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吸滚筒式排种器多级清种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43803阅读:195来源:国知局
气吸滚筒式排种器多级清种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清种装置,具体涉及一种气吸滚筒式排种器多级清种装置,属于农业机械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精量播种技术可以节约大量的种子,播种后苗齐苗壮不拥挤,节省田间间苗定苗的用工,同时,通风透光性能好,能充分利用土壤中的水分和营养,对于提高作物产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具有重要的意义。

气吸滚筒式排种器,其滚筒内腔是一个全封闭的真空负压室,滚筒表面的吸孔与真空室相通,播种时,风机通过空心轴上的吸孔吸走滚筒内腔的空气,产生负压,使滚筒上吸孔两端产生负压差,当滚筒绕轴转动,吸孔经过种箱位置时,种子在种孔负压差的作用下被吸附在吸孔上随滚筒一起转动,并在转动到一定位置后切断负压,种子靠自重或正压作用落下,完成投种过程。

由于吸孔和种子形状的差异性,以及气流的扰动的复杂性,同一个吸孔往往会吸附两粒甚至更多种子,如果不经过清种过程,就会造成较多的重播,影响播种质量。

目前检索到的可以完成清种的气吸式排种器只有台湾的陈世铭等研发的“震荡式多用途真空播种机”该机采用高速气流来完成清种,其它可以用于气吸滚筒式排种器清种的装置还未见报道。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小粒种子通过气吸滚筒式排种器进行排种时无法进行有效清种、造成大量重播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气吸滚筒式排种器多级清种装置,通过多个清种齿与种子的碰撞,能够将气吸滚筒式排种器吸孔上吸附的多余种子清掉,仅留下一粒种子,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单粒精播。

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气吸滚筒式排种器多级清种装置,包括多个弧形板本体;弧形板本体为长条圆弧板,弧形板本体的上端经前端连接部连接为一体,弧形板本体底部通过底端连接部连接为一体,且相邻两个弧形板本体之间有一定宽度的缝隙构成的吸种长槽;弧形板本体上的曲面上设有清种齿。

上述气吸滚筒式排种器多级清种装置,弧形板本体呈长条状,并向一侧弯曲,弯曲半径等于或略大于吸种滚筒的半径。

上述气吸滚筒式排种器多级清种装置,前端连接部与各弧形板本体之间为刚性连接,前端连接部与弧形板的曲面呈直角或接近于直角。

上述气吸滚筒式排种器多级清种装置,吸种长槽分为三个区,底部为边缘光滑的吸种区,中部为清种齿区,上部为各弧形板本体连接区。

上述气吸滚筒式排种器多级清种装置,前端连接部对应吸种长槽处开有U型开口,U型开口与吸种长槽的上部连通。

上述气吸滚筒式排种器多级清种装置,清种齿为底部呈圆弧状的齿状结构,清种齿为一个以上,能够完成多次清种。

上述气吸滚筒式排种器多级清种装置,清种装置两侧各有一个固定挂板,固定挂板上开有若干个长条孔。

上述气吸滚筒式排种器多级清种装置,固定挂板与两侧的两个弧形板本体之间为刚性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能够将气吸滚筒式排种器吸孔上吸附的多余种子清掉,仅留下一粒种子,减少重播现象的发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单粒精播。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安装位置示意图;

图中:1、前端连接部,2、弧形板本体,3、清种齿,4、吸种长槽,5、固定挂板, 51、长条孔,6、底端连接部,7、吸种滚筒。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参照附图并举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详细说明。

一种气吸滚筒式排种器多级清种装置,包括多个弧形板本体2;弧形板本体2为长条圆弧板,弧形板本体2的上端经前端连接部1连接为一体,弧形板本体2底部通过底端连接部6连接为一体,且相邻两个弧形板本体2之间有一定宽度的缝隙构成的吸种长槽4;弧形板本体2上的曲面上设有清种齿3。

本实施例中,弧形板本体2呈长条状,并向一侧弯曲,弯曲半径等于或略大于吸种滚筒7的半径,安装时可以紧贴吸种滚筒7,并防止因为贴合不严造成种子进入该清种装置与吸种滚筒7之间的缝隙。

本实施例中,前端连接部1与各弧形板本体2之间为刚性连接,前端连接部1与弧形板的曲面呈直角或接近于直角;前端连接部1对应吸种长槽4处开有U型开口,U型开口与吸种长槽4的上部连通,可以使吸种滚筒7上吸附的种子通过。

本实施例中,吸种长槽4分为三个区,底部为边缘光滑的吸种区,中部为清种齿区,上部为各弧形板本体2连接区。

本实施例中,清种齿3为底部呈圆弧状的齿状结构,清种齿3为一个以上。

本实施例中,清种装置两侧各有一个固定挂板5,固定挂板5上开有若干个长条孔51,用于固定在种箱或其他构件上;固定挂板5与两侧的两个弧形板本体2之间为刚性连接。

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具体个案,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作其它形式的限制,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可能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加以变更或改型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方式。但是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方式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改型,皆应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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