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连接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028995发布日期:2019-11-01 22:07阅读:114来源:国知局
电连接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连接器,尤其涉及一种线缆固持稳定的电连接器。



背景技术:

传统的带线缆连接器通常直接通过端子与线缆焊接固定后封胶包覆线缆,面对连接器大电流及小型化的趋势,产生了连接器内部空间减小与线缆直径增大的矛盾。目前的连接器的线缆加粗后与端子的焊点过大导致封胶后产生空腔无法完全密封,容易使线缆松动,同时线缆加粗挤压了连接器内部其他元件安装空间。

因此,希望设计一种改良的电连接器,从而克服上述缺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电连接器,其线缆固持稳定。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可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电连接器,其包括绝缘本体、固定于所述绝缘本体的端子及连接所述端子的线缆,所述绝缘本体设有支撑面及贯穿支撑面的端子槽,所述端子包括接触部,固定在所述绝缘本体的固持部及向后延伸出所述支撑面的脚部,所述线缆与端子的脚部相焊接,所述支撑面在脚部的旁侧设置有凸块,所述线缆抵接在所述凸块而与支撑面之间留有间隙。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电连接器后端面设有凸台用于抵持线缆,抬高线缆与端子脚部的焊接位置,防止线缆与脚部焊点过大导致胶水充填后无法完全密封,导致线缆松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电连接器的立体图;

图2是图1所示另一视角的立体图;

图3是图1电连接器后盖拆解的立体图;

图4是图3所示另一视角且部分线缆分离的立体图;

图5是图3所示进一步分解的立体图;

图6是图5所示另一视角的立体图;及

图7是图4所示沿虚线A-A的剖视图。

【主要组件符号说明】

电连接器 100 绝缘本体 1

支撑面 11 端子槽 12

凸块 13 对接面 14

第一对接面 141 第二对接面 142

凸肋 15 台阶部 16

侧壁 17 围墙部 18

容置空间 19 端子 2

接触部 21 固持部 22

脚部 23 缺口 231

第一端子 24 第二端子 25

第三端子 26 线缆 3

后盖 4

如下具体实施方式将结合上述附图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图1至图7介绍本实用新型电连接器的具体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电连接器100,其包括绝缘本体1、固定于绝缘本体1的端子2及连接端子2的线缆3。具体参图5及图6,绝缘本体1设有支撑面11及贯穿支撑面11的端子槽12。端子2包括暴露于绝缘本体1前方的接触部21,固定在绝缘本体1的固持部22及向后延伸出支撑面11的脚部23。线缆3与端子2的脚部23相焊接。支撑面11在脚部23的旁侧设置有凸块13。线缆3抵接在凸块13而与支撑面11之间留有间隙。因凸块13的设置抬高了线缆3与端子2脚部23的焊接位置,从而在灌胶时胶水不会在支撑面18附近被线缆3与端子2脚部23的焊点阻挡而产生空腔,导致线缆3固持不稳定。

绝缘本体1向后延伸形成环绕端子槽12的围墙部18并形成位于围墙部18内的容置空间19。支撑面11为被围墙部18环绕的容置空间19的底壁面,胶水填充于容置空间19内形成后盖4。

参图1及图3,绝缘本体1设有一L型对接面14。对接面14包括相互垂直且相邻的第一对接面141和第二对接面142。端子槽12向前贯穿第一对接面141。绝缘本体1向前突伸形成一台阶部16,第一对接面141为台阶部16的前端面。台阶部16的侧缘向前延伸形成一侧壁17,第二对接面142为侧壁17内表面。

参图5及图6,端子2包括第一端子24,第一端子24为平板状,其脚部23设有向后贯穿的缺口231。每一第一端子24焊接有两条线缆3,两条线缆3分别位于缺口231的两侧。线缆3连通大电流时产生高温易使其与脚部23的焊点熔化,缺口231的设置可以降低缺口231两侧焊点升高的温度。

支撑面11在第一端子24的脚部23的旁侧对应设有两个凸块13。第一端子24为竖直设置,两条线缆3呈上下排列设置且位于第一端子24的一侧。端子2还包括第二端子25及第三端子26,第二、第三端子25、26为平板状,第二、第三端子25、26上下排列呈一排且位于第一端子24的一侧。第二端子25在前后方向上的长度大于第三端子26在前后方向上的长度。第三端子26相较第二端子25远离第二对接面142。第二、第三端子25、26至相邻两第一端子24之间的间距不等。绝缘本体1设有一连接第一、第二对接面141、142的凸肋15,凸肋15与端子2平行设置。

本实施例中,线缆3选用14AWG(American wire gauge)规格的线缆,同时为增大端子2的通过电流,端子2接触部21优选钯镍合金(Pd-Ni)与金(Au)两种原料电镀。

上述实施例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而非全部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通过阅读本实用新型说明书而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采取的任何等效的变化,均为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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