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式电池的等距分隔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797604阅读:14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扣式电池的等距分隔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扣式电池的等距分隔装置。
背景技术
在扣式电池的生产过程中,需要将扣式电池分隔到扣式电池盒中,扣式电池盒中用于安放扣式电池的凹坑一般都是等距排列的,而扣式电池一般都是通过传送带无间距地排列在传送带上,此时就需要依次将每一个电池分隔到凹坑内,大大影响了扣式电池的生产时间,工作效率过低。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扣式电池的等距分隔装置,其有效提高扣式电池的分隔时间,提高生产效率,带来更好的生产效益。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的这些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扣式电池的等距分隔装置,安放扣式电池的扣式电池盒上并行等距地设有五个用于安放扣式电池的凹坑,凹坑的直径为A,凹坑中心之间的距离为A+B,所述等距分隔装置包括指状的六个分隔杆,分隔杆两两之间的距离略大于A,(即分隔杆的间隙略大于扣式电池的直径,保证分隔杆在分隔时,每个间隙只进一个扣式电池),分隔杆的宽度为B,分隔杆长度向两侧依次降低(即分隔杆的间隙略大于扣式电池的直径,保证分隔杆在分隔时,每个间隙只进一个扣式电池),分隔杆的顶端呈直角三角形,便于电池分隔。相比于现 有技术中的解决方案,本实用新型优点是:本实用新型所描述扣式电池的等距分隔装置,实现对多颗扣式电池的一次性等距分隔,提闻分隔的工作效率,进而提闻了生广效益。
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装置结构示意图;图2为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分隔状态示意图一;图3为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分隔状态示意图二 ;其中:1、第一分隔杆;2、第二分隔杆;3、第三分隔杆;4、第四分隔杆;5、第五分隔杆;6、第六分隔杆;7、扣式电池;8、固定边。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具体实施例对上述方案做进一步说明。应理解,这些实施例是用于说明本发明而不限于限制本发明的范围。实施例中采用的实施条件可以根据具体厂家的条件做进一步调整,未注明的实施条件通常为常规实验中的条件。实施例:[0015]本实施例描述了一种扣式电池的等距分隔装置,其结构如图1所示,安放扣式电池7的扣式电池盒上并行等距地设有五个用于安放扣式电池7的凹坑,凹坑的直径为A,凹坑中心之间的距离为A+B,所述等距分隔装置包括六个平行设置的分隔杆,分别命名为第一分隔杆1、第二分隔杆2、第三分隔杆3、第四分隔杆4、第五分隔杆5、第六分隔杆6。六个分隔杆的间隙略大于A(即分隔杆的间隙略大于扣式电池7的直径,保证分隔杆在分隔时,每个间隙只进一个扣式电池7),每个分隔杆的宽度为B,分隔杆的顶端呈直角三角形,中间的第一分隔杆1、第二分隔杆2的长度最长,位于第一分隔杆1、第二分隔杆2两侧的分隔杆长度依次降低,六个分隔杆的底边固定在同一固定边8上。在进行分隔时,推动固定边8,近似于“五指状”的等距分隔装置向前推进,第一分隔杆1、第二分隔杆2首先接触到最中间的扣式电池7,在继续向前行进的过程中第一分隔杆1、第二分隔杆2成直角三角形的顶端将两侧的扣式电池7向侧方向推挤,紧接着第三分隔杆3、第四分隔杆4碰触到第二颗、第三颗扣式电池7,此时如图2所示,同样顶端呈直角三角形的斜边将另外两颗扣式电池7向侧方向推挤;然后,第五分隔杆5、第六分隔杆6碰触到最后两颗扣式电池7,此时如图4所示。行进到底后,将扣式电池7等距地分隔到扣式电池盒中再收回等距分隔装置,准备下一次分隔动作。分隔杆行进到位,将扣式电池I等距地分隔后将扣式电池送到电池盒中,再收回等距分隔装置,准备下一次分隔动作。上述实例只为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是能够了解本发明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发明精神实质所做的等效变换或修 饰,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1.一种扣式电池的等距分隔装置,安放扣式电池的扣式电池盒上并行等距地设有五个用于安放扣式电池的凹坑,凹坑的直径为A,凹坑中心之间的距离为A+B,其特征在于,所述等距分隔装置包括指状的六个分隔杆,分隔杆两两之间的距离略大于A,分隔杆的宽度为B,分隔杆长度向两侧依次降低。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扣式电池的等距分隔装置,其特征在于,分隔杆的顶端呈直角三角形 ,便于电池分隔。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扣式电池的等距分隔装置,安放扣式电池的扣式电池盒上并行等距地设有五个用于安放扣式电池的凹坑,凹坑的直径为A,凹坑中心之间的距离为A+B,其特征在于,所述等距分隔装置包括指状的六个分隔杆,分隔杆两两之间的距离略大于A,分隔杆的宽度为B,分隔杆长度向两侧依次降低。本实用新型实现对多颗扣式电池的一次性等距分隔,提高分隔作效率,进而提高了生产效益。
文档编号H01M10/04GK203166008SQ201320175589
公开日2013年8月28日 申请日期2013年4月9日 优先权日2013年4月9日
发明者周新明, 沈勤, 吴卿, 唐铖 申请人:苏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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