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用除尘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36030阅读:405来源:国知局
锅炉用除尘设备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锅炉、锅炉辅助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锅炉用除尘设备。



背景技术:

现在生物质锅炉因为可以以庄稼秸秆等植物作为燃料,并具燃烧率高,排放尾气污染物极低的特点,所以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然而,在生物质锅炉设备产生的热气流进入输送管道之前需对热气流进行净化,以防未燃尽的灰尘也随热气流进入输送管道。如若不然则会对输送管道造成堵塞,需要工作人员定期维护清理输送管道,处理相当繁琐。通常采用的除尘装置为布袋除尘器。传统的布袋除尘器结构较为复杂,且维修口通常开设在侧壁,由于开口较小所以对日常维修造成一定的困难。

由此可见,如何研究出一种锅炉用除尘设备,具有结构简单、便于维修的特点,是目前本领域技术人员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锅炉用除尘设备。

本实用新型一种锅炉用除尘设备,包括设备主体,所述设备主体上端安装有盖体,所述盖体下端面设置有除尘袋,所述除尘袋呈平板状并垂直向下设置,所述盖体与所述除尘袋之间设置有弹性连接带,所述除尘袋内填充有滤料,所述设备主体的上端设置有维修平台,所述维修平台边缘设置有护栏,所述设备主体的侧面开设有进气口和排气口,所述进气口的高度低于所述排气口的高度,所述进气口与所述设备主体之间加设有防火通道,所述防火通道的入口设置有防火网,所述设备主体的下端固定连接有漏斗状的集尘仓,所述集尘仓的下端面设置有灰尘容纳箱,所述灰尘容纳箱的侧面设有用于计量灰尘收集量的计量窗口,所述设备主体的下端设置有支撑架。

进一步地,所述进气口由内至外依次渐阔。

进一步地,所述滤料为陶粒或矿渣。

进一步地,振动器为脉冲电磁振动装置。

进一步地,所述设备主体的上端还设置有鼓风机。

本实用新型一种锅炉用除尘设备,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

该锅炉用除尘设备中通过将所述除尘袋设计为平板状是为了简化所述除尘袋的结构,而在所述除尘袋内添加滤料则是为了提高过滤效果,通过所述振动器使所述除尘袋振动使过滤的灰尘快速落入所述集尘仓,而热气流有较低的进气口进入所述设备主体,穿过所述除尘袋之后再上升至所述排气口排出。最主要的是本实用新型在设备主体的顶部设置了维修平台,一旦设备出现故障无法工作时可以在宽阔的维修平台上打开盖体进行维修操作,该设计大幅提升了设备的检修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左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除尘袋的主视图。

图中:

1、护栏 2、排气口 3、设备主体

4、支撑架 5、集尘仓 6、灰尘容纳箱

7、进气口 8、振动器 9、除尘袋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好的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的描述。

如图1-3所示,一种锅炉用除尘设备,包括设备主体3,所述设备主体3上端安装有盖体,所述盖体下端面设置有除尘袋9,所述除尘袋9呈平板状并垂直向下设置,所述盖体与所述除尘袋9之间设置有弹性连接带,所述除尘袋9内填充有滤料。所述设备主体3的上端设置有维修平台,所述维修平台边缘设置有护栏1,所述设备主体3的侧面开设有进气口7和排气口2,所述进气口7的高度低于所述排气口2的高度,所述进气口7与所述设备主体3之间加设有防火通道。所述防火通道的入口设置有防火网,所述设备主体3的下端固定连接有漏斗状的集尘仓5,所述集尘仓5的下端面设置有灰尘容纳箱6,所述灰尘容纳箱6的侧面设有用于计量灰尘收集量的计量窗口,所述设备主体3的下端设置有支撑架4。

该锅炉用除尘设备中通过将所述除尘袋9设计为平板状是为了简化所述除尘袋9的结构,而在所述除尘袋9内添加滤料则是为了提高过滤效果,通过所述振动器8使所述除尘袋9振动,使过滤的灰尘快速落入所述集尘仓5,而热气流有较低的进气口7进入所述设备主体3,穿过所述除尘袋9之后再上升至所述排气口2排出。

最主要的是本实用新型在设备主体3的顶部设置了维修平台,一旦设备出现故障无法工作时可以在宽阔的维修平台上打开盖体进行维修操作,该设计大幅提升了设备的检修效率。本实施例还设计了护栏1保证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

为了使锅炉产生的热气流进入所述进气口7时更加方便,所以将所述进气口7的外形设计为由内至外依次渐阔。为了进一步提升所述除尘袋9的过滤能力,且具有低成本的优点,所以将所述滤料设计为陶粒或矿渣。

为了使所述振动器8在工作过程中,具有振动频率便于调节的特点所以将所述振动器8设计为脉冲电磁振动装置。即在所述盖体下端的除尘袋9安装板与所述振动器8之间设置电磁阀,通过电磁控制系统来调节除尘袋9的振动频率。

为了使所述设备主体3中的气流流动速度更快,进而提升热气流的过滤效率,所述设备主体3的上端还设置有鼓风机。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专利涵盖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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