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管式离心机的血液分离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85890阅读:596来源:国知局
一种管式离心机的血液分离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管式离心机的血液分离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的血液分离装置在分离冷冻的动物血液时,通常是将该冷冻的血液越热至离心分离的温度,然后将该越热后的血液放置分离装置内,该操作比较繁琐。另外现有的血液分离装置普遍是通过一个推杆推动橡胶皮,使该橡胶皮贴合于分离装置的转鼓上,然后实现转鼓的制动,该制动结构及其容置导致橡胶皮的磨损,在使用一段时间后需更换橡胶皮,使用麻烦。

因此,确有必要对现有技术进行改进以解决现有技术之不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是为了解决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而提供一种管式离心机的血液分离装置。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有:一种管式离心机的血液分离装置,包括壳体、电机、传动带、皮带轮、主轴、液体收集器和转鼓,所述转鼓转动设于壳体内,且转鼓的顶端与主轴相连,两皮带轮分别设于主轴和电机转轴上,且该两皮带轮通过传动带相连,液体收集器设于壳体内,且液体收集器与转鼓的内腔相贯通,在液体收集器上设有轻液出口和重液出口,在转鼓的底端设有进液口,还包括制动器、保温箱和保温器,所述制动器设于壳体的外壁上,且制动器的一端伸于壳体内腔中,保温箱设于壳体的外侧,保温器设在保温箱内且位于壳体的一侧;

所述保温器包括输入管道、输出管道、弯曲铜管以及散热翅片,所述弯曲铜管设于壳体的一侧,且弯曲铜管的两端分别与输入管道和输出管道相连通,若干散热翅片相互平行的固定于弯曲铜管上。

进一步地,所述制动器包括拨杆、驱动杆、安装块、拉簧、摩擦滚轮以及安装支架,所述安装支架固定于壳体的外壁上,拨杆铰接于安装支架上,且拨杆的顶端与驱动杆相铰接,驱动杆活动插接于安装支架上,且一端伸于壳体的内腔中并与安装块固定连接,拉簧的一端固定连接在安装块上,另一端固定于壳体的内腔壁上,摩擦滚轮转动连接在安装块上,且摩擦滚轮的轴线与转鼓的轴线相平行。

进一步地,所述摩擦滚轮采用橡胶材料制成。

进一步地,在摩擦滚轮的外圆周壁上设有若干摩擦凸点。

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自带加热保温结构,使得分离装置在分离血液过程对血液进行加热处理,使用方便;

2)本实用新型中制动器在对转鼓制动过程中,摩擦滚轮随着转鼓一起运动,能够有效的避免摩擦滚轮的损坏,增加使用寿命,且本实用新型中的制动器使用方便,便于操作。

附图说明:

图 1 为本实用新型结构图。

图 2 为本实用新型中保温器的结构图。

图 3 为本实用新型中制动器的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如图1至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一种管式离心机的血液分离装置,包括壳体11、电机、传动带12、皮带轮13、主轴14、液体收集器15和转鼓16,转鼓16转动设于壳体11内,且转鼓16的顶端与主轴14相连,两皮带轮13分别设于主轴14和电机转轴上,且该两皮带轮13通过传动带12相连,液体收集器15设于壳体11内,且液体收集器15与转鼓16的内腔相贯通,在液体收集器15上设有轻液出口和重液出口,在转鼓16的底端设有进液口。本实用新型的血液分离装置与现有技术中的血液分离装置工作原理相同,故不再对本实用新型原理进行赘述。

在分离冷冻血时,为实现血液分离装置在离心过程中对血液进行加热,在壳体11的外侧设有保温箱3,在保温箱3内且位于壳体11的一侧设有保温器4。

保温器4包括输入管道41、输出管道42、弯曲铜管43以及散热翅片44,弯曲铜管43设于壳体11的一侧,且弯曲铜管43的两端分别与输入管道41和输出管道42相连通,若干散热翅片44相互平行的固定于弯曲铜管43上。

在关闭电机后,为实现快速对转鼓16进行制动,在壳体11的外壁上设有制动器2。该制动器2包括拨杆21、驱动杆22、安装块23、拉簧24、摩擦滚轮25以及安装支架26,安装支架26固定于壳体11的外壁上,拨杆21铰接于安装支架26上,且拨杆21的顶端与驱动杆22相铰接,驱动杆22活动插接于安装支架26上,且驱动杆22的一端伸于壳体11的内腔中并与安装块23固定连接,拉簧24的一端固定连接在安装块23上,另一端固定于壳体11的内腔壁上,摩擦滚轮25转动连接在安装块23上,且摩擦滚轮25的轴线与转鼓16的轴线相平行。

在对转鼓16进行制动时,向上扳动拨杆21,拨杆21通过驱动杆22推动安装块23向左运动,摩擦滚轮25压合于转鼓16上,在摩擦力的作用下,摩擦滚轮25随转鼓16一起运动,继续向上扳动拨杆21,随着压力的增大,摩擦滚轮25对转鼓16进行制动。

为增加摩擦滚轮25的摩擦阻力,摩擦滚轮25采用橡胶材料制成。在摩擦滚轮25的外圆周壁上设有若干摩擦凸点。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改进,这些改进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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