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獭兔养殖的饲料组合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14056阅读:325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饲料,具体说是一种用于獭兔养殖的饲料组合物。



背景技术:

我国是世界獭兔的养殖大国,獭兔皮、獭兔肉的产量和销量居世界首位,而獭兔全身密生光亮如丝的细绒毛,有白、黑、蓝、红、巧克力和海狸等14种颜色,是制裘衣业的豪华型中高档原料。青年獭兔趾爪短细而平直,富有光泽,隐藏于脚毛之中;白色獭兔趾爪基部呈粉红色、尖端呈白色,且红色多于白色,门齿洁白,短小而整齐,皮肤紧密结实;壮年獭兔趾爪粗细适中,平直,随着年龄增长,逐渐露出于脚毛之外,白色獭兔趾爪颜色红白相等,门齿白色、粗长、整齐,皮肤紧密。老年獭兔趾爪粗长,爪尖钩曲,有一半趾爪露出于脚毛之外,表面粗糙而无光泽,白色獭兔趾爪颜色白多于红。门齿厚而长,呈暗黄色,时有破损,排列不整齐,皮肤厚而松弛。

獭兔的生长时间比较长,在獭兔生长过程必须保证充分的营养,否则就会降低獭兔的生长发育速度,同时也增加了养殖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用于獭兔养殖的饲料组合物,制备成分少,制备工艺简单,将小麦秸秆、大豆秸秆、玉米秸秆等植物营养成分,甲硫氨酸与赖氨酸等生物营养成分和白术、陈皮和五味子等中药营养成分相结合与饲料,使得制备得到的饲料组合物各类营养成分合理,加快了獭兔的生长速度,缩短了獭兔的养殖周期,减少了獭兔的养殖成本。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用于獭兔养殖的饲料组合物,该饲料组合物由以下重量份的组分组成:小麦秸秆14-17份、大豆秸秆18-21份、玉米秸秆18-22份、红薯梗11-13份、马铃薯梗14-17份、贝壳粉4-6份、骨粉3-7份、食盐1-3份、甲硫氨酸8-11份、赖氨酸13-15份、白术4-7份、陈皮6-8份和五味子2-6份。

一种用于獭兔养殖的饲料组合物,该饲料组合物由以下最佳重量份的组分组成:小麦秸秆15份、大豆秸秆20份、玉米秸秆20份、红薯梗12份、马铃薯梗15份、贝壳粉5份、骨粉5份、食盐2份、甲硫氨酸9份、赖氨酸14份、白术5份、陈皮7份和五味子4份。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小麦秸秆、大豆秸秆、玉米秸秆均选用粉碎后的秸秆颗粒。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红薯梗和马铃薯梗选用烘干剪碎之后的梗段。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相比现有技术,通过上述方式制备得到的饲料组合物,制备成分少,制备工艺简单,将小麦秸秆、大豆秸秆、玉米秸秆等植物营养成分,甲硫氨酸与赖氨酸等生物营养成分和白术、陈皮和五味子等中药营养成分相结合与饲料,使得制备得到的饲料组合物各类营养成分合理,加快了獭兔的生长速度,缩短了獭兔的养殖周期,减少了獭兔的养殖成本。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实现的技术手段和创作特征易于明白了解,下面对本发明进一步阐述。

实施例一:

一种用于獭兔养殖的饲料组合物,该饲料组合物由以下重量份的组分组成:小麦秸秆14份、大豆秸秆18份、玉米秸秆18份、红薯梗11份、马铃薯梗14份、贝壳粉4份、骨粉3份、食盐1份、甲硫氨酸8份、赖氨酸13份、白术4份、陈皮6份和五味子2份。

所述小麦秸秆、大豆秸秆、玉米秸秆均选用粉碎后的秸秆颗粒。

所述红薯梗和马铃薯梗选用烘干剪碎之后的梗段。

实施例二:

一种用于獭兔养殖的饲料组合物,该饲料组合物由以下重量份的组分组成:小麦秸秆15份、大豆秸秆20份、玉米秸秆20份、红薯梗12份、马铃薯梗15份、贝壳粉5份、骨粉5份、食盐2份、甲硫氨酸9份、赖氨酸14份、白术5份、陈皮7份和五味子4份。

所述小麦秸秆、大豆秸秆、玉米秸秆均选用粉碎后的秸秆颗粒。

所述红薯梗和马铃薯梗选用烘干剪碎之后的梗段。

实施例三:

一种用于獭兔养殖的饲料组合物,该饲料组合物由以下重量份的组分组成:小麦秸秆17份、大豆秸秆21份、玉米秸秆22份、红薯梗13份、马铃薯梗17份、贝壳粉6份、骨粉7份、食盐3份、甲硫氨酸11份、赖氨酸15份、白术7份、陈皮8份和五味子6份。

所述小麦秸秆、大豆秸秆、玉米秸秆均选用粉碎后的秸秆颗粒。

所述红薯梗和马铃薯梗选用烘干剪碎之后的梗段。

通过实施一、实施二和实施三制备得到所需饲料组合物,相比现有技术中的普通涂料,本发明通过上述实施例制备得到的饲料组合物,制备成分少,制备工艺简单,将小麦秸秆、大豆秸秆、玉米秸秆等植物营养成分,甲硫氨酸与赖氨酸等生物营养成分和白术、陈皮和五味子等中药营养成分相结合与饲料,使得制备得到的饲料组合物各类营养成分合理,加快了獭兔的生长速度,缩短了獭兔的养殖周期,减少了獭兔的养殖成本。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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