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浸没除尘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139585发布日期:2019-07-10 10:57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浸没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外壳(6)及设置有内侧水激冷环(3)和内侧油激冷环(4)的下降管(2);其中,

所述下降管(2)套接于所述外壳(6)内部,用于为粗煤气提供进入通道;

所述外壳(6)与所述下降管(2)之间围设成用以对粗煤气进行二次洗涤的上升通道(1),所述上升通道(1)中设置有外侧水激冷环(5);

所述外壳(6)和所述下降管(2)的底部均填充有用以除油的油层和用以除尘的水层;

所述下降管(2)位于第一油层(O2)和第一水层(W2)的内壁上设置有第一导流机构(21),所述第一导流机构(21)用以增加所述粗煤气在第一油层(O2)和第一水层(W2)的停留时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浸没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6)位于第二油层(O1)和第二水层(W1)的内壁以及所述下降管(2)位于第二油层(O1)和第二水层(W1)的外壁分别设置有第二导流机构(22)。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浸没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导流机构(21)为多个,各所述第一导流机构(21)错位分布于所述下降管(2)的内壁;和/或

所述第二导流机构(22)为多个,各所述第二导流机构(22)错位分布于所述外壳(6)的内壁与所述下降管(2)的外壁。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浸没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导流机构(21)和所述第二导流机构(22)均为折流挡板。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浸没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位于油相中的各所述折流挡板之间设置有用以增大粗煤气气泡表面积的栅板结构(212)。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浸没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栅板结构(212)的顶端与位于上一层的所述折流挡板的自由端相连接,底端与位于下一层的所述折流挡板相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浸没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栅板结构(212)下部分的开孔面积小于其上部分的开孔面积。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浸没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位于水相中的所述折流挡板上设置有用以增加粗煤气中气泡湍动程度的翅片结构(211)。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浸没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翅片结构(211)呈三角形、锥形或扇形。

10.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浸没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

各所述第一导流机构(21)之间沿竖直方向的间距相等;和/或

各所述第二导流机构(22)之间沿竖直方向的间距相等。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浸没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各所述第一导流机构(21)沿竖直方向的间距为(0.1-0.5)m,各所述第二导流机构(22)沿竖直方向的间距为(0.2-0.5)m。

12.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浸没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各所述第一导流机构(21)的长度为所述下降管直径的(0.6-0.75)倍,各所述第二导流机构(22)的长度为所述外壳(6)与所述下降管(2)半径之差的(0.5-0.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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