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自拍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63568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便携式自拍装置,包括手柄和固定壳,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壳包括与所述手柄的一端转动连接的基壳,铰接于所述基壳一侧的用于定位手机一端并可装载与手机摄像头配合的外置镜头的第一定位壳,以及铰接于所述基壳另一侧的用于定位所述手机另一端的第二定位壳。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自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壳与所述手柄通过转动支架转动连接,所述转动支架包括固设于所述手柄一端的第一连接部和固设于所述基壳上的第二连接部,所述第一连接部与所述第二连接部铰接,且所述第一连接部和所述第二连接部之间设有用于调节两者连接松紧的锁紧旋转钮。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便携式自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壳背面上设有加强筋,所述加强筋与所述第二连接部一体成型。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自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定位壳上开设有两个用于安装所述外置镜头的安装孔,两个所述安装孔分别位于所述第一定位壳的正面和背面,并分别与所述手机的前置摄像头和后置摄像头相对应。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自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定位壳具有用于扣紧所述手机边缘的翻边。

6.如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便携式自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便携式自拍装置还包括设置于所述手柄内部的蓝牙模块,所述蓝牙模块上设有蓝牙指示灯,所述蓝牙指示灯凸设于所述手柄的表面。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便携式自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上设有按钮组件,所述按钮组件包括一拍照键和两个镜头切换键,两个所述镜头切换键分别设置于所述拍照键的相对两侧。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便携式自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的内部具有尾端开口的容置腔,所述容置腔的开口处设有端盖。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便携式自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的表面贴附有包裹层。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便携式自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便携式自拍装置还包括多级伸缩杆,所述多级伸缩杆的一端与所述手柄固定连接,所述多级伸缩杆的另一端与所述基壳转动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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