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撑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78066阅读:497来源:国知局
支撑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支撑架。



背景技术:

照片、画作等作品及一些规划展示图等往往需要放置于室内或室外,以供人们欣赏或了解,在室内时如果张贴于墙壁会损伤作品及墙壁,在室外时通常没有合适的位置可放置,而展示架则正好满足了这种需求。通常,展示架仅包括一个可放置作品等的支架,功能单一。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多功能的支撑架。

一种支撑架,包括支架和设于所述支架的支撑附件,支架包括中心管和至少两个连接于中心管的支腿,所述支腿包括至少一个活动支腿,所述活动支腿可相对中心管绕中心管的轴线转动,所述支撑附件包括连接至所述中心管的支撑块和可转动地连接于所述支撑块的第一支撑件。

本支撑架中,由于活动支腿可绕中心管轴线转动,因此可使多个支腿在周向上靠拢,从而使支撑架可在靠近墙壁设置时使中心管紧靠墙壁,也可使多个支腿分开,从而使支撑架可在不靠近墙壁设置时稳固支撑,同时可通过第一支撑件将手机、相机等附件设置于支撑架,使得支撑架具有更多的功能,适应范围更广,同时手机、相机等还可随第一支撑件转动,以调整角度满足更多需求。

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所述活动支腿可绕所述中心管轴线转动使所述支架调节至收拢状态,在所述收拢状态下,所有所述支腿在垂直于所述中心管的平面内的投影分布在以所述中心管的轴线的投影为圆心角度小于或等于180度的扇形区域范围内。

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所述支架包括三个所述支腿,两个所述支腿为所述活动支腿。

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所述支腿可相对所述中心管绕垂直于所述中心管的轴线的方向转动,以调节所述支腿相对所述中心管的夹角。

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支撑件上设有第一固定件。

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固定件为两端分别固定于所述第一支撑件的松紧带。

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支撑件上还设有保护垫,所述保护垫对应所述第一固定件而设。

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支撑件至少部分由铁磁性金属材料制成;或者所述第一支撑件上设有磁性吸附件。

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支撑件包括支撑板体和支撑架体,所述支撑架体从所述支撑板体的一端延伸,所述第一固定件设于所述支撑板体上,所述第一支撑件通过所述支撑架体可转动连接于所述支撑块。

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所述支撑架还包括第一附件,所述第一附件夹持于所述第一固定件和所述保护垫之间;或者所述支撑架还包括第二附件,所述第二附件吸附于所述支撑板体设有所述第一固定件的一侧;或者所述支撑架还包括第一附件和第二附件,所述第一附件夹持于所述第一固定件和所述保护垫之间,所述第二附件吸附于所述支撑板体设有所述第一固定件的相对侧。

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所述支撑附件还包括可转动连接于所述支撑块的第二支撑件,所述第二支撑件上设有第二固定件。

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所述第二固定件为连接螺栓,所述支撑架还包括第三附件,所述第三附件通过螺纹连接固定于所述第二固定件。

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所述第二固定件包括设有螺纹的螺纹部和头部,所述螺纹部从所述第二支撑件的内侧穿到外侧。

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所述支撑附件还包括连接件,所述连接件连接所述支撑块、所述第一支撑件和所述第二支撑件,以可转动将所述第一支撑件和所述第二支撑件连接至所述支撑块;所述连接件包括螺钉和螺母,所述螺钉穿过所述支撑块、所述第一支撑件和所述第二支撑件,所述螺母与所述螺钉配合。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支撑架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所示支撑架的主视图;

图3为图2中A处的局部放大图;

图4为图1所示支撑架的侧视图;

图5为图4中B处的局部放大图;

图6为图1所示支撑架安装相机的示意图;及

图7为图1所示支撑架安装相机时相机旋转一定角度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例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的理解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两者之间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两者之间的元件。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的支撑架包括支架10和设于支架10的支撑附件30。请同时参阅图2至图5,支架10包括中心管102和连接于中心管102的多个连接于中心管102的支腿104,支腿104包括至少一个活动支腿,活动支腿可相对中心管102绕中心管102的轴线转动。支撑附件30包括连接至中心管102的支撑块302和可转动地连接于支撑块302的第一支撑件304。可以理解,支腿104的数量至少为两个。

本支撑架中,由于活动支腿可绕中心管102的轴线转动,因此可使多个支腿104在周向上靠拢,从而使支撑架可在靠近墙壁设置时使中心管102紧靠墙壁,也可使多个支腿104分开,从而使支撑架可在不靠近墙壁设置时稳固支撑,同时可通过第一支撑件304将手机、相机等附件设置于支撑架,使得支撑架具有更多的功能,适应范围更广,同时手机、相机等还可随第一支撑件304转动,以调整角度满足更多需求。例如,可以将相机通过第一支撑件304设置于支撑架,将支撑架作为相机的三角架进行拍照等。

本实施例中,支腿104可绕中心管102轴线转动使支架10调节至收拢状态,在收拢状态下,所有支腿104在垂直于所述中心管的平面内的投影分布在以中心管102的轴线的投影为圆心角度小于或等于180度的扇形区域范围内。当活动支腿收拢时,中心管102可紧贴墙壁等固定物,便于挂画等。

本实施例中,支架10包括三个支腿104,三点支撑可实现稳固支撑。支腿104支撑于支撑面(例如地面),支撑块302连接于中心管102。具体在本实施例中,三个支腿104的其中两个为活动支腿。

本实施例中,支腿104可相对中心管102绕垂直于中心管102的轴线的方向转动,以调节支腿104相对中心管102的夹角。这样,使用时,支腿104倾斜地连接于中心管102,不使用时,支腿104并拢于中心管102以便于收藏和搬运。

本实施例中,第一支撑件304上设有第一固定件3042以承载手机等附件。

本实施例中,第一固定件3042为两端分别固定于第一支撑件304的松紧带。具体地,松紧带为两根,且两个松紧带平行设置。可将手机等附件夹持在松紧带和第一支撑件304之间,并通过松紧带的弹力夹紧。

本实施例中,第一支撑件304上还设有保护垫3043,保护垫3043对应第一固定件3042而设。这样,将手机等通过第一固定件3042时,手机一侧接触保护垫3043,保护垫3043可起防滑作用。

本实施例中,第一支撑件304包括支撑板体3044和支撑架体3046,支撑架体3046从支撑板体3044的一端延伸,第一固定件3042设于支撑板体3044上,第一支撑件304通过支撑架体3046可转动连接于支撑块302。

本实施例中,支撑板体3044由铁磁性金属材料制成,这样,设有磁性吸附件的灯具等可吸附于支撑板体3044上,以满足使用者更多的需求。可以理解,也可将磁性吸附件设于支撑板体3044上,将灯具至少部分采用金属材料,同样可把灯具吸附于支撑板体3044上,此时支撑板体3044可不由金属材料制成。可以理解,灯具可为LED照明灯。可以理解,灯具可以通过吸附件设置在第一支撑件304的支持板体3044设有第一固定件3042的一侧,也可通过吸附件设置在第一支撑件304的支持板体3044设有第一固定件3042的相对侧。可以理解,也可利用支撑架体3046来吸附灯具等。

本实施例中,支撑附件30还包括可转动连接于支撑块302的第二支撑件306,第二支撑件306上设有第二固定件3062以承载相机等附件。

本实施例中,第二固定件3062为连接螺栓,相机等附件可通过螺纹连接固定于第二固定件3062。具体地,第二固定件3062包括设有螺纹的螺纹部30622和头部30624,螺纹部30622从第二支撑件304的内侧穿到外侧,以与相机等附件螺纹连接。

本实施例中,第二支撑件306包括中间板和两个分别连接于中间板两端的侧板,以形成“匸”形第二支撑件306,两个侧板分别与支撑块302铰接。

本实施例中,支撑附件30还包括连接件308,连接件308连接支撑块302、第一支撑件304和第二支撑件306,以可转动将第一支撑件304和第二支撑件306连接至支撑块302。具体地,连接件308包括螺钉和螺母,螺钉穿过支撑块302、第一支撑件304和第二支撑件306,螺母与螺钉配合,通过旋紧旋出螺母可调节第一支撑件304和第二支撑件306转动的松紧程度。

通过本支撑架,可将手机、相机、灯具等附件设置于支撑架,以满足多种不同的需求,同时还可通过调节第一支撑件304和第二支撑件306的转动角度,调节手机或相机的拍照角度以及灯具的照射角度,十分方便。可以理解,支撑架上也可设置手机、相机、灯具以外的其他附件,在此不作限制。请参阅图6,可将相机100通过支撑附件30的第二固定件3062设置于支撑架上,并通过转动第二支撑件306将相机调整成如图7所示的角度。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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