动作(波动起伏状的动作)的水平旋转机构。另外,在实施方式1中,虽构成为能够通过送风装置6改变排出空气的风量,但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此,也可以构成为通过其他机构来改变风量。
【主权项】
1.一种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具备: 送风装置,其从吸入口吸入室内的空气,并将该空气从排出口排出; 净化装置,其对从所述吸入口吸入的空气进行净化; 风向可变机构,其能够改变从所述排出口排出的空气的风向;以及 人检测单元,其对室内存在的人进行探测。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 具备两个所述送风装置。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 具备塔型的外壳,其形成为沿与地板面垂直的方向延伸的纵长状,并具有所述吸入口和所述排出口, 所述送风装置、所述净化装置、所述风向可变机构以及所述人检测单元配置于所述外壳。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 具备塔型的外壳,其形成为沿与地板面垂直的方向延伸的纵长状,并具有所述吸入口和所述排出口, 两个所述送风装置、所述净化装置、所述风向可变机构以及所述人检测单元配置于所述外壳。5.一种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具备: 塔型的外壳,其形成为沿与地板面垂直的方向延伸的纵长状,并具有吸入口和排出P ; 两个送风装置,它们从所述吸入口吸入室内的空气,并将该空气从所述排出口排出; 净化装置,其对被吸入到所述外壳的内部的空气进行净化; 人检测单元,其对室内存在的人进行探测;以及 风向可变机构,其能够沿水平方向改变从所述排出口排出的空气的风向。6.一种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具备: 外壳,其具有吸入口和排出口,所述吸入口呈沿垂直方向延伸的纵长的开口形状,并在侧面部开口; 送风装置,其从所述吸入口吸入室内的空气,并将该空气从所述排出口排出; 净化装置,其形成为沿垂直方向延伸的纵长状,对被吸入到所述外壳的内部的空气进行净化; 风向可变机构,其能够改变从所述排出口排出的空气的风向;以及 人检测单元,其对室内存在的人进行探测。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能够有效地净化人周围的空气而不会给人带来吹斥感的空气净化器。空气净化器(1)具备外壳(2)、吸入口(4)、排出口(5)、送风装置(6)、可动百叶板(9)、水平旋转机构(15)、红外线传感器(17)以及控制装置(23)等。控制装置(23)在由红外线传感器(17)检测到人时,通过驱动可动百叶板(9)以及水平旋转机构(15)来执行对从排出口(5)排出的排出空气的风向控制。在进行风向控制中,使排出空气的风向在水平方向上朝向人所在方向,并且使风向在上下方向上朝向人的上方。
【IPC分类】F24F13/20, F24F11/02, F24F1/02, F24F13/10
【公开号】CN205090502
【申请号】CN201520433329
【发明人】斋木步, 小前草太, 久下洋介, 明里好孝, 乳井一夫
【申请人】三菱电机株式会社, 三菱电机家用机器株式会社
【公开日】2016年3月16日
【申请日】2015年6月23日
【公告号】WO2015198421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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