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易于散热的计算机充电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093127发布日期:2019-03-13 23:38阅读:186来源:国知局
一种易于散热的计算机充电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充电器领域,具体是一种易于散热的计算机充电器。



背景技术:

计算机充电器是为计算机充电的设备,现有的计算机充电器存在着许多缺陷,例如无法为手机充电,无法很好的对充电器进行散热,无法很好的避免电脑插头连接线和电源插头连接线凌乱,而且无法很好的固定充电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易于散热的计算机充电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无法为手机充电、无法很好的对充电器进行散热、电脑插头连接线与电源插头连接线凌乱和无法很好的固定充电器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易于散热的计算机充电器,包括充电器本体,所述充电器本体一侧通过电源插头连接线和电源插头连接,所述充电器本体另一侧设置有连接头和固定杆,所述连接头通过电脑插头连接线和电脑插头连接,所述固定杆插接在限位块的固定孔内,所述限位块上设置有开口,所述充电器本体前表面设置有指示灯、USB接口和防尘盖,所述防尘盖安装在USB接口上侧,所述充电器本体上侧设置有固定轴,所述固定轴上端安装有绕线盘,所述充电器本体下侧安装有支架,所述支架上侧安装有散热扇,所述支架下侧安装有吸盘。

优选的,所述散热扇位于充电器本体正下方。

优选的,所述防尘盖一侧和充电器本体正铰接,所述防尘盖另一侧和充电器本体卡接。

优选的,所述吸盘为真空吸盘。

优选的,所述绕线盘转动安装在固定轴上。

优选的,所述连接头卡接在开口内。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散热扇位于充电器本体正下方,能够很好的用于充电器本体的散热,通过防尘盖一侧和充电器本体正铰接,防尘盖另一侧和充电器本体卡接,能够很好的避免灰尘进入USB接口,USB接口能够用于手机充电,通过吸盘为真空吸盘,能够很好的对电器本体进行固定,通过绕线盘转动安装在固定轴上,能够用于对电脑插头连接线和电源插头连接线的缠绕,很好的避免凌乱,通过连接头卡接在开口内,能够很好的避免连接头脱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限位块结构示意图。

图中:1-电脑插头、2-电脑插头连接线、3-连接头、4-固定杆、5-USB接口、6-绕线盘、7-固定轴、8-充电器本体、9-指示灯、10-电源插头、11-电源插头连接线、12-支架、13-防尘盖、14-散热扇、15-吸盘、16-限位块、17-开口、18-固定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易于散热的计算机充电器,包括充电器本体8,充电器本体8一侧通过电源插头连接线11和电源插头10连接,充电器本体8另一侧设置有连接头3和固定杆4,连接头3通过电脑插头连接线2和电脑插头1连接,固定杆4插接在限位块16的固定孔18内,限位块16上设置有开口17,充电器本体8前表面设置有指示灯9、USB接口5和防尘盖13,防尘盖13安装在USB接口5上侧,充电器本体8上侧设置有固定轴7,固定轴7上端安装有绕线盘6,充电器本体8下侧安装有支架12,支架12上侧安装有散热扇14,支架12下侧安装有吸盘15,使用时,将散热扇14连接在USB接口5上,散热扇14能够很好的用于充电器本体8的散热,USB接口5也能够为手机充电,固定轴7上的绕线盘6可以用于电源插头连接线11和电脑插头连接线2的缠绕,从而很好的避免凌乱,吸盘15能够很好的对充电器本体8的固定,提高了充电器本体8的稳固性,散热扇14位于充电器本体8正下方,防尘盖13一侧和充电器本体8正铰接,防尘盖13另一侧和充电器本体8卡接,吸盘15为真空吸盘,绕线盘6转动安装在固定轴7上,连接头3卡接在开口17内。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使用时,将散热扇14连接在USB接口5上,散热扇14能够很好的用于充电器本体8的散热,USB接口5也能够为手机充电,固定轴7上的绕线盘6可以用于电源插头连接线11和电脑插头连接线2的缠绕,从而很好的避免凌乱,吸盘15能够很好的对充电器本体8的固定,提高了充电器本体8的稳固性。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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