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移动吸收塔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73880阅读:18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化工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移动吸收塔。



背景技术:

在化工生产过程中,针对有机溶剂挥发产生的废气,目前普遍的解决方案是:使用PC桶装吸收液,把导气管插入PC桶中进行吸收。然而,这种直接将导气管插入吸收液,液面以下气液接触不充分,无法全部吸收,吸收效果差,且导气管被液体封住,使得排气压力增大,存在安全隐患,同时吸收液消耗量大,成本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移动吸收塔。

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移动吸收塔,包括移动底座、贮液槽、文丘里喷射器、气动隔膜泵、吸收塔、阀门一及阀门二,所述贮液槽安装固定于移动底座上,所述吸收塔安装固定于贮液槽的顶部,并与贮液槽相连通,所述吸收塔的内部呈双层结构,其内部底层为填料层,内部上层为喷淋层,所述吸收塔的顶端连通有排气管道,所述气动隔膜泵的输入端管路经阀门一连接至贮液槽底部,所述气动隔膜泵的输出端管路分成两路,其中一路伸入至吸收塔喷淋层的上方,并与喷淋层上方均布的喷嘴相连通,另一路经阀门二连接至文丘里喷射器的液体输入端,所述文丘里喷射器的气体输入端连接待吸收废气导气管,所述文丘里喷射器的输出端连通贮液槽的顶部,所述贮液槽外围一侧的中央位置设有可视窗口,所述贮液槽的底部还设有吸收液进出管路,所述吸收液进出管路上设有阀门三,所述移动底座上设有叉车铲脚进出口。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作业时,首先废气与吸收液分别通过文丘里喷射器的气液输入端在文丘里喷射器中初步接触混合,然后再进入吸收塔内,通过填料层一级吸收处理后吸收大部分废气,少量废气再经喷淋层二级吸收处理,整个过程气液接触面积大,时间长,反应充分,从而使得废气被充分吸收处理,实现达标排放,避免污染环境;同时在此过程中通过气动隔膜泵循环供给吸收液,提高了吸收液的利用率,节约了成本;

文丘里喷射器的使用,能耗低,经济实用;

通过使用以压缩空气作为动力源的气动隔膜泵,降低了管理成本及安全风险,与现有的电动泵相比,产生故障的频率低、维护方便;

移动底座上叉车铲脚进出口的结构设计,便于借助叉车周转搬运,高效便捷,安全可靠;

可视窗口的设计,便于随时观察贮槽内吸收液使用情况,便于及时更换与补充,简单合理。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叉车铲脚进出口;2、移动底座;3、气动隔膜泵;4、阀门一;5、文丘里喷射器;6、文丘里喷射器的气体输入端;7、阀门二;8、吸收塔;9、排气管道;10、喷嘴;11、喷淋层;12、填料层;13、贮液槽;14、可视窗口;15、阀门三。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参阅图1,一种移动吸收塔,包括移动底座2、贮液槽13、文丘里喷射器5、气动隔膜泵3、吸收塔8、阀门一4及阀门二7,所述贮液槽13安装固定于移动底座2上,所述吸收塔8安装固定于贮液槽13的顶部,并与贮液槽13相连通,所述吸收塔8的内部呈双层结构,其内部底层为填料层12,内部上层为喷淋层11,所述吸收塔8的顶端连通有排气管道9,所述气动隔膜泵3的输入端管路经阀门一连接至贮液槽13底部,所述气动隔膜泵3的输出端管路分成两路,其中一路伸入至吸收塔8喷淋层11的上方,并与喷淋层11上方均布的喷嘴10相连通,另一路经阀门二7连接至文丘里喷射器5的液体输入端,所述文丘里喷射器的气体输入端6连接待吸收废气导气管,所述文丘里喷射器5的输出端连通贮液槽13的顶部,所述贮液槽13外围一侧的中央位置设有可视窗口14,所述贮液槽13的底部还设有吸收液进出管路,所述吸收液进出管路上设有阀门三15,所述移动底座2上设有叉车铲脚进出口1。

原理为:在气动隔膜泵的作用下,贮液罐13内盛放的吸收液进入气动隔膜泵3的输出端管路,其中一路进入文丘里喷射器5的液体输入端,吸收液在一定的流速下通过文丘里喷射器5,在喷射器腔内产生真空,使得待吸收废气通过待吸收废气导气管进入文丘里喷射器5内,此时吸收液与废气在文丘里喷射器5中初步接触混合,然后经文丘里喷射器5的输出端快速喷出进入贮液罐13内,并迅速充满贮液罐13上方空间,然后均匀上升至填料层12,在填料的表面上,气相中酸性(或碱性)物质与液相中碱性(或酸性)物质发生化学反应,反应生成物质(多为可溶性酸(碱)类)随吸收液流入下部贮液槽13,少量未完全吸收的酸性(或碱性)气体继续上升进入喷淋层11,前述中吸收液经气动隔膜泵3的输出端的另一路进入喷嘴,并从均布的喷嘴高速喷出,形成无数细小雾滴,与进入喷淋层11的气体充分混合接触,继续发生化学反应,从而使得废气被充分吸收处理,实现达标排放,避免污染环境。

上述附图及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任何所属技术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其所做的适当变化或修饰,或改用其他花型做此技术上的改变,都皆应视为不脱离本实用新型专利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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