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汽车座椅头枕鞭打性能测试的设备的制造方法_2

文档序号:10440550阅读:来源:国知局
测试时的安装固定工作,而且这样的操作非常的方便。
[0028]头部模拟装置30可以设置在与头枕101间隔0.15-0.25米处,也即,头部模拟装置30与头枕101在头部模拟装置30的运动方向(图中所示F方向)上的距离为0.15-0.25米。进一步,可以将头部模拟装置30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设置为29-30度。当然,上述夹角也可以根据不同车型所使用的座椅的形状不同而在测试中根据需要进行设置,也即,上述夹角可以不限于上述夹角的范围。更进一步,上述头部模拟装置30可以为重量为5.5千克的球体。当然,技术人员在选择该头部模拟装置30时也可以根据统计学原理获得的数据进行灵活设置,比如将头部模拟装置30设置为球体以外的形状,甚至可以制作一个与人体的头部完全一致的仿真头形作为头部模拟装置30。
[0029]将头部模拟装置30和头枕101在F方向上设置成间隔为0.15-0.25米,可以使头部模拟装置30的运动距离与实车时乘员在系安全带时头部往头枕101方向运动的距离比较一致,从而保证测试的数据能够符合实车的需要。当然,由于不同车型会使用具有不同安全系数的安全带,因此,不同车型中乘员的头部往头枕101的运动距离会有一定的差异,所以在设置该设备时可能会大于或小于上述间隔距离。同时,通过设置将头部模拟装置30与水平面之间设置成具有29-30度的夹角可以使头部模拟装置30与头枕101的位置与实车时乘员头部与头枕101的相对位置比较接近,从而能够测试出更加符合实车使用的汽车座椅头枕10鞭打性能数据。并且,将头部模拟装置30设置成球体,可以避免外观形状对测试的影响,同时,也便于推送装置40推送该头部模拟装置30。
[0030]推送装置40可以包括:动力源和容器401。该容器401在轴向方向(F方向)具有开口402(图1中左端),且在该容器401上与开口 402相对的一端(图1中右端)设置上述动力源。动力源的输出杆403位于容器401的腔体内,且输出杆403在动力源的动力输出下可以在腔体内做轴向的往复运动。并且,该容器401的腔体内可以容纳该头部模拟装置30。具体的,动力源可以是液压栗。这样,通过动力源输出动力从而推动输出杆403在容器401的腔体内做轴向运动,这样就可将位于腔体内的头部模拟装置30从腔体内推送出去。这种推送装置40结构简单,发生故障的可能性低。当然,该推送装置40也可以是其他与上述推送装置40功能相同的其他结构,其只要满足能够将头部模拟器推送出去并使该头部模拟器具有所要求的初速度即可。
[0031]速度测试装置50可以包括:高速摄像机501和处理器502。高速摄像机501可以设置在与上述横截面(图1中X轴与Z轴所形成的平面)平行且相距2米的平面内。当然也可以设置在其他能够清晰的拍摄到头部模拟装置30运动,特别是头部模拟装置30从头枕101处反弹时图像的地方。该高速摄像机501拍摄到头部模拟装置30运动的图像后将该图像发送到处理器502进行处理。处理器502根据接收到的图像进行一系列的比较和计算后得出头部模拟装置30从头枕101上反弹开的反弹速度,从而测试出该座椅头枕101的接触刚度是否合适,也即,测试出该汽车座椅头枕10的鞭打性能是否合适。在此,需要说明的是通过高速摄像机501拍摄图像并通过处理器502对该图像进行比较处理分析是非常成熟的一种技术,其广泛运用于汽车领域测试,比如驻车滑车的测试。
[0032]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方式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进行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已经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但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实施方式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技术方案的范围。
【主权项】
1.一种用于汽车座椅头枕鞭打性能测试的设备,该汽车座椅头枕包括:头枕和头枕杆,头枕固定在头枕杆上,其特征在于,该设备包括:头枕固定装置、头部模拟装置、推送装置和速度测试装置,所述头枕固定装置与头枕杆固定连接;所述头部模拟装置设置在头枕横截面的延伸面内且所述头部模拟装置与水平面形成夹角;所述推送装置用于为所述头部模拟装置往所述头枕方向的运动提供初速度,所述速度测试装置用于检测头部模拟装置撞击所述头枕后反弹的速度。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汽车座椅头枕鞭打性能测试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头部模拟装置与头枕的距离为0.15-0.25米。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汽车座椅头枕鞭打性能测试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头部模拟装置与水平面的夹角为29-30度。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汽车座椅头枕鞭打性能测试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头部模拟装置为重量为5.5千克的球体。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用于汽车座椅头枕鞭打性能测试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推送装置包括:动力源和容器,所述容器在轴向方向具有开口,且所述容器上与开口相对的一端设置所述动力源,且所述动力源的输出杆可在动力源提供的动力作用下沿所述容器的轴向做往复运动;所述容器可容纳所述头部模拟装置。6.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用于汽车座椅头枕鞭打性能测试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速度测试装置包括:高速摄像机和处理器,所述高速摄像机用于拍摄头部模拟装置运动的图像,所述处理器根据所述高速摄像机所拍摄的图像获取所述头部模拟装置撞击头枕后该头部模拟装置反弹的速度。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汽车座椅头枕鞭打性能测试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高速摄像机与所述横截面平行,且距离所述横截面2米。8.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用于汽车座椅头枕鞭打性能测试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头枕固定装置包括:两个套筒,所述汽车座椅头枕的两个头枕杆分别穿设并固定在两个所述套筒内。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汽车座椅头枕鞭打性能测试的设备。该用于汽车座椅头枕鞭打性能测试的设备,包括头枕固定装置、头部模拟装置、推送装置和速度测试装置,其中,头枕固定装置与头枕杆固定连接;头部模拟装置设置在头枕横截面的延伸面内且该头部模拟装置与水平面形成夹角;推送装置用于为头部模拟装置往头枕方向的运动提供初速度,速度测试装置则用于检测头部模拟装置撞击头枕后反弹回来的速度。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用于汽车座椅头枕鞭打性能测试的设备,通过设置头部模拟装置、为头部模拟装置提供初速度的推送装置以及检测头部模拟装置从头枕上反弹速度的速度测试装置,从而测试出汽车座椅头枕的接触刚度是否能够满足保护乘员颈部的作用。
【IPC分类】G01M17/007
【公开号】CN205352705
【申请号】CN201521005655
【发明人】郭鹏伟, 李新, 董传林, 闫丽, 钞永兴
【申请人】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6月29日
【申请日】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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