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活动锁紧角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148204阅读:1462来源:国知局
一种活动锁紧角码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门窗、衣柜和橱柜领域,具体是一种活动锁紧角码。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收入的增加和生活水平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自己的住宅,人们会在自己的住宅中购买各种家具,满足自己的使用需求。家具是指在生活、工作或社会实践中供人们坐、卧或支撑与贮存物品的一类器具。由于家具是为了满足人们一定的物质需求和使用目的而设计与制作的,因此家具具有功能和外观形式方面的因素。门窗、衣柜和橱柜都是常见的家具。

随着门窗、衣柜和橱柜生产产量的增加,消费者对产品品质的提高,原有的45度角靠胶粘技术已经不适合大规模的批量化生产,时间长,在产品质量上也满足不了消费者的需求。使用胶粘角码技术,也无法满足产品的售后服务,一旦出现部分产品损伤,就得更换整个产品,浪费了成本。使用胶粘角码技术,已经达不到环保要求,胶会释放出甲醛,对人体有害,这都限制了角码的应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活动锁紧角码,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活动锁紧角码,包括角码和百能扣,所述百能扣的数量为两个并且百能扣包括螺丝、活动套、滑块、弹簧和活动销钉,角码内部设置有两个凹槽,百能扣固定在凹槽内,滑块的上部和正面均开有孔,活动套套装在滑块上部的孔中,弹簧通过滑块正面的孔安装在滑块内,活动销钉穿过弹簧和活动套并且安装在滑块内,螺丝安装在活动套内并且卡住活动销钉,活动销钉的一端固定在角码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活动套采用金属材料制作,螺丝采用锥形螺丝,角码和滑块均采用塑胶材料制作。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活动销钉的一端为T形,活动销钉的T形端固定在角码上。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产品设计合理,采用活动锁紧方式代替了传统的胶粘方式,可以随意调节,从原有产品的一次性使用,到现在的多次拆卸修改组合方式,原有胶粘组合方式胶凝固时间至少需要24小时,严重影响了下一个工序的生产,此活动锁紧方式缩短了生产周期,随时组装,随时投入下个工序使用,降低了生产成本,减少了劳动强度,缩短了交货周期,实现了快速生产和安装的工作化流程。

附图说明

图1为活动锁紧角码的爆炸图。

图2为活动锁紧角码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活动锁紧角码使用时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螺丝,2-活动套,3-滑块,4-弹簧,5-活动销钉,6-角码,7-板料,8-框料。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专利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详细地说明。

请参阅图1-3,一种活动锁紧角码,包括角码6和百能扣,所述百能扣的数量为两个并且百能扣包括螺丝1、活动套2、滑块3、弹簧4和活动销钉5,角码5内部设置有两个凹槽,百能扣固定在凹槽内,滑块3的上部和正面均开有孔,活动套2套装在滑块3上部的孔中,弹簧4通过滑块3正面的孔安装在滑块3内,活动销钉5穿过弹簧4和活动套2并且安装在滑块3内,螺丝1安装在活动套2内并且卡住活动销钉5,活动销钉5的一端固定在角码6上。活动套2采用金属材料制作,螺丝1采用锥形螺丝,角码6和滑块3均采用塑胶材料制作。活动销钉5的一端为T形,活动销钉5的T形端固定在角码6上。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该产品的安装步骤如下:将弹簧4装到塑胶滑块3里面,推至底部;将金属活动套2装到塑胶滑块3里面;将活动销钉5装到塑胶滑块3里面(活动销钉5从金属活动套2的孔中穿过);锥形螺丝1拧在金属活动套2里,卡住活动销钉5;将组装好的百能扣装配到塑胶角码6里,使活动销钉5的T形端固定在塑胶角码6上,一个塑胶角码6装两个百能扣;将活动锁紧角码装到斜切45度的框料8型材中,使活动锁紧角码上的金属活动套2穿过框料8上的圆孔;把框料8组三变装成U型,再把板料7插到里面,最后装第4根框料8;再用内六角螺丝刀拧锥形螺丝1锁紧框料8,让塑胶滑块3带动金属活动套2向塑胶角码6方向滑动,同时金属活动套2带动框料8向塑胶角码6方向滑动,从而达到组角的目的。

该产品设计合理,采用活动锁紧方式代替了传统的胶粘方式,可以随意调节,从原有产品的一次性使用,到现在的多次拆卸修改组合方式,原有胶粘组合方式胶凝固时间至少需要24小时,严重影响了下一个工序的生产,此活动锁紧方式缩短了生产周期,随时组装,随时投入下个工序使用,降低了生产成本,减少了劳动强度,缩短了交货周期,实现了快速生产和安装的工作化流程。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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