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线盘及具有其的电磁炉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26961阅读:474来源:国知局
电磁线盘及具有其的电磁炉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厨房电器,尤其涉及一种电磁线盘及具有其的电磁炉。



背景技术:

电磁炉是利用电磁感应产生涡流的原理对锅具进行加热,电磁炉的组成部件中,电磁线盘是核心元件,其在工作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热。对电磁线盘的散热主要是通过设置风扇对电磁线盘吹风,风流经电磁线盘上下表面时,带走电磁线盘产生的热量。现有技术中电磁线盘通常包括线盘架和绕设在线盘架内的线圈,为方便绕线以及固定线圈,线盘架外围的侧壁不低于线圈,如此以来风只能吹向线圈表面,其散热效率较低。特别是针对线圈为层叠设置的多层线圈而言,因风吹不到多层线圈之间,造成散热效率低下,影响电磁炉产品的整体性能。

因而,确有必要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以克服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散热效果好的电磁线盘及具有其的电磁炉。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电磁线盘,其包括盘架和绕设于所述盘架上的线圈,所述盘架的外缘设有外围壁,所述外围壁于上下方向延伸,其包括顶端与底端,并分隔出内侧与外侧,所述线圈绕设于所述外围壁的内侧,其中,所述外围壁上开设有贯穿所述外围壁的内、外侧的散热风道,以使得所述外围壁外侧的气流可通过所述散热风道进入所述外围壁内侧以对线圈进行散热。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所述散热风道包括自所述外围壁的顶端向下凹陷形成的上散热槽和/或自所述外围壁的底端向上凹陷形成的下散热槽。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所述上散热槽和/或所述下散热槽为弧形槽、锯齿形槽、或波浪形槽。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所述线圈包括上下层叠设置的上层线圈和下层线圈,所述上散热槽的底边低于所述上层线圈。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所述上散热槽的底边延伸至所述下层线圈。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所述下散热槽的顶边低于所述下层线圈。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所述上散热槽和/或所述下散热槽为多个,且沿所述外围壁呈圆弧段或圆周排布。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所述散热风道包括设于所述外围壁的顶端与底端之间的通孔。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所述通孔包括呈上下设置的上排通孔和下排通孔,所述上排通孔所在的位置与所述线圈相对应,所述下排通孔所在的位置低于所述线圈。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电磁线盘,通过在电磁线盘的外围壁上开设有贯穿所述外围壁的内、外侧的散热风道,以使得所述外围壁外侧的气流可通过所述散热风道进入所述外围壁内侧以对线圈进行散热;因而风可直接吹向线圈或多层线圈之间,提高散热效率,散热效果好。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电磁炉,其包括风扇和上述电磁线盘,所述风扇设于所述电磁线盘的一侧,所述散热风道至少设于所述电磁线盘的朝向所述风扇的外围壁上;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电磁炉因采用上述电磁线盘,其散热效果好,电磁炉整体性能得到提升。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电磁炉第一实施例的部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电磁炉第一实施例的部分结构的剖视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电磁炉第一实施例的电磁线盘的侧视图;

图4为图3中A处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电磁炉第二实施例的电磁线盘的立体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电磁炉第二实施例的电磁线盘的局部剖视示意图。

附图标记:

1-电磁线盘;11-盘架;111-外围壁;1111-顶端;1112-底端;112-散热风道;1121-上散热槽;1122-下散热槽;1123-上排通孔;1124-下排通孔;12-线圈;121-上层线圈;122-下层线圈;2-壳体;3-风扇。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见图1至图6,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电磁线盘及具有其的电磁炉,所述电磁炉包括壳体2、安装于所述壳体2上的所述电磁线盘1以及安装于所述壳体2上的风扇3。所述风扇3位于所述电磁线盘1的一侧,与所述电磁线盘1水平并排设置。

请参见图1至图4,其为本实用新型电磁线盘第一实施例的图示。所述电磁线盘1呈平板状圆形结构,所述电磁线盘1包括盘架11和绕设于所述盘架11上的线圈12。所述盘架11可为塑胶材质,用以为所述线圈12提供支撑,所述盘架11包括自其外缘延伸设置的外围壁111,所述外围壁111于上下方向延伸,其具有顶端1111和与所述顶端1111相对的底端1112。所述外围壁111为绕所述盘架11外缘一周的圆环结构,以将空间分隔出内、外两侧,所述圆环以内为外围壁111的内侧,所述圆环以外为外围壁111的外侧。所述外围壁111的内侧还设有多条线圈槽用以收纳固定所述线圈12,所述线圈槽的深度,即所述线圈槽的顶面到底面的距离,可根据需求设置,当需收纳多层线圈12时,其深度可设置得深一些。在一实施例中,所述线圈槽还可为贯通所述盘架11上下表面的通槽,设置为通槽散热效果较好。所述线圈槽是由槽壁围成,在一实施例中,所述槽壁上开设有槽或孔,使得风可通过槽或孔直接吹向线圈。

请重点参见图3和图4,所述外围壁111上开设有贯穿所述外围壁111的内、外侧的散热风道112,以使得所述外围壁111外侧的气流可通过所述散热风道112进入所述外围壁111内侧以对线圈12进行散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散热风道112包括自所述外围壁111的顶端1111向下凹陷形成的上散热槽1121和自所述外围壁111的底端1112向上凹陷形成的下散热槽1122。所述上散热槽1121和所述下散热槽1122为弧形槽、锯齿形槽、或波浪形槽,所述上散热槽1121和所述下散热槽1122为多个,且沿所述外围壁111呈圆弧段或圆周排布。所述上散热槽1121设置成上宽下窄的弧形或锯齿形或波浪形,其底部较窄,气流更集中,不散乱,风速也更快,散热效果好。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线圈12包括上下层叠设置的上层线圈121和下层线圈122,所述上散热槽1121的底边低于所述上层线圈121,所述上散热槽1121的底边延伸至所述下层线圈122。通过开设所述上散热槽1121,可使得所述风扇3吹向所述电磁线盘1的风,经所述上散热槽1121直接从所述线圈12的侧向吹入,而非仅吹在线圈的上表面或下表面上,如此以来可提供线圈12的散热效果;通过设置所述上散热槽1121的底边低于所述上层线圈121,可使得所述风扇3吹向所述电磁线盘1的风吹到上、下两层线圈之间的间隙内,解决了多层线圈堆叠面散热困难的技术问题。所述下散热槽1122的顶边略低于所述下层线圈122,可使得所述风扇3产生的风通过下散热槽1122,加速线盘下表面散热。且因设置上、下散热槽1121、1122,可实现气流的对流,散热效果更优。当然,在其他实施例中,也可仅设置上散热槽或是仅设置下散热槽。

请参见图5和图6,其为本实用新型电磁线盘第一实施例的图示。本实施例与第一实施例的不同在于散热风道的结构不同。本实施例中,所述散热风道包括设于所述外围壁111的顶端1111与底端1112之间的通孔,所述通孔包括呈上下设置的上排通孔1123和下排通孔1124,所述上排通孔1123所在的位置与所述线圈12相对应,所述下排通孔1124所在的位置低于所述线圈12。此处所说的上排通孔1123所在的位置与所述线圈12相对应是指从侧视图来看,从所述上排通孔1123可以看到线圈12,优选的,所述上排通孔1123的位置正对上、下层线圈121、122的堆叠面处。本实施例中与第一实施例相同的部分,此处不再赘述。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电磁线盘,通过在电磁线盘的外围壁上开设有贯穿所述外围壁的内、外侧的散热风道,以使得所述外围壁外侧的气流可通过所述散热风道进入所述外围壁内侧以对线圈进行散热;因而风可直接吹向线圈或多层线圈之间,提高散热效率,散热效果好。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电磁炉,其包括风扇和上述电磁线盘,所述风扇设于所述电磁线盘的一侧,所述散热风道至少设于所述电磁线盘的朝向所述风扇的外围壁上;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电磁炉因采用上述电磁线盘,其散热效果好,电磁炉整体性能得到提升。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横向”、“厚度”、“上”、“下”、“竖直”、“水平”、“顶”、“底”、“内”、“外”、“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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