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加药箱自吸液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56150阅读:45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水处理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加药箱自吸液装置。



背景技术:

工业水处理系统中,都需要用到加药装置,如:通过对系统加酸、碱来调节水的PH值;通过加杀菌剂对原水(或产水)进行杀菌;通过加混凝剂、絮凝剂对原水中的悬浮物进行混凝(絮凝)处理;通过加还原剂去除水中的余氯;通过加阻垢剂阻止(延缓)反渗透膜的结垢等等。这些药剂中有的是把固体药剂加入溶液箱中进行搅拌溶解形成液体,再用加药泵加入到系统中,如混凝剂聚合氯化铝、絮凝剂硫酸亚铁等都是粉状固体药剂,而大部分是液体药剂直接加入溶液箱,用加药泵加入到水处理系统中去,其中多种液体药剂具有强刺激性和腐蚀性,如盐酸、硫酸、液体氢氧化钠等,将这些液体药剂加入加药溶液箱时,容易溅出来对人体造成腐蚀损伤,如盐酸还会冒出酸雾进入人体呼吸道,对眼睛和呼吸道都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在大的水处理系统中,可以设计用卸药泵向加药溶液箱中卸药,但在一些中小水处理系统中,考虑到投资成本和现场实际情况,只能用人工向溶液箱里加药,这样既增加了操作工人的体力劳动,还增加了操作工人的人身伤害的危险性,这个问题在水处理行业普遍存在,一直困扰着工程技术人员和操作工人,有很多技术人员对此问题进行过多种研究,但效果都不太理想,现在仍然是众多技术人员攻关的一个课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无需人力添加药剂,实现自动化,通过真空自吸实现药剂添加的加药箱自吸液装置。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加药箱自吸液装置,包括主管路,所述主管路上设有支管路,所述支管路上沿水流方向设有喷射器,所述支管路靠近所述喷射器的进水口端设有第一阀门,所述支管路靠近所述喷射器的出水口端设有第二阀门,所述喷射器的吸液口通过吸液管路连接溶液箱,所述吸液管路靠近吸液口端设有单向阀,所述吸液管路靠近所述溶液箱的出气口端设有第三阀门,所述溶液箱的进液口通过进液管路连接外部药剂罐,所述进液管路靠近外部药剂罐端设有第四阀门。

本实用新型加药箱自吸液装置的优点是:

1、本实用新型加药箱自吸液装置,通过加药溶液箱药液自吸装置向溶液箱中加药,减轻了操作工人的体力劳动,需要向溶液箱中加药时,只要把外部药箱或加药车放置在加药装置旁边,把外部药箱的出液口和加药溶液箱的进液口连接好后,打开喷射器的进、出口阀门,启动水处理设备,则药液在喷射器的吸力作用下自行流到了溶液箱中,不需要人工搬运添加药液,大大的减轻了操作工人的劳动强度。

2、本实用新型加药箱自吸液装置,操作简便,安全可靠。能够保证药液加入过程中不漏不撒,不滴不渗,且防止了挥发性药液如酸雾挥发到空气中,从而造成人体吸入到呼吸道内,加药方便,保证溶液箱中的药液液位可以达到任一设定的高度。

3、本实用新型加药箱自吸液装置,成本低廉,安装简单,比用卸药泵成本占比不到10%,且不需要电源。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实施例一、如图1所示,一种加药箱自吸液装置,包括主管路1,所述主管路1上设有支管路2,所述支管路2上沿水流方向设有喷射器4,所述支管路2靠近所述喷射器4的进水口15端设有第一阀门3,所述支管路2靠近所述喷射器4的出水口16端设有第二阀门5,所述喷射器4的吸液口17通过吸液管路7连接溶液箱11,所述吸液管路7靠近吸液口17端设有单向阀6,所述吸液管路7靠近所述溶液箱11的出气口9端设有第三阀门8,所述溶液箱11的进液口10通过进液管路12连接外部药剂罐14,所述进液管路12靠近外部药剂罐14端设有第四阀门13。

在进行向加药溶液箱11里加药时,让设备处于运行状态,连接好溶液箱进液口10与外部药剂罐14之间的进液管路12,保证溶液箱11和进液管路12之间是密闭的,然后打开第一阀门3、第二阀门5、第三阀门8、第四阀门13,则支管路2内的水急速流过喷射器4时,在喷射器4的吸液口17处形成一真空区间,即形成负压力,则该负压吸引着外部药剂罐14内的药液流入了加药溶液箱11,在药液流入溶液箱11的过程中,只要进液管路12连接无漏点,就能保证无药液或酸雾流出,操作人员只需观察加药溶液箱11的液位即可,达到设定的液位后,关闭喷射器2的第一阀门3、第二阀门5、第三阀门8,喷射器4的吸液口17处的真空度降为零,药液停止流入加药溶液箱11,然后关闭第四阀门13,把加药溶液箱11进液口10连接的进液管路12卸下放在合适的位置,进液管路12的管路最好用软管,在拆卸管路过程中注意不要让药液洒出,则本加药过程结束。根据溶液箱11的容积和想要达到的加药时间确定喷射器4的型号,再根据喷射器4的型号确定支管路2的管径。

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示例性描述,显然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现并不受上述实施方式的限制。本领域技术人员可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构思的前提下,对本实用新型作出各种修改或变型,这些修改或变型当然也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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