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能量调整系统,包括增速变比单元(1)、减速变比单元(2)和惯量体(3),其特征在于:所述增速变比单元(1)的动力输出端与所述惯量体(3)离合传动设置,所述惯量体(3)与所述减速变比单元(2)的动力输入端机械连接设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能量调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增速变比单元(1)的动力输入端与动力件(4)机械连接设置。
3.如权利要求1所述能量调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增速变比单元(1)的动力输入端与动力件(4)机械连接设置,和/或所述减速变比单元(2)的动力输出端与所述动力件(4)或与另一个动力件离合传动设置。
4.一种能量调整系统,包括增速变比单元(1)、减速变比单元(2)和惯量体(3),其特征在于:所述增速变比单元(1)的动力输出端与所述惯量体(3)机械连接设置,所述惯量体(3)与所述减速变比单元(2)的动力输入端离合传动设置。
5.如权利要求4所述能量调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增速变比单元(1)的动力输入端与动力件(4)离合传动设置。
6.一种能量调整系统,包括增速变比单元(1)、减速变比单元(2)和惯量体(3),其特征在于:所述增速变比单元(1)的动力输出端与所述惯量体(3)离合传动设置,所述惯量体(3)与所述减速变比单元(2)的动力输入端离合传动设置。
7.如权利要求1至6中任意一项所述能量调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增速变比单元(1)设为液压式、液力式、气体式或设为电磁式增速变比单元。
8.如权利要求1至7中任意一项所述能量调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减速变比单元(2)设为液压式、液力式、气体式或设为电磁式减速变比单元。
9.如权利要求1至8中任意一项所述能量调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减速变比单元(2)设为变矩器或设为耦合器。
10.如权利要求1至9中任意一项所述能量调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惯量体(3)设为飞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