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调味品生产线,包括物料处理设备和设于所述物料处理设备下游的物料输送设备(3),其特征在于,所述调味品生产线还包括下料斗装置(2),所述下料斗装置(2)设于所述物料处理设备与所述物料输送设备(3)之间,所述下料斗装置(2)包括料斗(21),所述料斗(21)包括存料空间和与所述存料空间连通的入料口(MI)和出料口(MO),所述料斗(21)的入料口(MI)用于接收来自所述物料处理设备的物料,所述存料空间用于存储所述物料,所述料斗(21)的出料口(MO)与所述物料输送设备(3)的物料承载部间隔设置并将所述物料输送至所述物料承载部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调味品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入料口(MI)设于所述料斗(21)的顶部,所述出料口(MO)设于所述料斗(21)的底部,物料从所述入料口(MI)进入所述存料空间并从所述出料口(MO)输出到所述物料承载部上,所述下料斗装置(2)还包括调节装置,所述调节装置用于调节所述出料口(MO)的竖直高度以调节所述出料口(MO)与所述物料承载部之间的距离。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调味品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装置包括用于支撑所述料斗(21)的支撑结构(22),所述支撑结构(22)能够调节所述料斗(21)的高度以调节所述出料口(MO)的竖直高度。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调味品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结构(22)包括支撑部、调节部和连接部,所述支撑部相对于所述物料输送装置固定地设置,所述连接部与所述料斗(21)连接,所述调节部设于所述支撑部与所述连接部之间并能够调节所述连接部到所述支撑部之间的距离以调节所述料斗(21)的所述出料口(MO)的竖直高度。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调味品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部包括支撑柱(221),所述调节部包括设置于所述支撑柱(221)上的调节螺栓(222)和与所述调节螺栓(222)配合的调节螺母(224),所述连接部包括与所述调节螺栓(222)配合的安装孔,所述调节螺栓(222)穿过所述安装孔并通过所述调节螺母(224)与所述连接部固定连接,所述支撑结构(22)通过改变调节螺栓(222)与所述调节螺母(224)的配合位置改变所述连接部到所述支撑柱(221)的距离。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调味品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料斗包括储料部和连接于所述储料部下方的出料部,所述入料口设于所述储料部的顶部,所述出料口设于所述出料部的底部,其中,
所述调节装置能使所述出料部在竖直方向上位置可调节地设置于所述储料部的下方;和/或,
所述出料部包括第一出料部和第二出料部,所述第一出料部连接于所述储料部的下方,所述调节装置能使所述第二出料部在竖直方向上位置可调节地连接于所述第一出料部的下方,所述出料口设于所述第二出料部的底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调味品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装置包括调节驱动机构,其中,
所述储料部包括第一壳体,所述出料部包括第二壳体,所述第二壳体的顶部套设于所述第一壳体的底部的内侧或外侧,所述出料口设置于所述第二壳体的底部,所述调节驱动机构与所述第二壳体驱动连接以驱动所述第二壳体沿所述第一壳体的内侧面或外侧面上下运动;和/或,
所述储料部包括第一壳体,所述出料部包括第一出料部和第二出料部,所述第一出料部包括第二壳体,所述第二出料部包括第三壳体,所述第二壳体的顶部连接于所述第一壳体的底部,所述第三壳体的顶部套设于所述第二壳体的底部的内侧或外侧,所述出料口设置于所述第三壳体的底部,所述调节驱动机构与所述第三壳体驱动连接以驱动所述第三壳体沿所述第二壳体的内侧面或外侧面上下运动。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调味品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料斗(21)包括至少两个所述出料口,所述至少两个出料口中至少两个出料口沿料斗(21)的纵向分布于所述料斗(21)的底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调味品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两个所述出料口包括多组出料口,每组中的各出料口在所述料斗(21)的横向方向上的投影长度之和大于等于所述物料承载部的横向长度。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调味品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多组出料口中至少两组出料口相同或者至少两组出料口不同。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调味品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每组所述出料口包括横向位置不同的至少两个所述出料口。
12.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调味品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多组出料口中至少一组出料口包括三个所述出料口,三个所述出料口包括设置于所述料斗(21)的横向第一侧的第一侧出料口(MO1)、设置于所述料斗(21)的横向第二侧的第二侧出料口(MO2)和设置于所述料斗(21)的横向中部的中部出料口(MO3)。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调味品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侧出料口(MO1)与所述第二侧出料口(MO2)在所述料斗(21)的纵向位置相同,所述中部出料口(MO3)在纵向上位于所述第一侧出料口(MO1)和所述第二侧出料口(MO2)的前方或者后方;或者,所述第一侧出料口(MO1)、所述第二侧出料口(MO2)和所述中部出料口(MO3)纵向位置不同,所述中部出料口(MO3)在纵向上位于所述第一侧出料口(MO1)和所述第二侧出料口(MO2)的前方、后方或者中部。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调味品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侧出料口(MO1)和所述第二侧出料口(MO2)对称设于所述料斗(21)的横向两侧。
15.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调味品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料斗(21)包括至少两个所述出料口,所述料斗(21)包括主箱体和连接于所述主箱体底部且相互分隔的至少两个倒锥体(211),所述入料口设置于所述主箱体的顶部,所述至少两个出料口分别位于所述至少两个倒锥体(211)的底端。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调味品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两个出料口与所述至少两个倒锥体(211)一一对应地设置。
17.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调味品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主箱体为方形筒体(212),所述至少两个倒锥体(211)设于所述方形筒体(212)的底端,所述至少两个倒锥体(211)均具有方形上开口,所述方形筒体(212)的下开口与所述至少两个倒锥体(211)的方形上开口分别连通。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调味品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方形筒体(212)的下开口的面积与所述至少两个倒锥体(211)的方形上开口的总面积相等。
19.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调味品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料斗装置还包括推平装置(23),所述推平装置(23)能够在所述料斗(21)内部运动以将所述存料空间内的物料推平。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调味品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推平装置(23)包括设置于所述存料空间内的推平部和与所述推平部驱动连接的驱动机构。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调味品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推平部包括框形结构,所述驱动机构驱动所述框形结构在所述料斗(21)内运动。
22.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调味品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物料处理设备包括至少两个物料处理设备出料口,所述料斗(21)包括与所述至少两个物料处理设备出料口对应设置的至少两个所述入料口。
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调味品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两个所述入料口包括第一入料口(MI1)和第二入料口(MI2),所述第一入料口(MI1)和所述第二入料口(MI2)沿所述物料输送设备(3)的输送方向布置。
24.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调味品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料斗装置还包括用于连接所述物料处理设备出料口和对应设置的入料口的入料连接装置(24),所述入料连接装置(24)分别与所述物料处理设备出料口与对应设置的入料口连通,所述入料连接装置(24)与所述料斗(21)连接。
25.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调味品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料斗(21)还包括抽气口(SO),所述抽气口(SO)设于料斗(21)的顶部。
2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调味品生产线,其特征在于,所述调味品生产线包括连蒸生产线,所述物料处理设备为连蒸设备,所述物料输送设备(3)为风冷传送装置,所述下料斗装置(2)设置于所述连蒸设备与所述风冷传送装置之间,所述下料斗装置(2)的入料口与所述连蒸设备的连蒸出料口(1)连接,所述下料斗装置(2)的出料口位于所述风冷传送装置的物料承载部的上方以将所述连蒸设备输出的物料传送至所述物料承载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