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车间净化粉尘的装置,具体为一种车间粉尘净化装置。
背景技术:
工人们在车间工作时,由于长期吸入较高浓度的粉尘,会引起尘肺;假如吸入铅、铜、锌锰等毒性粉尘,该毒性粉尘可在支气管壁上溶解而被人体吸收,由血液带到全身各部位,引起全身性中毒;同时,长期吸入锰及其氧化物粉尘或烟雾,对人体中枢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及消化系统均会发生不良作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车间粉尘净化装置,该车间粉尘净化装置具有净化空气中的粉尘以减少职业病发生的优点。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车间粉尘净化装置,包括进气机构、除尘机构、出气机构、用于连通进气机构和除尘机构的进气管以及用于连通除尘机构与出气机构且将经处理的纯净空气排出的出气管;
所述除尘机构包括中空的箱体、吸尘机构以及喷淋机构;
所述喷淋机构位于箱体内部的顶端;
所述吸尘机构包括将空气吸入箱体内部的吸尘管以及设置于吸尘管端部的吸尘风机,吸尘风机与吸尘管管口位置相对应,与吸尘管与进气管相连通;
所述吸尘机构位于喷淋机构下方。
其中,吸尘风机产生负压,使得空气由进气机构进入箱体中,喷淋装置将水喷向空气中,使得粉尘溶于水中,进而减少了空气中粉尘数量,并且经过处理的粉尘流动至出气机构排出,从而大大改善了车间的空气质量,减少工人们患职业病的几率。
作为优选,所述吸尘管设有使空气在箱体内分布均匀的通槽。由吸尘风机吸入的空气通向通槽时,会被分散至各个方向,使得空气与喷淋机构喷下的水充分接触,从而使得空气中的粉尘可充分溶解于水中而被除去,使用者可从箱体上的排水口排出即可。
作为优选,所述吸尘风机位于吸尘管的背向箱体进风口一侧且位于其空腔内部。
作为优选,所述进气机构包括喇叭状的吸气管,吸气管与进气管相连通。
作为优选,还包括避免吸尘机构内部进水的盖体,所述吸尘管开口端部设有限位插块,相应的,所述盖体内壁设有与限位插块插接配合的插槽。盖体设计可避免喷淋机构产生的水进入吸尘风机内部,致使其烧毁,从而延长了该装置的使用寿命。
作为优选,出气机构包括喇叭状的排气管,所述排气管与出气管想连通。
作为优选,所述排气管背向出气管一端设有进一步过滤空气中粉尘的过滤网。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在本实用新型中,吸尘风机产生负压,使得空气由进气机构进入箱体中,喷淋装置将水喷向空气中,使得粉尘溶于水中,进而减少了空气中粉尘数量,并且经过处理的粉尘流动至出气机构排出,从而大大改善了车间的空气质量,减少工人们患职业病的几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施例中一种车间粉尘净化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施例中一种车间粉尘净化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局部)。
图中:1、进气机构,11、进气管,2、除尘机构,3、出气机构,31、出气管,33、喷淋机构,34、吸尘机构,340、吸尘管,342、通槽,343、限位插块,344、吸尘风机。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施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
一种车间粉尘净化装置,包括进气机构1、除尘机构2、出气机构3、用于连通进气机构1和除尘机构2的进气管11以及用于连通除尘机构2与出气机构3且将经处理的纯净空气排出的出气管31;除尘机构2包括中空的箱体、吸尘机构34以及喷淋机构33;喷淋机构33位于箱体内部的顶端;吸尘机构34包括将空气吸入箱体内部的吸尘管340以及设置于吸尘管340端部的吸尘风机344,吸尘风机344与吸尘管340管口位置相对应,与吸尘管340与进气管11相连通;吸尘机构2位于喷淋机构33下方。
其中,吸尘风机344产生负压,使得空气由进气机构1进入箱体中,喷淋机构33将水喷向空气中,使得粉尘溶于水中,进而减少了空气中粉尘数量,并且经过处理的粉尘流动至出气机构3排出,从而大大改善了车间的空气质量,减少工人们患职业病的几率。
如图2所示,由吸尘风机344吸入的空气通向通槽342时,会被分散至各个方向,使得空气与喷淋机构33喷下的水充分接触,从而使得空气中的粉尘可充分溶解于水中而被除去,使用者可从箱体上的排水口排出即可。
在本实施例中,吸尘风机344位于吸尘管340的背向箱体进风口一侧且位于其空腔内部。
在本实施例中,进气机构1包括喇叭状的吸气管,吸气管与进气管11相连通。
在本实施例中,盖体设计可避免喷淋机构33产生的水进入吸尘风机344内部,致使其烧毁,从而延长了该装置的使用寿命。
在本实施例中,出气机构3包括喇叭状的排气管,排气管与出气管31想连通。
在本实施例中,排气管背向出气管31一端设有进一步过滤空气中粉尘的过滤网32。
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