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食用菌灭菌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404047阅读:259来源:国知局
一种食用菌灭菌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灭菌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食用菌灭菌装置。



背景技术:

食用菌灭菌是在食品加工时比不可少的步骤,是保证食品安全必备的程序。

现有的食用菌灭菌装置通常是使用铁架子放置食用菌袋,然后在铁架子最下端作为通蒸汽的口,由蒸汽炉通入蒸汽,从而完成灭菌功能。但是,现有的食用菌灭菌装置使用非常不方便;不能构成封闭的灭菌空间,灭菌效果差;并且灭菌使用的蒸汽所产生的水会遗留在食用菌袋上,造成食用菌袋的二次污染。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方法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种食用菌灭菌装置,使用过程简便,便于各类人群使用;能够形成封闭的灭菌空间,灭菌效果好;并且能够排出所产生的水,不会造成食用菌袋的二次污染。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技术方案是:一种食用菌灭菌装置,包括灭菌箱和蒸汽炉,所述蒸汽炉通过蒸汽管路连通至灭菌箱;

所述灭菌箱包括带有箱门的箱体、抽屉式的置物盒和集水槽,所述置物盒分层设置在箱体内部,所述集水槽设置在箱体的底部;

所述置物盒包括上敞口结构的盒体和铺设在盒体底部的栅格网,所述盒体的侧壁内为中空结构的导气通道,所述导气通道通过导气管路连通至蒸汽管路,在所述盒体的内侧壁上设置有连通导气通道的气孔;在所述盒体的底部设置有导流槽,所述导流槽通过导流管路连通设置在箱体侧壁上的集水管,所述集水管连通所述集水槽。

进一步的是,所述导气管路和导流管路均为伸缩式软管;提高置物盒在抽拉过程中管路的跟随性。

进一步的是,在所述集水槽内设置有水泵,所述水泵的出水口通过出水管路通向集水槽外部;便于集水槽内积水的排出。

进一步的是,在所述盒体上设置有把手,便于置物盒的抽拉。

进一步的是,所述箱门为透明玻璃结构,便于使用者观察内部工作情况。

采用本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将食用菌袋放入置物盒即可进行灭菌操作,使用过程简便,便于各类人群使用;

本实用新型建立密闭的灭菌箱,并将蒸汽炉产生的蒸汽通过蒸汽管路通入灭菌箱内,能够形成封闭的灭菌空间,灭菌效果好;

本实用新型食用菌袋放在栅格网上,所产生的蒸馏水下落至导流槽内,依次通过导流管路和集水管,流入到集水槽中;能够排出所产生的水,不会造成食用菌袋的二次污染。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食用菌灭菌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灭菌箱的左视图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置物盒的爆炸图;

其中,1是灭菌箱,2是蒸汽炉,3蒸汽管路,11是箱体,12是置物盒,13是集水槽,121是盒体,122是栅格网,123是导气管路,124是气孔,125是导流槽,126是导流管路,127是集水管,128是把手。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阐述。

在本实施例中,参见图1-图3所示,一种食用菌灭菌装置,包括灭菌箱1和蒸汽炉2,所述蒸汽炉2通过蒸汽管路3连通至灭菌箱1;

所述灭菌箱1包括带有箱门的箱体11、抽屉式的置物盒12和集水槽13,所述置物盒12分层设置在箱体11内部,所述集水槽13设置在箱体11的底部;

所述置物盒12包括上敞口结构的盒体121和铺设在盒体121底部的栅格网122,所述盒体121的侧壁内为中空结构的导气通道,所述导气通道通过导气管路123连通至蒸汽管路3,在所述盒体121的内侧壁上设置有连通导气通道的气孔124;在所述盒体121的底部设置有导流槽125,所述导流槽125通过导流管路126连通设置在箱体11侧壁上的集水管127,所述集水管127连通所述集水槽13。

作为上述实施例的优化方案,所述导气管路123和导流管路126均为伸缩式软管;提高置物盒12在抽拉过程中管路的跟随性。

在所述集水槽13内设置有水泵,所述水泵的出水口通过出水管路通向集水槽13外部;便于集水槽13内积水的排出。

作为上述实施例的优化方案,在所述盒体121上设置有把手128,便于置物盒12的抽拉。

作为上述实施例的优化方案,所述箱门为透明玻璃结构,便于使用者观察内部工作情况。

为了更好的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对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作一次完整的描述:

将食用菌袋放在栅格网122上,关闭箱门,打开蒸汽炉2;

蒸汽炉2产生的蒸汽依次通过蒸汽管路3、导气管路123和导气通道,由气孔124通入到盒体121内,对盒体121内的食用菌袋进行灭菌;

在灭菌过程中所产生的蒸馏水下落至导流槽125内,依次通过导流管路126和集水管127,流入到集水槽13中。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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