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信号转换装置,其应用于一照明装置中,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连接接口,可分离地与该照明装置中的一电源转换模块连接,并通过该电源转换模块接收一有线控制信号;
一处理模块,与该连接接口连接;以及
一信号转换模块,与该处理模块及该连接接口连接,该信号转换模块包含一工业通信协议标准接口,该信号转换模块通过该工业通信协议标准接口将该有线控制信号转换为一工业通信协议标准控制信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信号转换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含一无线通信模块,该无线通信模块与该处理模块连接并接收一无线控制信号。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信号转换装置,其特征在于,该信号转换模块通过该工业通信协议标准接口将该无线控制信号转换为该工业通信协议标准控制信号。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信号转换装置,其特征在于,该信号转换模块通过有线网络或无线网络发送该工业通信协议标准控制信号至至少一受控装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信号转换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处理模块通过该无线通信模块接收该无线控制信号并发送该无线控制信号至该电源转换模块。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信号转换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工业通信协议标准接口为Modbus、RS485或RS433。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信号转换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连接接口为一即插即用接口。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信号转换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电源转换模块为一电子安定器。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信号转换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电源转换模块为一发光二极管驱动器。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信号转换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处理模块为一微控制器。
11.一种照明装置,其包含一电源转换模块、一发光模块及一信号转换装置,其特征在于,该信号转换装置包含:
一连接接口,可分离地与该电源转换模块连接,并通过该电源转换模块接收一有线控制信号;
一处理模块,与该连接接口连接;以及
一信号转换模块,与该处理模块及该连接接口连接,该信号转换模块包含一工业通信协议标准接口,该信号转换模块通过该工业通信协议标准接口将该有线控制信号转换为一工业通信协议标准控制信号。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含一无线通信模块,该无线通信模块与该处理模块连接并接收一无线控制信号。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该信号转换模块通过该工业通信协议标准接口将该无线控制信号转换为该工业通信协议标准控制信号。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该信号转换模块通过有线网络或无线网络发送该工业通信协议标准控制信号至至少一受控装置。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处理模块通过该无线通信模块接收该无线控制信号并发送该无线控制信号至该电源转换 模块。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工业通信协议标准接口为Modbus、RS485或RS433。
17.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连接接口为一即插即用接口。
18.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电源转换模块为一电子安定器。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发光模块为一气体放电灯。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气体放电灯为水银灯、金属卤化灯、钠气灯、水银灯、荧光灯、复金属灯或氙气灯。
21.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电源转换模块为一发光二极管驱动器。
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发光模块为一发光二极管灯。
2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处理模块为一微控制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