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LED点胶用排胶槽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702810发布日期:2019-05-21 20:34阅读:520来源:国知局
一种LED点胶用排胶槽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LED封装生产设备领域,具体涉及一种LED点胶用排胶槽结构。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SMD LED越来越普及,市场需求量越来越高,在LED封装生产制造的过程包括一项在点胶站进行点胶封装工艺。目前,现有的点胶方法是将装有封装胶的点胶头垂直对准LED芯片上方,然后控制出胶,接着垂直向上移动点胶头进行下一LED芯片的点胶。在点胶头注胶点胶之前需要调机,即需将点胶阀体平均每天每台机排空气五次,以保证点胶头点胶质量。点胶阀体是与点胶头和盛胶桶导通的部件,在点胶机点胶之前需将胶体挤压到阀体内排出阀体内的空气,由于阀体对应的排胶槽设计单边容量结构和容量有限,胶体排满后容易溢出在排胶槽表面,过多的时候也会使胶体溢出到机台上,致使机台不好清理,可能会污染阀体和待作业支架,并且会造成点胶的时候多胶和引脚粘胶等不良品质问题。

因此,研发一种能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点胶阀体空气的有效排出和点胶质量的排胶槽结构迫在眉睫。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具体公开一种LED点胶用排胶槽结构,该排胶槽结构大大的增加了其容量,同时能保证点胶阀体内空气有效且能及时的排出,提高点胶质量。

为了达到上述技术目的,本实用新型是按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LED点胶用排胶槽结构,包括方形槽体,所述槽体内沿着横向居中设有一推杆座,所述推杆座上设有若干供推杆插入的推杆孔,所述推杆孔与槽体底部的点胶用阀体连通,所述推杆座的侧壁设有若干排气孔,所述排气孔的高度位置在推杆座一半高度水平面以下的位置,所述槽体中对应于推杆座的左右两侧设有若干安装孔。

作为上述技术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槽体内对应于推杆座的左右两侧设有若干容胶槽。

作为上述技术的更进一步改进,所述容胶槽数量为四个,在推杆座的两侧对称设置,每侧各两个。

作为上述技术的更进一步改进,所述容胶槽是两端部为圆弧的轨道型槽。

在本实用新型中,所述槽体的底部设有密封凹槽,所述密封凹槽与推杆孔连通,所述密封凹槽与容胶槽互不连通。

在本实用新型中,所述槽体一侧的内壁面对应于安装孔位置的外围为弧形缺口设计。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排胶槽结构,提供一种容量大的排胶槽,由之前的单边容量变成整体的容量结构,且排胶槽的宽度和高度有所增加,确保排胶槽的容量增加;

(2)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排胶槽结构,由于推杆座上的排气孔的高度位置在推杆座一半高度以下的位置,当推杆向上拉动至末端高于排气孔的位置时,使阀体内部与外界空气联通,机台加压至外部盛胶筒将其内的胶水压进阀体内,使阀体内部的空气随胶水一起从排气孔流出,达到排除阀体内部空气的目的,排气效果好;

(3)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排胶槽结构,由于设置有容胶槽和安装孔位置处弧形缺口设计,极大提高排胶槽内部的容量,可以满足点胶站一天的排胶量,中途不用清洗,待转班时和阀体一起拆下清洗,可以节约清洗次数,提高作业效率,保证点胶阀体空气的有效排出和点胶品质的提高;

(4)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排胶槽结构,所述槽体的底部设有密封凹槽,用于放密封垫圈,用于密封推杆和排胶槽和阀体的作用,避免空气的进入,当阀体内已经排气完成,胶体进入点胶针头,即可以开始进行点胶工序,完成点胶封装工艺;

(5)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排胶槽结构,操作简单方便,点胶效率高,点胶效果好。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详细的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LED点胶用排胶槽俯视图;

图2是上述图1中的A-A向剖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LED点胶用排胶槽立体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至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LED点胶用排胶槽结构,包括方形槽体1,所述槽体1内沿着横向居中设有一推杆座2,所述推杆座2上设有若干供推杆插入的推杆孔3,所述推杆孔3与槽体1底部的点胶用阀体(图中未示出)连通,所述推杆座2的侧壁设有若干排气孔4,所述排气孔4的高度位置在推杆座2一半高度水平面以下的位置。所述槽体1中对应于推杆座2的左右两侧设有若干安装孔5,安装螺丝通过安装孔5将本实用新型的排胶槽结构安装在点胶机台上。

如图1、图3所示,所述槽体1内对应于推杆座2的左右两侧设有若干容胶槽6,所述容胶槽6数量为四个,在推杆座2的两侧对称设置,每侧各两个,且所述容胶槽6是两端部为圆弧的轨道型槽,容胶槽6的设计用以提高槽体1的容量。

如图2所示,所述槽体1的底部设有密封凹槽7,所述密封凹槽7与推杆孔3连通,所述密封凹槽7与容胶槽6互不连通。此外,所述槽体1一侧的内壁面对应于安装孔5位置的外围为弧形缺口8,弧形缺口8的设计也大大提高槽体1的容量。

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凡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各种改动或变型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倘若这些改动和变型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和等同技术范围之内,则本实用新型也意味着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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