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奶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横管道,具有至少一段能够升降的活动管道,所述活动管道具有依次连接的首段、中段和尾段,其中,所述首段与所述尾段平行设置于所述中段的一侧,所述首段和所述尾段均具有能够调节的高度,从而使得所述活动管道具有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所述中段在所述第二位置时的高度高于所述中段在所述第一位置时的高度;
传动机构,与所述中段连接并向所述中段传递迫使所述活动管道由所述第一位置变化到所述第二位置的驱动力;以及
驱动装置,具有与所述传动机构连接的驱动输出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奶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首段和所述尾段均为高度能够调节的波纹管,或者所述首段和所述尾段均包括多个能够相互收缩嵌套的单元段。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奶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尾段还连接有延长段,其中,所述中段在处于所述第二位置时与所述延长段平行设置。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奶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首段还连接有加长段,其中,所述中段在处于所述第二位置时与所述加长段平行设置。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奶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延长段与所述加长段在所述中段处于所述第二位置时沿同一条直线设置。
6.如权利要求1、2、3、4或5所述的奶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中段在处于所述第二位置时水平设置。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奶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机构为连接到所述中段的卷绳,所述驱动装置为电机,所述电机的设置位置高于所述中段处于所述第二位置的高度。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奶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机构为连接到所述中段的链条,所述驱动装置为电机,所述电机的设置位置高于所述中段处于所述第二位置的高度。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奶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奶管道系统还包括:
若干立支管,每个所述立支管的底部开口作为所述奶管道系统的奶入口;
汇总立管,其具有入口端,所述入口端连接所述横管道的奶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