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太阳能电池领域,具体地讲是涉及一种柔性太阳能电池部件。
背景技术:
太阳能是一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能源。太阳能作为理想的可再生能源受到了许多国家的重视。柔性薄膜太阳能电池作为太阳电池的一个新品种,技术先进、性能优良、用途广泛,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由于柔性薄膜太阳能组件在户外要长久使用,要求太阳能前板具有一定的透光性、耐候性、绝缘性、阻燃性、可绕性,同时由于某些薄膜电池(如cigs薄膜电池)对水分比较敏感,柔性太阳能前板还要有高的阻水性能,目前柔性太阳能前板材料采用的是一种复合膜,包含etfe薄膜、uv阻隔膜、阻水膜、pet膜等;上述产品阻水性、透光性、绝缘性、耐候性较差;且制备及后续封装过程中工艺复杂。
为了提高前板的整体性能,现有技术中出现了一些针对前板的改进方案。申请号为cn201110454523.x的中国专利申请公开了一种柔性太阳能前板及其加工工艺,其采用了在pet基层上涂覆含氟聚合物的膜的方法。上述方案虽然解决了多层膜复合的问题,但仍未从根本上改变阻水性、透光性、绝缘性较差及制备工艺复杂、后续封装过程中工艺复杂的问题。
为了提高前板的整体性能,现有技术中出现了一些针对前板的改进方案。申请号为cn201410321670.3的中国专利申请公开了一种柔性太阳能前板及其加工工艺,其采用了在柔性玻璃上上涂覆含氟聚合物的膜的方法。上述方案虽然解决了阻水、耐候等问题,但含氟材料成本高昂,且在后续生产过程中,如层压温度超过200摄氏度,会有含氟气体放出,危害生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性能优良、结构简单的柔性太阳能前板及其加工工艺。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柔性太阳能电池前板,包括依次复合在一起的高透光耐候pet层、柔性玻璃层、透明封装材料层。
优选地,所述柔性玻璃层的厚度为5~200微米。
优选地,所述高透光耐候pet层的厚度为25~100微米。
优选地,所述透明封装材料层的厚度为0.1~0.76毫米。
优选地,所述高透光耐候pet层为pet原料与纳米二氧化硅按1∶0.01-0.02质量分数所形成的膜层。
优选地,所述透明封装材料层为聚烯烃薄膜、乙烯-醋酸乙烯薄膜或聚乙烯醇缩丁醛薄膜。
一种所述的柔性太阳能电池前板的加工工艺,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a)将柔性玻璃层的两面进行清洗;
b)将高透光耐候pet层复合到所述柔性玻璃层的一面;
c)将透明封装材料层复合到所述柔性玻璃层的另一面。
本发明采用高耐候的pet和柔性玻璃作为柔性太阳能电池前板的组成部分,由于柔性玻璃较现有基层而言拥有更好的透光性、阻水性、绝缘性、耐候性等特点,从而使得所得前板在透光性、阻水性、绝缘性和耐候性等方面的性能也得以大幅提升,由于采用高耐候pet大大降低了成本,同时也避免了为了某个单一性能而设计一个膜层导致的多层膜复合的问题,大大简化了前板的结构,进而使得所述柔性太阳能前板的加工工艺变得简单,有效提高了生产率;另外,通过在柔性玻璃层上直接复合封装层,有效避免了在柔性太阳能电池芯片装上前板后需要再进行的封装工艺,使得柔性太阳能电池的封装工艺在前板制作阶段即完成,封装难度大大降低,提高 了产品的可靠性。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是本发明所述柔性太阳能电池前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
1、高透光pet层;2、柔性玻璃层;3、透明封装材料层。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发明做进一步阐述。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做进一步阐述。
实施例1
根据以下步骤加工如图1所示柔性太阳能电池前板:
a)将厚度为5~200微米的柔性玻璃层2的两面进行清洗;
b)在所述柔性玻璃层2的一面复合高耐候的pte层1;
c)将透明封装材料层3复合到所述柔性玻璃层2的另一面,其中,所述透明封装材料层3采用厚度为0.1~0.76毫米的聚乙烯薄膜。
具体地,所述柔性玻璃层2的厚度可以为5~200微米之间的任意值,特别优选为20微米、50微米、100微米和150微米;所述高透光pet层1的厚度可以为25~100微米之间的任意值,特别优选为50微米和75微米;所述高透光耐候pet层为pet原料与纳米二氧化硅按1∶0.01-1∶0.02质量分数所形成的膜层,特别优选为1∶0.01和1∶0.015;所述透明封装材料层3的厚度可以为0.1~0.76毫米之间的任意值,特别优选为0.2毫米、0.5毫米和0.7毫米;所述透明封装材料层3采用的聚乙烯薄膜也可以是其他的透明聚烯烃薄膜。
实施例2
其与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步骤c)中所述透明封装材料层3采用乙烯-醋酸乙烯薄膜。
实施例3
其与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所述透明封装材料层3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薄膜。
以上实施例仅用于对发明进行具体说明,其并不对本发明的保护范围起到任何限定作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由权利要求确定。根据本领域的公知技术和本发明所公开的技术方案,可以推导或联想出许多变型方案,所有这些变型方案,也应认为是本发明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