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电镀废水中水回用工艺,其特征在于:待处理废水经至少两次砂滤或超滤后进入反渗透系统,经反渗透系统处理后的浓水,经收集和沉淀处理后,排放和/或合并入待处理废水中进行再处理;
其中,用于所述沉淀处理的试剂为重金属捕捉剂。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镀废水中水回用工艺,其特征在于:
所述经至少两次砂滤或超滤后进入反渗透系统的废水,浊度小于1NTU,SDI小于5。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镀废水中水回用工艺,其特征在于:
所述反渗透系统的回收滤为35-40%。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镀废水中水回用工艺,其特征在于:
所述重金属捕捉剂为二甲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镀废水中水回用工艺,其特征在于:
所述重金属捕捉剂的添加量为0.1-10毫克/升。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镀废水中水回用工艺,其特征在于:
所述排放为经沉淀处理达标后直接排放;
或
所述排放当浓水浓度达到设定值时,一次性排尽。
7.一种电镀废水中水回用系统,其特征在于:
包括沿水流的方向,依次设置的清洗废水收集池、过滤系统一、过滤系统二、反渗透系统、浓水收集池、浓水沉淀池;
所述清洗废水收集池,用于收集待处理中水;
所述过滤系统一为砂滤或超滤系统,用于对待处理中水进行第一次过滤;
所述过滤系统二为砂滤或超滤系统,用于对待处理中水进行第二次过滤;
所述反渗透系统,对第二次过滤后的废水进行处理;
所述浓水收集池,用于收集经反渗透系统处理后的浓水;
所述浓水沉淀池,内设有重金属捕捉剂,用于对浓水进行沉淀处理;
所述沉淀处理后的回用水,通过回用通道进入清洗废水收集池。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电镀废水中水回用系统,其特征在于:
还包括至少一套排放装置;
所述排放装置设置于浓水池上,用于将浓水池中的浓水排放;
和/或
所述排放装置设置于浓水沉淀池上,用于将经沉淀处理后的浓水排放。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电镀废水中水回用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浓水沉淀池为斜板沉淀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