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卷环设备,具体为一种瓷拉棒绝缘子用金属板卷环设备,属于瓷拉棒绝缘子加工设备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的瓷拉棒绝缘子的金具为圆环形,加工方法一般为先将切割好的矩形钢板弯曲成近似”U”形,然后将近似”U”形工件通过捶打变成近似圆环形,最后通过特制的模具挤压成金属圆环。此种制作方法工序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
为解决上述问题,因此我们提出一种瓷拉棒绝缘子用金属板卷环设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瓷拉棒绝缘子用金属板卷环设备,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一种瓷拉棒绝缘子用金属板卷环设备,包括底座,所述底座上固定设置有驱动电机、定支架和导轨,所述导轨上通过滑槽滑动连接有动支架,所述定支架和动支架呈门状结构,且下方均设置有支撑座,所述支撑座上通过轴承连接有下圆滚,所述下圆滚为两个,且所述下圆滚位于定支架的一侧端头上设置有从动齿轮,所述定支架和动支架上位于支撑座的上方均设置有调节架,所述定支架上的调节架之间设置有固定连接板,所述动支架上的调节架之间设置有活动连接板,所述固定连接板和活动连接板上均通过丝杆连接有调节轮,丝杆与定支架和动支架的横梁通过螺纹连接,所述固定连接板和活动连接板之间通过轴承连接有上圆滚,所述驱动电机的主轴端连接减速装置,所述减速装置的输出轴上固定连接有主动齿轮,所述主动齿轮与从动齿轮通过齿轮啮合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上圆滚位于两个所述下圆滚中心轴线中间的上方。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上圆滚与活动连接板连接的一端通过轴承套接在活动连接板的中心通孔上。
本实用新型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根据三点成圆原理,利用工件相对位置变化和旋转运动使板材产生连续的塑性变形,将切割好的钢板带入上圆滚和下圆滚之间,驱动电机带动两个下圆滚通向转动,上圆滚提供压力,从而将钢板卷至呈环形,该种设备结构简单,卷环效率高,节省人力,缩短工时。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瓷拉棒绝缘子用金属板卷环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瓷拉棒绝缘子用金属板卷环设备的定支架结构侧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瓷拉棒绝缘子用金属板卷环设备的动支架结构侧视图;
图4是图1的A-A截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2-定支架;3-下圆滚;4-导轨;5-动支架;6-上圆滚;7-调节轮;8-从动齿轮;9-减速装置;10-驱动电机;11-主动齿轮;12-支撑座;13-调节架;14-固定连接板;15-活动连接板。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1
如图1-4所示,一种瓷拉棒绝缘子用金属板卷环设备,包括底座1,所述底座1上固定设置有驱动电机10、定支架2和导轨4,所述导轨4上通过滑槽滑动连接有动支架5,所述定支架2和动支架5呈门状结构,且下方均设置有支撑座12,所述支撑座12上通过轴承连接有下圆滚3,所述下圆滚3为两个,且所述下圆滚3位于定支架2的一侧端头上设置有从动齿轮8,所述定支架2和动支架5上位于支撑座12的上方均设置有调节架13,所述定支架2上的调节架13之间设置有固定连接板14,所述动支架5上的调节架13之间设置有活动连接板15,所述固定连接板14和活动连接板15上均通过丝杆连接有调节轮7,丝杆与定支架2和动支架5的横梁通过螺纹连接,所述固定连接板14和活动连接板15之间通过轴承连接有上圆滚6,所述驱动电机10的主轴端连接减速装置9,所述减速装置9的输出轴上固定连接有主动齿轮11,所述主动齿轮11与从动齿轮8通过齿轮啮合连接。
使用时将切割好的钢板带入上圆滚6和下圆滚3之间,驱动电机10带动两个下圆滚3通向转动,上圆滚6提供压力,从而将钢板卷至呈环形,卷环完成后停止驱动电机10转动,将动支架5沿导轨4方向移动,此时上圆滚6与活动连接板15分离,取下工件,在将上圆滚6安装在活动连接板15上,进行下一个工件的加工,该种设备结构简单,卷环效率高,节省人力,缩短工时。
本实施例中,所述上圆滚6位于两个所述下圆滚3中心轴线中间的上方。
本实施例中,所述上圆滚6与活动连接板15连接的一端通过轴承套接在活动连接板15的中心通孔上,便于取下工件。
根据工件卷环尺寸规格调节上圆滚6与下圆滚3之间的距离,或者更换不同直径的上圆滚6,以便加工不同规格的圆环。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