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动力电池真空烘烤后冷却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若干依次相连的冷却机构,所述冷却机构包括进水管、出水管以及连接于所述进水管与所述出水管之间的若干导通管,相邻两所述导通管之间留有用于容纳动力电池的间隙。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电池真空烘烤后冷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水管与所述出水管彼此错开且不对齐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动力电池真空烘烤后冷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水管相对所述出水管突出有进水端,所述出水管相对所述进水管突出有出水端,所述进水端与所述出水端位于相异侧。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电池真空烘烤后冷却装置,其特征在于:循环冷切水自所述进水管经过若干所述导通管后进入所述出水管,所述循环冷切水在所述进水管和所述出水管中的流向相同。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电池真空烘烤后冷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电池的移动方向平行于若干所述导通管的延伸方向。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电池真空烘烤后冷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电池包括两个电芯及连接所述两个电芯的顶盖,每一电芯对应所述间隙设置,所述顶盖对应所述导通管设置。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电池真空烘烤后冷却装置,其特征在于:若干所述导通管均与所述进水管和所述出水管垂直相接。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电池真空烘烤后冷却装置,其特征在于:若干所述导通管的管径均小于所述进水管的管径,若干所述导通管的管径均小于所述出水管的管径。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动力电池真空烘烤后冷却装置,其特征在于:若干所述导通管的管径大小相同。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动力电池真空烘烤后冷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水管的管径与所述出水管的管径大小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