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有机废气的吸收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335170发布日期:2019-12-06 17:43阅读:183来源:国知局
一种有机废气的吸收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有机废气的吸收装置。



背景技术:

中国专利文献号cn207085679u于2018年03月13日公开了一种用于汽车喷漆废气处理的装置,包括气体输出柱、第一输出管道、第二输出管道、漆雾分离箱、第三输出管道、喷淋塔、废气输入管道、催化筒、低温等离子器、第四输出管道、动力电机、传动齿轮盒、风机、二次净化器,所述气体输出柱焊接在第一输出管道右端的右侧,所述二次净化器通过铆钉固定在第一输出管道左端的下方,所述风机装设在二次净化器左侧,所述动力电机通过传动齿轮盒与风机机械连接,所述动力电机安装在风机左侧,所述第四输出管道水平固定在风机左侧并且另一端焊接在低温等离子器下方,所述低温等离子器并列连接于漆雾分离箱右侧,所述漆雾分离箱通过第二输出管道与低温等离子器互相贯通,所述第三输出管道的左端榫连接于漆雾分离箱下方,所述第三输出管道左端垂直固定在喷淋塔上方,所述催化筒水平固定在喷淋塔下方,所述废气输入管道的右侧与催化筒的左端胶连接;所述二次净化器设有固定端盖、紫外线放射管、光催化氧化罐、活性炭吸附器,所述固定端盖钉连接于光催化氧化罐上方,所述紫外线放射管的后半部分嵌套在光催化氧化罐内部,所述活性炭吸附器与光催化氧化罐轴心共线,所述活性炭吸附器水平固定在光催化氧化罐下方并与风机贯通。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旨在提供一种吸收效果好的有机废气的吸收装置,以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之处。

按此目的设计的一种有机废气的吸收装置,包括喷淋塔,其结构特征是所述喷淋塔包括第一喷淋塔和第二喷淋塔,进气管通过漆雾分离器与第一喷淋塔的进气口相连通,第一喷淋塔的出气口通过第一管道与第二喷淋塔的进气口相连通,第二喷淋塔的出气口通过第二管道、风机与排气管相连通。

进一步,所述第一喷淋塔的底部还设置有第一自动加药器,第一喷淋管的一端插入第一喷淋塔,另一端插入第一自动加药器的药箱中,第一自动加药器的药箱底部与第一喷淋塔的底部腔室相连通。

进一步,所述第二喷淋塔的底部还设置有第二自动加药器,第二喷淋管的一端插入第二喷淋塔,另一端插入第二自动加药器的药箱中,第二自动加药器的药箱底部与第二喷淋塔的底部腔室相连通。

进一步,所述第一管道上设置有第一vocs检测器。

进一步,所述第二管道上设置有第二vocs检测器。

进一步,所述有机废气的吸收装置还包括设置在风机出气口的流量计,该流量计设置在排气管上。

本实用新型中的工作原理,废气通过漆雾分离器后,气体与废渣分离,分离后的废气进入喷淋塔,第一喷淋塔对废气进行喷淋,聚集物进入底部压滤机进行废渣处理,经过喷淋后的废气通过第一管道排出,当vocs检测器检测到废气不达标的时候,自动加药器增加药的浓度,提供给喷淋塔底部腔室,经第一喷淋塔处理后的废气通过第一管道进入第二喷淋塔中,喷淋塔对废气重新进行过滤,当vocs检测器检测到废气达标后,废气经过第二管道进入风机进行过滤,流量计对废气的工作量进行记录,然后废气从排气管排出。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具有吸收效果好的特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为漆雾分离器,2为第一吸收塔,3为第一管道,4为第一自动加药器,5为第一vocs检测器,6为第二管道,7为第二vocs检测器,8为风机,9为第二吸收塔,11为进气管,12为排气管,13为第二自动加药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参见图1,本有机废气的吸收装置,包括喷淋塔,其结构特征是所述喷淋塔包括第一喷淋塔2和第二喷淋塔9,进气管11通过漆雾分离器1与第一喷淋塔2的进气口相连通,第一喷淋塔2的出气口通过第一管道3与第二喷淋塔9的进气口相连通,第二喷淋塔9的出气口通过第二管道6、风机8与排气管12相连通。

所述第一喷淋塔2的底部还设置有第一自动加药器4,第一喷淋管的一端插入第一喷淋塔2,另一端插入第一自动加药器4的药箱中,第一自动加药器4的药箱底部与第一喷淋塔2的底部腔室相连通。

所述第二喷淋塔9的底部还设置有第二自动加药器13,第二喷淋管的一端插入第二喷淋塔9,另一端插入第二自动加药器13的药箱中,第二自动加药器13的药箱底部与第二喷淋塔9的底部腔室相连通。

所述第一管道3上设置有第一vocs检测器5。

所述第二管道6上设置有第二vocs检测器7。

所述有机废气的吸收装置还包括设置在风机8出气口的流量计,该流量计设置在排气管12上。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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