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三羟甲基乙烷加工用管道混合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82757阅读:196来源:国知局
一种三羟甲基乙烷加工用管道混合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混合器,尤其是一种三羟甲基乙烷加工用管道混合器。



背景技术:

现在国内三羟甲基乙烷工艺中丙醛是从釜上部慢慢加入到反应釜中,滴加的过程中丙醛的局部浓度过高,局部反应温度过高,从而导致丙醛转化成杂质的几率升高,导致反应转化率偏低。国内三羟甲基乙烷生产厂家的反应转化率为90%,存在改进空间。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反应釜所存在的缺陷,提供一种三羟甲基乙烷加工用管道混合器。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三羟甲基乙烷加工用管道混合器,包括混合器壳体,混合器壳体上连接导液机构,导液机构将混合器壳体的内腔分隔为混合腔和出液腔,混合器壳体上设有与混合腔连通的丙醛导入管和水导入管,混合器壳体上远离丙醛导入管的一端设有与出液腔连通的混合液导出管;

导液机构包括与混合器壳体内壁连接的第一固定板和第二固定板,第一固定板和第二固定板上设有多个连通混合腔和出液腔的连通孔,在连通孔上穿插导液管,导液管从混合腔向出液腔延伸,在导液管的端部设有喷雾头;

第一固定板和第二固定板设有加热夹层,加热夹层为铺设在第一固定板和第二固定板对置面上的电热膜。

上述的一种三羟甲基乙烷加工用管道混合器,所述第一固定板上设有覆盖在导液管进液端的第一滤网。

上述的一种三羟甲基乙烷加工用管道混合器,所述出液腔内位于混合液导出管的一侧设有第二滤网。

上述的一种三羟甲基乙烷加工用管道混合器,所述导液管在第一固定板和第二固定板上均匀排布。

上述的一种三羟甲基乙烷加工用管道混合器,所述丙醛导入管和水导入管上连接供给泵。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该管道混合器的混合器壳体上连接导液机构,导液机构将混合器壳体的内腔分隔为混合腔和出液腔,混合器壳体上设有与混合腔连通的丙醛导入管和水导入管,混合器壳体上远离丙醛导入管的一端设有与出液腔连通的混合液导出管,在使用时,启动供给泵,丙醛导入管和水导入管按照对应比例导入丙醛和水进入到混合腔内,混合均匀后经导液机构进入到出液腔内被混合液导出管导入到反应釜内进行后期加工,由于水的加入可以稀释丙醛的浓度,同时由于水的比热非常大,加入的水还起到降低局部反应温度的作用,使丙醛在反应时更缓和,保证了丙醛的反应取向,提高了反应的转化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导液机构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2所示,一种三羟甲基乙烷加工用管道混合器,包括混合器壳体1,混合器壳体1上连接导液机构,导液机构将混合器壳体1的内腔分隔为混合腔2和出液腔3,混合器壳体1上设有与混合腔2连通的丙醛导入管4和水导入管5,丙醛导入管4和水导入管5上连接供给泵,混合器壳体1上远离丙醛导入管4的一端设有与出液腔3连通的混合液导出管6;

导液机构包括与混合器壳体1内壁连接的第一固定板7和第二固定板8,第一固定板7和第二固定板8上设有多个连通混合腔2和出液腔3的连通孔,在连通孔上穿插导液管9,导液管9在第一固定板7和第二固定板8上均匀排布,导液管9从混合腔2向出液腔3延伸,在导液管9的端部设有喷雾头10;

进一步,第一固定板7和第二固定板8设有加热夹层11,加热夹层11为铺设在第一固定板7和第二固定板8对置面上的电热膜。

导液机构主要优点在于,在混合腔2内混合的混合液经过多个导液管9并从导液管9端部的喷雾头10喷出后,相当于将丙醛和水颗粒化混合,大大提高了丙醛与水的混合均匀度,因为丙醛和水并不是绝对相溶,在混合腔2内也并没有机械搅拌机构,本专利的一大亮点也在于导液管9的雾化混合设计,设计简单,但是混合效果明显。为了加热混合液,第一固定板7和第二固定板8对置面上设有电热膜,电热膜可以对经过导液管9的混合液及时加热,保证了适宜温度。

为了便于过滤,第一固定板7上设有覆盖在导液管9进液端的第一滤网12,出液腔3内位于混合液导出管6的一侧设有第二滤网13。

该管道混合器的混合器壳体1上连接导液机构,导液机构将混合器壳体1的内腔分隔为混合腔2和出液腔3,混合器壳体1上设有与混合腔2连通的丙醛导入管4和水导入管5,混合器壳体1上远离丙醛导入管4的一端设有与出液腔3连通的混合液导出管6,在使用时,启动供给泵,丙醛导入管4和水导入管5按照对应比例导入丙醛和水进入到混合腔2内,混合均匀后经导液机构进入到出液腔3内被混合液导出管6导入到反应釜内进行后期加工,由于水的加入可以稀释丙醛的浓度,同时由于水的比热非常大,加入的水还起到降低局部反应温度的作用,使丙醛在反应时更缓和,保证了丙醛的反应取向,提高了反应的转化率。

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最佳实施方式,任何人在本实用新型的启示下都可得出其他各种形式的产品,但不论在其形状或结构上作任何变化,凡是具有与本申请相同或相近似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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