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陈皮酱油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57671阅读:2363来源:国知局
一种陈皮酱油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陈皮酱油的制作方法,将豆粕打碎成2~6cm长的颗粒,将打碎的豆粕和麦麸用水拌匀,放入蒸笼中蒸熟,然后取出降温至35~40度,掺入曲种拌匀,将拌好的原料进行第一次发酵,发酵24小时,将发酵后的原料块打碎,掺入食盐水装入密封缸内,进行第二次发酵,温度保持在45~60度,发酵成红色,有酱油味时,将发酵成的原料装入滤油容器中,将花椒、陈皮、八角、大料烧水,烧开后倒入滤油容器中,浸泡12小时,然后滤出得到成品酱油。将陈皮作为原料添加进酱油中,将陈皮的清香与酱油的浓郁有机结合,丰富了酱油的口感,提升了酱油的风味,使酱油味道更加清新;具有理气健脾、燥湿化痰的作用。
【专利说明】一种陈皮酱油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调味品的制作方法。
【背景技术】
[0002]酱油是大众常用的调味品之一,在厨房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现有的酱油味道较为单一,普遍味浓且稠,豉味浓郁,带有咸味,有时候用于凉拌或者煮清淡蔬菜时,会影响原菜式清新的口感。陈皮,别名:橘皮、贵老、红皮、黄橘皮、广橘皮、新会皮、柑皮、广陈皮。为芸香科植物橘及其栽培变种的成熟果皮。陈皮药材分“陈皮”和“广陈皮”。味甘苦,但有橘子的清香,是水果柑橘的果皮经干燥处理后而制成的干性果皮,这种果皮如在保持干燥的条件下,可长久放置储藏,故称陈皮。

【发明内容】

[0003]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酱油味道单一,味道不够清新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一种陈皮酱油的制作方法。
[0004]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陈皮酱油的制作方法,将豆柏打碎成2?6cm长的颗粒,将打碎的豆柏和麦麸用水拌匀,以可以粘合成团而不滴水为准,放入蒸笼中蒸熟,然后取出降温至35?40度,掺入曲种拌匀,将拌好的原料进行第一次发酵,发酵24小时,待其成块,上面长白毛时,将发酵后的原料块打碎,掺入食盐水装入密封缸内,进行第二次发酵,温度保持在45?60度,发酵成红色,有酱油味时,将发酵成的原料装入滤油容器中,将花椒、陈皮、八角、大料烧水,烧开后倒入滤油容器中,浸泡12小时,然后将滤油容器下端开口打开,滤出成品酱油。
[0005]进一步,根据重量配比,豆柏为3500份,麦麸1500份,食盐水中的食盐1500份,花椒8份,陈皮32份,大料8份,曲种10份。
[0006]进一步,所述的陈皮选用去其内白的橘红陈皮。
[0007]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将陈皮作为原料添加进酱油中,将陈皮的清香与酱油的浓郁有机结合,丰富了酱油的口感,提升了酱油的风味,使酱油味道更加清新;具有理气健脾、燥湿化痰的作用。
【具体实施方式】
[0008]本发明的一种陈皮酱油的制作方法,将豆柏打碎成2?6cm长的颗粒,将打碎的豆柏和麦麸用水拌匀,以可以粘合成团而不滴水为准,放入蒸笼中蒸熟,然后取出降温至35?40度,掺入曲种拌匀,将拌好的原料进行第一次发酵,发酵24小时,待其成块,上面长白毛时,将发酵后的原料块打碎,掺入食盐水装入密封缸内,进行第二次发酵,温度保持在45?60度,发酵成红色,有酱油味时,将发酵成的原料装入滤油容器中,将花椒、陈皮、八角、大料烧水,烧开后倒入滤油容器中,浸泡12小时,然后将滤油容器下端开口打开,滤出成品醫油。[0009]在本【具体实施方式】中,根据重量配比,豆柏为3500份,麦麸1500份,食盐水中的食盐1500份,花椒8份,陈皮32份,大料8份,曲种10份。
[0010]所述的陈皮选用去其内白的橘红陈皮,辛苦之味较重,具有更好的祛湿化痰的效果。
[0011]当然,本发明除了上述实施方式之外,还可以有其它结构上的变形,这些等同技术方案也应当在其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一种陈皮酱油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将豆柏打碎成2?6cm长的颗粒,将打碎的豆柏和麦麸用水拌匀,以可以粘合成团而不滴水为准,放入蒸笼中蒸熟,然后取出降温至35?40度,掺入曲种拌匀,将拌好的原料进行第一次发酵,发酵24小时,待其成块,上面长白毛时,将发酵后的原料块打碎,掺入食盐水装入密封缸内,进行第二次发酵,温度保持在45?60度,发酵成红色,有酱油味时,将发酵成的原料装入滤油容器中,将花椒、陈皮、八角、大料烧水,烧开后倒入滤油容器中,浸泡12小时,然后将滤油容器下端开口打开,滤出成品醫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陈皮酱油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重量配比,豆柏为3500份,麦麸1500份,食盐水中的食盐1500份,花椒8份,陈皮32份,大料8份,曲种10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陈皮酱油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陈皮选用去其内白的橘红陈皮。
【文档编号】A23L1/238GK103610023SQ201310598762
【公开日】2014年3月5日 申请日期:2013年11月25日 优先权日:2013年11月25日
【发明者】吴基仔 申请人:吴基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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