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爆破片领域,尤其是爆破点可控的爆破片。
背景技术:
随着电子产品日益小型化,便携化,电池的运用越来越广泛,这是因为电池结构简单,携带方便,充放电操作简便易行,不受外界气候和温度的影响,性能稳定可靠,所以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发挥着很大的作用。
但是电池在使用和运输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短路现象,电芯大电流放电,产生大量的热,烧坏隔膜,而造成更大的短路现象,此时电芯会产生高温,使电解液分解成气体,造成内部压力过大,当电芯的外壳无法承受这个压力时,电池就会爆炸,所以,在电池顶盖上设置爆破片,当电池内部压力过大,利用爆破片爆破来泄压,避免电池爆炸。
现有技术中,把爆破片的中间部位设置得薄一些,爆破片爆破时,由于电池内部压力过大,爆破片会在中间薄处爆破,但是这种爆破方式不能根据压力值的大小来准确控制爆破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爆破点可控的爆破片,旨在解决现有技术中爆破片的爆破点不能根据压力值来控制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爆破点可控的爆破片,所述爆破片包括爆破膜片以及环绕形成在所述爆破膜片外周的连接环,所述爆破膜片与所述连接环之间的连接过渡处设有刻槽条,所述刻槽条沿所述爆破膜片与所述连接环之间的连接过渡处圆弧状延伸。
进一步地,所述刻槽条呈非封闭状布置。
进一步地,所述爆破膜片与所述连接环之间的连接过渡处设有多条相邻布置的所述刻槽条。
进一步地,所述爆破膜片呈圆形状。
进一步地,所述爆破膜片呈椭圆形状。
进一步地,所述连接环的外周呈圆形状。
进一步地,所述连接环的外周呈椭圆形状。
进一步地,所述爆破膜片的厚度小于所述连接环的厚度。
进一步地,所述爆破膜片与所述连接环之间包围形成有上端开口的凹槽。
进一步地,包括爆破点可控的爆破片的电池。
与现有技术相比,通过在爆破膜片与连接环之间的连接过渡处设有刻槽条,刻槽条沿连接过渡处圆弧状延伸,而不同弧长的刻槽条对应不同的压力阈值,当电池内部压力过高,当压力值达到爆破片的防爆阈值时,爆破片会沿刻槽条撕开爆破,从而实现爆破片的爆破点可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爆破点可控的爆破片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爆破点可控的爆破片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以下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实现进行详细的描述。
参照图1和图2所示,为本实用新型提供较佳实施例。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爆破点可控的爆破片可以运用在电池上,也可以运用在 其他需要超压泄放的装置中,并不仅限于其中一种。
爆破点可控的爆破片,爆破片包括爆破膜片11以及环绕形成在爆破膜片11外周的连接环12,爆破膜片11与连接环12之间的连接过渡处设有刻槽条13,刻槽条13沿爆破膜片11与连接环12之间的连接过渡处圆弧状延伸。
具体地,在爆破膜片11与连接环12之间的连接过渡处设有刻槽条13,而且刻槽条13沿连接过渡处圆弧状延伸,不同弧长的卡槽条对应不同的防爆阈值,在生产制造电池顶盖时,根据电池的防爆阈值设置对应弧长的刻槽条13,刻槽条13就是在爆破膜片11上设置的向下的挖痕,但是并不贯穿爆破片,当电池内部压力过高,压力值达到防爆阈值时,爆破片会沿刻槽条13撕开爆破,从而实现爆破片的爆破点可控。而且由于刻槽条13的弧长对应不同的防爆阈值,所以在电池生产中,可以按照需要来生产不同防爆阈值的爆破片以达到不同的电池爆破要求。
设置在爆破膜片11上的刻槽条13呈非封闭状布置,爆破片爆破时,由于在爆破膜片11上设置有非封闭状布置的刻槽条13,刻槽条13的部位相对于整个爆破膜片11来说是比较薄弱的地方,当电池内部压力过高,压强过大,爆破片会沿薄弱的刻槽条13处撕开爆破,由于刻槽条13非封闭状布置,所以爆破片爆破时只是沿刻槽条13撕开,并不会整个爆破片爆破飞弹出去,爆破方式比较温和。
在爆破膜片11与连接环12之间的连接过渡处设有多条刻槽条13,而且多条刻槽条13相邻布置,多条刻槽条13的弧长一样,爆破片撕裂爆破时,多条刻槽条13的设置可以更好地实现爆破片爆破。
本实施例中,爆破膜片11可以是呈圆形状,爆破膜片11也可以是呈椭圆形状。
而环绕形成在爆破膜片11外周的连接环12的外周可以呈圆形状,连接环12的外周也可以呈椭圆形状。
设置爆破膜片11的厚度小于连接环12的厚度,所以,爆破膜片11对比连 接环12更薄一些,使得爆破片爆破破裂时,爆破膜片11比连接环12更容易发生破裂。
爆破膜片11与连接环12之间包围形成有上端开口的凹槽,使得爆破片呈拱形,凸面处于电池内部高压侧,电池内部压力过高发生爆破时,爆破膜片11破裂或脱落。
在电池中使用这种爆破点可控的爆破片。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