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灵芝孢子粉激活破壁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31494阅读:40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灵芝孢子粉激活破壁装置,属于机械设备领域。



背景技术:

灵芝孢子粉是灵芝在生长成熟期,从灵芝菌褶中弹射出来的极其微小的卵形生殖细胞即灵芝的种子。每个灵芝孢子只有4-6个微米,是活体生物体,双壁结构,外被坚硬的几丁质纤维素所包围,人体很难充分吸收。破壁后更适合人体肠胃直接吸收。

现有的灵芝孢子粉破壁粉碎装置大多采用机械式、超声波、气流冲击式等方法进行处理,破壁效果较差。特别是超细研磨,即把灵芝孢子粉直接放入超细研磨机,研磨粉碎,这种方法的缺点是研磨时会产生很高温度,破坏部分热敏性营养成分,并且会有一定的重金属残留,降低了灵芝孢子粉的营养品质。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现有存在的上述缺点,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灵芝孢子粉激活破壁装置,不但能在处理的过程避免了重金属残留,而且破碎率高,完全保留了孢子粉的活性成分和营养价值。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是:该装置包括预处理激活机构、破壁机构;所述预处理激活机构为一容器,用于将灵芝孢子粉与预处理激活液反应;所述破壁机构包括承压仓和加压站,所述承压仓用盛放反应过的灵芝孢子粉并对灵芝孢子粉破壁,所述加压站用于对所述承压仓施加100MPa~300MPa的压力,所述预处理激活机构通过管路连接所述承压仓,所述承压仓通过管路连接加压站,所述承压仓上设有泄压阀。

作为优选,所述预处理激活机构还包括设置于容器内的加热装置和温控装置,所述加热装置和温控装置用于将容器内的温度维持在恒定温度。

作为优选,所述预处理激活机构还连接有抽水泵,所述抽水泵用于将灵芝孢子粉与预处理激活液混合物抽入所述加压仓。

作为优选,所述预处理激活机构内还设置有搅拌机构,用于搅拌灵芝孢子粉,让灵芝孢子粉与预处理激活液充分混合。

作为优选,所述加压站为液相加压站。

作为优选,所述承压仓还连接接料装置,用于盛装已破壁后的灵芝孢子粉。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既有效的对领子孢子粉进行破壁,又不会像传统破壁装置引入重金属残留,还能激活灵芝孢子粉,使营养成分提升,完全保留了孢子粉的活性成分和营养价值。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预处理激活机构;2、承压仓;3、加压站;4、承压阀;5、接料装置;101、加料口;102、水泵;103、加热装置;104、温控装置;105、搅拌机构;201、泄压阀;202、出料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得到的所有其它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所保护的范围。

一种灵芝孢子粉激活破壁装置,如附图1所示,包括预处理激活机构1、破壁机构;所述预处理激活机构1为一容器(采用白钢箱体),用于将灵芝孢子粉与预处理激活液反应;所述破壁机构包括承压仓2和加压站3,所述承压仓2用盛放反应过的灵芝孢子粉并对灵芝孢子粉破壁,所述加压站3用于对所述承压仓2施加100MPa~300MPa的压力,所述预处理激活机构1通过管路连接所述承压仓2,所述承压仓2通过管路连接加压站3,所述承压仓2上设有泄压阀201。

所述预处理激活机构1还包括设置于容器内的加热装置103和温控装置104,所述加热装置103和温控装置104用于将容器内的温度维持在恒定温度。所述预处理激活机构1还连接有抽水泵102,所述抽水泵102用于将灵芝孢子粉与预处理激活液混合物抽入所述加压仓。所述预处理激活机构1内还设置有搅拌机构105,用于搅拌灵芝孢子粉,让灵芝孢子粉与预处理激活液充分混合。所述加压站3为液相加压站3。所述承压仓2还连接接料装置5,用于盛装已破壁后的灵芝孢子粉。

使用时,将一定量的灵芝孢子粉通过加料口101加入预处理激活机构1,根据灵芝孢子粉的量加入预处理激活液,搅拌机构105将灵芝孢子粉和预处理激活液混合均匀,加热装置103将混合物加热到预设温度,反应一段时间后,通过水泵102将混合物抽入承压仓2,关闭承压阀4,并在承压仓2内注一定量水,加压站3工作,当承压仓2内部的压力达到200MPa时,打开泄压阀201,承压仓2内压力瞬间将为标准大气压,灵芝孢子壁会破裂,内部营养物质释放,破裂后的混合物通过出料口202进入接料装置5,完成破壁工序。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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