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滤清器滤芯打胶装置的夹持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490233发布日期:2019-08-21 00:50阅读:244来源:国知局
一种滤清器滤芯打胶装置的夹持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滤清器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滤清器滤芯打胶装置的夹持机构。



背景技术:

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汽车的数量不断增加,滤清器作为汽车不可缺少的配件,在质量上的要求也是越来越高,滤清器中的折叠滤芯在制作过程中需要卷曲成筒状,首尾通过打胶装置打胶黏连,目前的打胶装置夹持机构在打胶后对滤芯首尾挤压,使得滤芯首尾之间黏连紧密,但是这样简单的打胶挤压方式会出现滤芯连接缝与胶水之间接触不紧密残留有气泡的情况,滤芯连接缝与胶水之间有气泡,会导致滤芯在使用过程中存在漏缝甚至裂开的隐患。

针对现有技术中夹持机构无法避免滤芯连接缝与胶水之间残留气泡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新的解决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了一种滤清器滤芯打胶装置的夹持机构。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手段实现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

一种滤清器滤芯打胶装置的夹持机构包括:支撑底座、第一夹板、第二夹板;所述第一夹板设置在支撑底座上方,所述第二夹板设置在所述第一夹板上方。

优选的,所述第一夹板上开设有用以容纳所述第二夹板的容纳槽。

优选的,所述第一夹板与竖直方向夹角β为锐角,且所述夹角β大小在2°至10°之间。

优选的,所述第二夹板与竖直方向夹角θ为锐角,且所述夹角θ大小在2°至10°之间。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

与现有技术相比较,本实用新型采用包括两个夹板的夹持机构,所述夹持机构分两个步骤依次对灌注了胶水的滤芯进行挤压,这样滤芯连接缝内的胶水由底部向上流动直至所述滤芯连接缝内填满胶水,有效避免滤芯连接缝与胶水之间残留气泡的情况。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安装有滤芯的夹持机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夹持机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

实施例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滤清器滤芯打胶装置的夹持机构,该夹持机构包括:支撑底座10、第一夹板20、第二夹板30;所述支撑底座10用来支撑固定滤芯;所述第一夹板20设置在支撑底座10上方,所述第一夹板20用来对灌注了胶水的滤芯进行第一轮挤压,将所述滤芯连接缝内下半部分的胶水排挤到上半部分,确保了所述滤芯连接缝下半部分与胶水接触紧密无气泡残留;所述第二夹板30设置在所述第一夹板20上方,所述第二夹板30用来对所述滤芯进行第二轮挤压,将所述滤芯连接缝内的胶水继续向上排挤直至所述滤芯连接缝内填满胶水,所述夹持机构这样的挤压方式使得所述滤芯连接缝与胶水黏连紧密且不会残留有气泡。

如图1所示,所述第一夹板20上开设有用以容纳所述第二夹板30的容纳槽21,使得所述第一夹板20挤压滤芯时不会被所述第二夹板30限制。

如图2所示,所述第一夹板20与竖直方向夹角β为锐角,且所述夹角β大小在2°至10°之间。这样的结构使得所述第一夹板20在挤压所述滤芯时,胶水会沿着所述第一夹板20的倾斜角度向上流动。

如图2所示,所述第二夹板30与竖直方向夹角θ为锐角,且所述夹角θ大小在2°至10°之间。这样的结构使得所述第二夹板30在挤压所述滤芯时,胶水会沿着所述第二夹板30的倾斜角度向上流动。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如若存在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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