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任务执行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11433116阅读:289来源:国知局
一种任务执行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本申请涉及数据处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任务执行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的网上交易,系统确认收货超时时间是提前配置好、固定不变的。但因为物流环节具有不确定性,很多买家还未收到货,其订单就已经到达超时确认收货时间节点,被系统自动确认收货了,导致后面买家维权等操作比较被动。

现有的电商平台交易系统,一般会赋予卖家延长系统超时确认收货时间的权利。当卖家发货太迟,或者物流环节出现问题的时候,买家可要求卖家延长系统确认收货超时时间,以保证其在订单完结前能收到货品。但现有的系统在买卖家交易过程中,如果买家迟迟收不到货物,需要主动联系卖家要求其延迟确认收货时间,比较麻烦。而且,如果买家没注意到确认收货的超时提醒,或者卖家拒绝延长系统超时确认收货时间,买家就会面临着钱货两失的局面。因为很可能买家实际一直未收到货,但此时系统已经执行超时确认收货任务,订单已完结,货款也已打到卖家账户,对买家很不公平。

而如果给买家开放延长系统确认收货超时时间的功能,又有被滥用的风险,即如果买家明明收到货了,却故意不确认收货,就会导致卖家的货款迟迟不能到账,对卖家不公平。



技术实现要素: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任务执行方法及装置,用以实现根据货品的物理信息自动延长超时确认收货时间,兼顾买卖双方的交易公平性,提高用户体验。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任务执行方法,包括:

当满足预设条件时,启动货品对应的定时器;

当所述定时器超时时,若该货品的接收方未完成线上确认收货的操作,则读取该货品的物流信息;

若该货品的物流信息中不包括该货品的接收方已签收该货品的指示信息,则更新所述定时器的定时时长,并重新启动所述定时器,直到满足预设的任务结束条件。

上述定时器的初始定时时长,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而定,例如15天。

通过该方法,当满足预设条件时,启动货品对应的定时器,该定时器的初始定时时长相当于正常的等待货品接收方确认收货的时间长度,当所述定时器超时时,若该货品的接收方未完成线上确认收货的操作,则读取该货品的物流信息,若该货品的物流信息中不包括该货品的接收方已签收该货品的指示信息,则更新该货品对应的定时器的定时时长,并重新启动所述定时器,直到满足预设的任务结束条件,从而实现了根据货品的物理信息自动延长超时确认收货时间,兼顾了买卖双方的交易公平性,增强了网络交易平台的系统性能,提高了用户体验。

其中,所述定时器的初始定时时长,可以由卖家设定,也可以是系统预设好的。后续定时器的定时时长的更新,可以是预先设置好的,保证买卖双方的交易公平性。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方法,适用于买家下订单需要在收到货品后,向卖家支付货款的应用场景;同样,也可以适用于买家退货,卖家需要收到货品后退款给买家的情形等。

可选地,该方法还包括:当该货品的物流信息中包括该货品的接收方已签收该货品的指示信息时,执行确认收货操作。

可选地,所述更新所述定时器的定时时长,具体包括:

更新所述定时器的定时时长为2的n次方天,其中所述n从0开始取值,每次更新该定时器的定时时长时,n加1。

当然,除此之外,还可以有其他方式更新该货品对应的定时器的定时时长。例如,延长天数不限于2的n次方,可以是等长的(比如每次延长两天),也可以是不定长的(比如依次延长1、3、5、7、9天)。如果采用递增序列的方式依次更新定时器的定时时长,对系统资源有比较好的利用率,不会造成系统压力。

可选地,所述预设的任务结束条件,具体包括下列条件之一或组合:

等待该货品的接收方确认收货的时长总和,超过预设的最长确认收货等待时间;

该货品的接收方完成线上确认收货的操作。

例如,对该货品等待确认收货的时间进行累计,若超过200天,则结束等待该货品确认收货的任务,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解决货品未被收货方收到,以及相应的货款等问题。或者,在任一时刻,货品接收方主动执行了确认收货动作,那么系统会删除该货品对应的定时器,针对该货品的整体任务流程结束。

可选地,所述预设条件为:所述货品的发送方确认发货。例如,可以是卖家确认发货,也可以是买家确认退货。

可选地,当所述定时器超时时,该方法还包括:

若该货品的接收方完成线上确认收货的操作,则删除该货品对应的定时器。

也就是说,在正常的情况下,若货品的接收方完成线上确认收货的操作,则说明交易完成,无需延长等待货品的接收方确认收货的时间的相关任务,即可以直接删除该货品对应的定时器。

与上述方法相对应地,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任务执行装置,包括:

第一单元,用于当满足预设条件时,启动货品对应的定时器;

第二单元,用于当所述定时器超时时,若该货品的接收方未完成线上确认收货的操作,则读取该货品的物流信息;

第三单元,用于若该货品的物流信息中不包括该货品的接收方已签收该货 品的指示信息,则更新所述定时器的定时时长,并重新启动所述定时器,直到满足预设的任务结束条件。

可选地,所述第三单元还用于:当该货品的物流信息中包括该货品的接收方已签收该货品的指示信息时,执行确认收货操作。

可选地,所述第三单元采用如下方式更新所述定时器的定时时长:

更新所述定时器的定时时长为2的n次方天,其中所述n从0开始取值,每次更新该定时器的定时时长时,n加1。

可选地,所述预设的任务结束条件,具体包括下列条件之一或组合:

等待该货品的接收方确认收货的时长总和,超过预设的最长确认收货等待时间;

该货品的接收方完成线上确认收货的操作。

可选地,所述预设条件为:所述货品的发送方确认发货。

可选地,所述第二单元还用于:当所述定时器超时时,若该货品的接收方完成线上确认收货的操作,则删除该货品对应的定时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任务执行方法的总体流程示意图;

图2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任务执行方法的具体流程示意图;

图3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任务执行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任务执行方法及装置,用以实现根据货品的物理信息自动延长超时确认收货时间,兼顾买卖双方的交易公平性,提高用户体验。

下面结合附图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进行说明。

参见图1,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任务执行方法,包括:

s101、当满足预设条件时,启动货品对应的定时器;

可选地,所述预设条件为:所述货品的发送方确认发货。

例如,可以是卖家确认发货,也可以是买家确认退货。

所述定时器的初始定时时长,可以理解为正常的等待货品接收方确认收货的时间长度,例如15天或7天等。

s102、当所述定时器超时时,若该货品的接收方未完成线上确认收货的操作,则读取该货品的物流信息;

该货品的物流信息上,包括该货品的接收方是否已签收该货品的指示信息,还可以包括其他信息,例如物流公司名称、送货员信息等等,这些信息都是可以直接从网络平台获取到的。

s103、若该货品的物流信息中不包括该货品的接收方已签收该货品的指示信息,则更新所述定时器的定时时长,并重新启动所述定时器,直到满足预设的任务结束条件;

所述更新后的定时器的定时时长,可以理解为超时等待货品接收方确认收货的时间长度,例如3天或8天等。

通过该方法,当满足预设条件时,启动货品对应的定时器,该定时器的初始定时时长相当于正常的等待货品接收方确认收货的时间长度,当所述定时器超时时,若该货品的接收方未完成线上确认收货的操作,则读取该货品的物流信息,若该货品的物流信息中不包括该货品的接收方已签收该货品的指示信息,则更新该货品对应的定时器的定时时长,并重新启动所述定时器,直到满足预设的任务结束条件,从而实现了根据货品的物理信息自动延长超时确认收货时间,兼顾了买卖双方的交易公平性,增强了网络交易平台的系统性能,提高了用户体验。

其中,所述定时器的初始定时时长,可以由卖家设定,也可以是系统预设好的。后续定时器的定时时长的更新,可以是预先设置好的,保证买卖双方的交易公平性。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方法,适用于买家下订单需要在收到货品后,向卖家 支付货款的应用场景;同样,也可以适用于买家退货,卖家需要收到货品后退款给买家的情形等。也就是说,可以通过买家正常的购买行为,触发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所述方法,也可以通过买家退货的行为,触发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所述方法。当然,除此之外,还可以适用到其他情形下,只要涉及到货品的接收方需要确认收货,并进而需要支付货款的应用场景,都可以适用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所述方法,达到一种自动延时等待确认收货的处理结果,从而兼顾交易双方的公平性,满足用户需求,提高系统可信度、交易的安全性,提高用户使用感受。

可选地,该方法还包括:当该货品的物流信息中包括该货品的接收方已签收该货品的指示信息时,执行确认收货操作。也就是说,如果该货品的物流信息上已经显示了该货品的接收方已签收该货品,则说明货品已经到达,用户可能忘记在网上确认收货了,需要进行后续的支付货款等操作,从而系统可以自动执行确认收货操作,进而触发后续的支付货款等操作。

可选地,所述更新该货品对应的定时器的定时时长,具体包括:

更新该货品对应的定时器的定时时长为2的n次方天,其中所述n从0开始取值,每次更新该货品对应的定时器的定时时长时,n加1。

当然,除此之外,还可以有其他方式更新该货品对应的定时器的定时时长。例如,延长天数不限于2的n次方,可以是等长的(比如每次延长两天),也可以是不定长的(比如依次延长1、3、5、7、9天)。如果采用递增序列的方式依次更新定时器的定时时长,对系统资源有比较好的利用率,不会造成系统压力。

可选地,所述预设的任务结束条件,具体包括:

等待该货品的接收方确认收货的时长总和,超过预设的最长确认收货等待时间。

例如,对该货品等待确认收货的时间进行累计,若超过200天,则结束等待该货品确认收货的任务,避免无限制的等待,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解决货品未 被收货方收到,以及相应的货款等问题。

可选地,当所述定时器超时时,该方法还包括:

若该货品的接收方完成线上确认收货的操作,则删除该货品对应的定时器。

也就是说,在正常的情况下,若货品的接收方完成线上确认收货的操作,则说明交易完成,无需延长等待货品的接收方确认收货的时间的相关任务,即可以直接删除该货品对应的定时器。

以买家正常下单购买货品的流程为例,参见图2,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任务执行方法,具体包括:

买家将货品添加至购物车,下单付款完成后,卖家发货,触发启动该货品对应的定时器,例如初始的定时时长是15天,然后,如果买家在线上做了确认收货操作,则系统删除超时确认收货任务,即删除该货品对应的定时器,订单状态为交易成功。

若所述定时器超时,且买家未主动确认收货的情况下,网上交易平台根据卖家发货的快递物流单号及物流公司编号,对接第三方物流公司查询该快递的签收情况。即在网上交易过程中,卖家确认发货之后,买家如在指定时间(即定时器初始的定时时长内)内未主动确认收货或未申请退款的,交易系统会自动对接第三方物流公司查询该快递的签收情况,进一步确认这笔订单是否已确认收货。

如果快递状态为已签收,则系统执行确认收货操作,订单状态为交易成功。

如果快递未被签收,则更新系统的超时确认收货任务,将执行时间延长2的n次方天。其中n为更新超时任务的次数,初始值为0,此后每次递增加1,故延长的时间依次为2天,4天,8天,16天,32天……

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置n的最大值,建议n最大不能超过8,因为2的8次方为256,将近一年的时间,理论上物流不会走这么久。当n大于8后则冻结超时确认收货任务,以免耗费系统性能。

参见图3,与上述方法相对应地,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任务执行装置,包括:

第一单元11,用于当满足预设条件时,启动货品对应的定时器;

第二单元12,用于当所述定时器超时时,若该货品的接收方未完成线上确认收货的操作,则读取该货品的物流信息;

第三单元13,用于若该货品的物流信息中不包括该货品的接收方已签收该货品的指示信息,则更新所述定时器的定时时长,并重新启动所述定时器,直到满足预设的任务结束条件。

可选地,所述第三单元还用于:当该货品的物流信息中包括该货品的接收方已签收该货品的指示信息时,执行确认收货操作。

可选地,所述第三单元采用如下方式更新所述定时器的定时时长:

更新所述定时器的定时时长为2的n次方天,其中所述n从0开始取值,每次更新该定时器的定时时长时,n加1。

可选地,所述预设的任务结束条件,具体包括下列条件之一或组合:

等待该货品的接收方确认收货的时长总和,超过预设的最长确认收货等待时间;

该货品的接收方完成线上确认收货的操作。

可选地,所述预设条件为:所述货品的发送方确认发货。

可选地,所述第二单元还用于:当所述定时器超时时,若该货品的接收方完成线上确认收货的操作,则删除该货品对应的定时器。

上述各个单元,均可以由处理器等实体器件实现,所述处理器可以是中央处埋器(cpu)、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specificintegratedcircuit,asic)、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ield-programmablegatearray,fpga)或复杂可编程逻辑器件(complexprogrammablelogicdevice,cpld)。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所述任务执行装置,例如,可以是网络服务器等实体装置。

综上所述,本申请实施例提出在网上交易中,系统根据交易货品的物流信息,自动延长超时确认收货时间的方案,以保证交易的公平性。在系统执行超时确认收货任务之前,先读取货品对应的物流信息,判断货品是否已被买家签收,如果是,则正常执行确认收货任务。如果否,则延长超时确认收货的时间。

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应明白,本申请的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系统、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申请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申请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机可用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和光学存储器等)上实施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

本申请是参照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方法、设备(系统)、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流程图和/或方框图来描述的。应理解可由计算机程序指令实现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每一流程和/或方框、以及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流程和/或方框的结合。可提供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到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嵌入式处理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以产生一个机器,使得通过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执行的指令产生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装置。

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存储在能引导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以特定方式工作的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使得存储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的指令产生包括指令装置的制造品,该指令装置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

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装载到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上,使得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一系列操作步骤以产生计算机实现的处理,从而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的指令提供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步骤。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申请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申请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申请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申请权利要求及 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申请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当前第1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