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泥浆泵托运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168275发布日期:2019-03-22 19:21阅读:351来源:国知局
一种泥浆泵托运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泥浆泵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泥浆泵托运装置。



背景技术:

泥浆泵运行是当前石油开采等钻探作业中重要的使用设备之一,使用量巨大,但 在实际的使用中发现,当前的泥浆泵底座往往均为专用的固定平台,虽然承载能力好,但使用过程中存在诸多缺陷,这些缺陷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往往需要借助运输设备输送到工作现场,然后由大型吊装设备进行安装定位,因此导致当前泥浆泵设备使用灵活性相对较差, 且日常维护、故障排除作业劳动强度大,严重影响了钻探作业顺利进行,另一方面现场环境相对恶劣,在泥浆泵的长期使用过程中,专用的泥浆泵固定平台会严重锈蚀,因此针对这一系列问题,急需一种新型的泥浆泵底座以满足实际使用的需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泥浆泵托运装置,包括泥浆泵、底座、泥浆泵支撑装置、托运架、液压缸、车轮、旋转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泥浆泵通过底座与旋转底座安装固定,所述泥浆泵支撑装置均布分布在底座四个角,所述旋转底座在托运架上表面几何中心位置固定,所述液压缸均布设置在托运架四个角,所述车轮设置在液压缸一侧,与托运架固定。

进一步的,所述液压缸在液压杆收缩状态时,液压缸最低点高于车轮的最低点。

进一步的,所述泥浆泵支撑装置有四个,包括圆柱内丝套和调节螺栓,调节螺栓与圆柱内丝套同轴心。

进一步的,所述调节螺栓中部设置螺母,螺母上端部分车外螺纹。

进一步的,所述托运架靠近泥浆泵动力端的端面设置托运连接装置,可与拖车连接。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泥浆泵的运输更加简便,泥浆泵运输至施工地点后可自动调节泥浆泵的角度方向,通过液压缸支撑整台设备,有效避免了设备在恶劣工作环境下泥浆泵底座的锈蚀,延长了设备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泥浆泵支撑装置的结构图;

附图标记说明如下:

图中:1、泥浆泵;2、底座;3、泥浆泵支撑装置;31、圆柱内丝套;32、调节螺栓;321、螺母;4、托运架;5、托运连接装置;6、液压缸;7车轮;8旋转底座。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得到的所有其它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所保护的范围。

参见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泥浆泵托运装置,包括泥浆泵1、底座2、泥浆泵支撑装置3、托运架4、液压缸6、车轮7、旋转底座8,其特征在于,所述泥浆泵1通过底座2与旋转底座8安装固定,所述泥浆泵支撑装置3均布分布在底座2四个角,所述旋转底座8在托运架4上表面几何中心位置固定,所述液压缸6均布设置在托运架4四个角,所述车轮7设置在液压缸6一侧,与托运架4固定。

本实施例中,所述液压缸6在液压杆收缩状态时,液压缸6最低点高于车轮7的最低点。

本实施例中,所述泥浆泵支撑装置3有四个,包括圆柱内丝套31和调节螺栓32,调节螺栓32与圆柱内丝套31同轴心。

本实施例中,所述调节螺栓32中部设置螺母321,螺母321上端部分车外螺纹。

本实施例中,所述托运架4靠近泥浆泵1动力端的端面设置托运连接装置5,可与拖车连接。

本实用新型在具体实施时,在设备短距离运输转移过程中,液压缸6收缩,车轮7着地,泥浆泵1通过泥浆泵支撑装置3和旋转底座8与托运架4平稳固定,通过托运连接装置5与拖车连接;在运输至施工地点后,液压缸6将托运架顶起,车轮7最低点离开地面,并根据不同的地势将托运架4调至水平,通过旋转螺母321使泥浆泵支撑装置3与托运架4分离,通过旋转底座8的转动调节泥浆泵1的方向,待泥浆泵1方向调节完毕后,再用同样的力将所有调节螺栓32下调,以此保证泥浆泵1的平稳运行。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泥浆泵的运输更加简便,泥浆泵运输至施工地点后可自动调节泥浆泵的角度方向,通过液压缸支撑整台设备,有效避免了设备在恶劣工作环境下泥浆泵底座的锈蚀,延长了设备的使用寿命。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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