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适用于有外连接线的堵漏夹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99508阅读:331来源:国知局
一种适用于有外连接线的堵漏夹具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堵漏夹具,特别涉及一种适用于有外连接线的堵漏夹具。



背景技术:

运行中的流程装置发生介质泄漏,以夹具包容泄漏点建立密封腔,采用专用的高压注剂工具将密封剂注入腔室,填满压实整个空腔,使密封剂层的挤压力达到或略超于泄漏系统压力阻止泄漏,从而建立一个新的密封结构,实现再密封。

带压堵漏这项技术由专用夹具、专用密封剂、专用工具和封堵操作技术四部分组成,而其中最关键的是夹具的设计。根据现场泄漏部位的不同,我们必须要设计合理可行的夹具。对于这种注胶夹具,我们都是制造成一个整体。

虽然现场多数都是使用这种类型的夹具进行堵漏作业,但是对于一些特殊的法兰,又不具备现场拆卸的可能就显然不适用了。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适用于有外连接线的堵漏夹具,可以在不关闭设备的条件下,完成漏点的封堵,设计精巧,应用广。

为了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适用于有外连接线的堵漏夹具,其特点是,包含:

壳体,其包含:上壳体和对合设置在上壳体下方的下壳体,所述的上壳体开设有上空腔;所述的下壳体开设有下空腔,所述的下空腔与上空腔对合形成一收纳腔;

所述壳体的一侧面开设有开口,其与所述收纳腔相贯通,另一侧面设有若干填料函夹具组件;

所述的填料函夹具组件设有第一引出线孔,用于引出外连接线。

所述的填料函夹具组件包含:第一、二夹片;所述的第一夹片与第二夹片贴合后与所述的壳体连接固定;

所述的第一夹片设有第一夹片孔,所述的第二夹片设有第二夹片孔,其与第一夹片孔对合形成第一引出线孔。

在所述的壳体上且与填料函夹具组件相对应的位置处开设有凹槽,且所述壳体内侧设有一第二引出线孔,所述第二引出线孔与凹槽相贯通。

所述的填料函夹具组件还包含:依次设置在凹槽上的填料函和轧兰,所述的外连接线依次穿过第二引出线孔、填料函、轧兰并由第一引出线孔穿出。

所述的壳体另一面还设有若干个注胶孔。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

1、本实用新型可以在不关闭设备的条件下,完成漏点的封堵,设计精巧,应用广。

2、使用填料函来对连接线孔洞进行辅助堵漏,这样我们在注胶堵漏时,有效的防止注胶从孔洞内流出。既有效的保护了连接线,又对连接线引出孔洞进行了合理的封堵。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适用于有外连接线的堵漏夹具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填料函夹具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填料函夹具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通过详细说明一个较佳的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阐述。

如图1所示,一种适用于有外连接线的堵漏夹具,包含:壳体1,其包含:上壳体和对合设置在上壳体下方的下壳体,所述的上壳体开设有上空腔;所述的下壳体开设有下空腔,所述的下空腔与上空腔对合形成一收纳腔;所述壳体的一侧面开设有开口,其与所述收纳腔相贯通,另一侧面设有若干填料函夹具组件;所述的填料函夹具组件2设有第一引出线孔,用于引出外连接线。

如图2、3所示,上述的填料函夹具组件2包含:第一、二夹片(21、22);第一夹片21与第二夹片22通过紧固螺丝23连接,所述的第一夹片21与第二夹片22贴合后通过连接螺栓24与所述的壳体1连接固定;所述的第一夹片21设有第一夹片孔,所述的第二夹片22设有第二夹片孔,其与第一夹片孔对合形成第一引出线孔25。

在所述的壳体1上且与填料函夹具组件相对应的位置处开设有凹槽,且所述壳体内侧设有一个第二引出线孔11,该第二引出线孔11与凹槽相贯通。

在具体实施例中,上述的填料函夹具组件还包含:依次设置在凹槽上的填料函26和轧兰27,所述的外连接线依次穿过第二引出线孔11、填料函26轧兰27并由第一引出线孔25穿出。

上述的壳体1另一面还设有若干个注胶孔12。

本实用新型具体应用时,耳板螺栓13连接上、下壳体的耳板14,使之对合,形成的收纳腔套住法兰的泄露部位,壳体1的一侧面的开口小于法兰的直径,便于在打堵漏胶时收紧空隙,壳体1的内腔总深度为6cm,其中去除原法兰的厚度后中间还余约3cm空间,一方面可用于打胶封堵,另一方面留有这么大一个空间可让温度引出线在被小夹具导引排列整齐时不至于直接弯曲折断,加工时将填料函车圆完成;在填料函26内加入四氟填料,第一、二夹片对合后形成第一引出线孔25,通过第一引出线孔11包覆住外连接线,通过连接螺栓将第一、二夹片(21、22)紧固在壳体上面,紧固的同时观察填料的移位,以保证填料完全包覆在外连接线周围,最后向注胶孔内注胶,完成对漏点的封堵。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一种可以在不关闭设备的条件下,完成漏点的封堵,设计精巧,应用广。

尽管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已经通过上述优选实施例作了详细介绍,但应当认识到上述的描述不应被认为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本领域技术人员阅读了上述内容后,对于本实用新型的多种修改和替代都将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由所附的权利要求来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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