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船舶尾气与废水一体化处理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49032阅读:43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环保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船舶尾气与废水一体化处理设备。



背景技术:

船舶是各种船只的总称,是指能航行或停泊于水域进行运输或作业的交通工具,按不同的使用要求而具有不同的技术性能、装备和结构型式。

船舶是一种主要在地理水中运行的人造交通工具,另外,民用船一般称为船,军用船称为舰,小型船称为艇或舟,其总称为舰船或船艇。内部主要包括容纳空间、支撑结构和排水结构,具有利用外在或自带能源的推进系统。外型一般是利于克服流体阻力的流线性包络,材料随着科技进步不断更新,早期为木、竹、麻等自然材料,近代多是钢材以及铝、玻璃纤维、亚克力和各种复合材料。

在船舶运行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水,这些废水如果不进行处理而直接排放出去会造成极大的污染,对环境不利,另外,在海上航行的船只,其所携带的淡水资源是有限的,若船舶长时间航行在海上,能够循环利用淡水资源就变得至关重要;船舶航行的过程中不仅会产生大量的废水,还会产生一定的尾气,为了环境保护考虑,对尾气进行一定的处理也变得尤为重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船舶尾气与废水一体化处理设备,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船舶尾气与废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包括一号输入管,一号输入管的末端与过滤仓连接,一号输入管上还设有一号阀门;所述过滤仓的输出端与一号连接管的始端连接,一号连接管的末端与处理罐的进水口连接,一号连接管上依次设有流量计、二号阀门,处理罐的中间位置设有吸附层,处理罐的进水口设于吸附层的下侧,处理罐底部安装有输气盘,输气盘上开有若干出气孔,输气盘通过输送管与设于处理罐外部的臭氧发生器连接,所述吸附层上部的处理罐内部安装有紫外线灯,紫外线灯外部罩有灯罩;所述处理罐的顶部设有开口与二号连接管的始端连接,二号连接管的末端与半净化水室连接,二号连接管上依次设有水质监测器、三号阀门,在水质监测器与三号阀门之间连接有回流管,回流管上设有四号阀门,回流管的末端与一号连接管上二号阀门至处理罐之间段连接;所述半净化水室与反渗透室紧邻,反渗透室上设有二号输出管,半净化水室上连接一号输出管、三号连接管和注水管,一号输出管上设有五号阀门,三号连接管上设有六号阀门,注水管上设有八号阀门;所述三号连接管的末端与吸附水槽顶部连接,吸附水槽的底部通过四号连接管与一号输入管连接,在四号连接管上设有七号阀门;所述六号阀门与吸附水槽之间的三号连接管上分出一支管,该支管的末端与混合吸附容器连接,该支管上设有水雾化器,所述混合吸附容器的输入端与盘管连接,盘管设有进气口,盘管设于热回收罐的内部,热回收罐与注水管的末端连接,热回收罐的出口处连接有三号输出管;所述混合吸附容器的输出端与增压排气装置连接,增压排气装置的输出端连接一管道,该管道伸入到吸附水槽的底部与设于吸附水槽底部的排雾嘴阵列连通,在吸附水槽的顶部设有排气口。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过滤仓的内部安装有过滤网,过滤网至少设有两排。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一号输出管与厕所供水系统的输入端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混合吸附容器的内部设有螺旋式混合通道。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水雾化器的内部设有超声波雾化器板。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三号输出管与供热系统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吸附水槽内部的排雾嘴阵列没于水中。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二号输出管与饮用水供水系统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能够对船舶航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水进行处理,并结合供水系统进行回收再利用,与尾气系统进行结合,对船舶运行过程中的尾气进行处理,将尾气中富含的热量进行回收,实现船舶运行过程中的综合回收循环再利用,并根据对水质要求的高低进行不同程度的净化,不仅节约成本,还能够提高淡水资源的使用效率,满足船舶航行过程中的多种需求。

附图说明

图1为船舶尾气与废水一体化处理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一号输入管、2-过滤仓、21-过滤网、3-一号连接管、31-流量计、32-二号阀门、4-处理罐、41-臭氧发生器、42-输送管、43-输气盘、44-出气孔、45-吸附层、46-灯罩、47-紫外线灯、5-二号连接管、51-水质监测器、52-三号阀门、53-回流管、54-四号阀门、6-半净化水室、61-五号阀门、62-一号输出管、7-三号连接管、71-六号阀门、72-水雾化器、73-超声波雾化器板、74-进气口、75-盘管、8-混合吸附容器、81-螺旋式混合通道、82-增压排气装置、9-吸附水槽、91-排雾嘴阵列、92-四号连接管、93-七号阀门、94-排气口、10-反渗透室、101-二号输出管、11-热回收罐、111-注水管、112-八号阀门、113-三号输出管、12-一号阀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船舶尾气与废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包括一号输入管1,一号输入管1的末端与过滤仓2连接,一号输入管1上还设有一号阀门12;所述过滤仓2的输出端与一号连接管3的始端连接,一号连接管3的末端与处理罐4的进水口连接,一号连接管3上依次设有流量计31、二号阀门32,处理罐4的中间位置设有吸附层45,处理罐4的进水口设于吸附层45的下侧,处理罐4底部安装有输气盘43,输气盘43上开有若干出气孔44,输气盘43通过输送管42与设于处理罐4外部的臭氧发生器41连接,所述吸附层45上部的处理罐4内部安装有紫外线灯47,紫外线灯47外部罩有灯罩46;所述处理罐4的顶部设有开口与二号连接管5的始端连接,二号连接管5的末端与半净化水室6连接,二号连接管5上依次设有水质监测器51、三号阀门52,在水质监测器51与三号阀门52之间连接有回流管53,回流管53上设有四号阀门54,回流管53的末端与一号连接管3上二号阀门32至处理罐4之间段连接;所述半净化水室6与反渗透室10紧邻,反渗透室10上设有二号输出管101,半净化水室6上连接一号输出管62、三号连接管7和注水管111,一号输出管62上设有五号阀门61,三号连接管7上设有六号阀门71,注水管111上设有八号阀门112;所述三号连接管7的末端与吸附水槽9顶部连接,吸附水槽9的底部通过四号连接管92与一号输入管1连接,在四号连接管92上设有七号阀门93;所述六号阀门71与吸附水槽9之间的三号连接管7上分出一支管,该支管的末端与混合吸附容器8连接,该支管上设有水雾化器72,所述混合吸附容器8的输入端与盘管75连接,盘管75设有进气口74,盘管75设于热回收罐11的内部,热回收罐11与注水管111的末端连接,热回收罐11的出口处连接有三号输出管113;所述混合吸附容器8的输出端与增压排气装置82连接,增压排气装置82的输出端连接一管道,该管道伸入到吸附水槽9的底部与设于吸附水槽9底部的排雾嘴阵列91连通,在吸附水槽9的顶部设有排气口94。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优选:所述过滤仓2的内部安装有过滤网21,过滤网21至少设有两排。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优选:所述一号输出管62与厕所供水系统的输入端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优选:所述混合吸附容器8的内部设有螺旋式混合通道81。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优选:所述水雾化器72的内部设有超声波雾化器板73。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优选:所述三号输出管113与供热系统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优选:所述吸附水槽9内部的排雾嘴阵列91没于水中。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优选:所述二号输出管101与饮用水供水系统连接。

在工作时,污水自一号输入管1输入,经过过滤仓2进行过滤,对污水中的固体废物进行过滤,并定期进行清除,处理后的污水经一号连接管3进入到处理罐4,在处理罐4的下侧通过臭氧发生器41进行杀菌处理,然后污水向上运动经过吸附层45,对污水中含的一些微小颗粒进行吸附,进入上层之后再通过紫外线灯47进行再一次的杀菌消毒;经处理之后的污水自处理罐4的顶部二号连接管5流出,二号连接管5上的水质监测器51对水质进行检测,如果水质能够达标则直接从二号连接管5进入到半净化水室6,半净化水室6内的水除了不能够进行饮用外能够用于其他所有的应用;如果水质监测器51监测出来的水质不符合要求,则水经回流管53重新回到一号连接管3,进行再次净化,直至达标为止;半净化水室6内的水经反渗透进入反渗透室10,反渗透室10内部的水能够直接作为饮用水使用,由于反渗透所需的成本较高,因此,除了饮用水之外的水可以直接从半净化水室进行取水,能够节约成本;船舶产生的尾气自进气口进入,在热回收罐的内部尾气中的热量被回收,并用于供热,尾气进入到混合吸附容器,再经排雾嘴阵列进入到吸附水槽,尾气中的颗粒物均被吸附水槽内的水所吸收,避免尾气污染环境,对尾气进行处理的水经四号连接管回到一号输入管的内部,进行污水处理。

本实用新型能够对船舶航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水进行处理,并结合供水系统进行回收再利用,与尾气系统进行结合,对船舶运行过程中的尾气进行处理,将尾气中富含的热量进行回收,实现船舶运行过程中的综合回收循环再利用,并根据对水质要求的高低进行不同程度的净化,不仅节约成本,还能够提高淡水资源的使用效率,满足船舶航行过程中的多种需求。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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