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设计到农机领域,具体是一种辊式核桃青皮去除机。
背景技术:
在核桃种植产业中,将核桃青果采摘下来后,去掉核桃青果上的青皮是很麻烦的事情,去掉核桃青皮的时候,核桃青果的浆液如果不慎弄在身上,不仅会有味道,而且极难清洗,并且核桃的青皮的质感比较紧密,不好去除,人工去皮,还需要逐个处理,费事费力,还难以清理干净。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辊式核桃青皮去除机,以解决上述技术领域所提到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辊式核桃青皮去除机,包括机壳、电动机、核桃出料口、传动主轴、传动副轴、挤压板框架、破碎辊、弹簧、投料口、青皮去除口。所述破碎辊配合在破碎辊框架上,破碎辊能自由转动,然后每根破碎辊两端都配合在机壳上的槽口,形成槽口配合,电动机和传动主轴之间通过皮带传动,传动主轴通过皮带带动所有的传动副轴转动,再传动副轴通过皮带传动带动与每根传动副轴水平高度一致的一排破碎辊转动。每个破碎辊框架之间配有弹簧连接。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投料口为一倒置的空心棱台,用来将青皮核桃输入到机器内部。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电动机通过螺栓固定在机壳的传动主轴端。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电动机和传动主轴、传动主轴和传动副轴、传动副轴和破碎辊之间均采用皮带传动。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传动主轴、传动副轴、破碎辊上的皮带轮的大小均一致。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破碎辊的外表面采用橡胶制成,防止有些过大的核桃会被强行挤压至碎。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破碎辊框架上设有斜面,用来将青皮核桃分流至各个破碎辊框架之间。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核桃出料口上设有栅栏型条孔,用来漏下去掉的青皮,使去完皮的核桃从核桃出料口滚落,而青皮被漏下通过青皮去除口从另一个方向滚落。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破碎辊框架之间通过粗弹簧连接,用来减震,和适应核桃大小。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①操作简便:实用本产品时,只需要接通电源,再将青皮核桃投入投料口,本产品就能自主的完成去青皮工作。
②省时省力:相比于人工去皮,本新型产品可同时快速的加工大量的核桃,省去了大量的时间精力。
③占地面积小:本实用新型采用竖直加工结构,相比于其他机械占地面积小得多。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辊式核桃青皮去除机轴视图。
图2为一种辊式核桃青皮去除机传动方式示意图。
图3为一种辊式核桃青皮去除机的挤压板的示意图。
图中:1-机壳;2-电动机;3-核桃出料口;4-传动主轴;5-传动副轴;6-挤压板框架;7-破碎辊;8-弹簧;9-投料口;10-青皮去除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公开了一种辊式核桃青皮去除机,包括机壳1;电动机2;核桃出料口3;传动主轴4;传动副轴5;挤压板框架6;破碎辊7;弹簧8;投料口9;青皮去除口10。所述破碎辊7配合在破碎辊框架6上,破碎辊7能自由转动,然后每根破碎辊7两端都配合在机壳1上的槽口,形成槽口配合,电动机2和传动主轴4之间通过皮带传动,传动主轴4通过皮带带动所有的传动副轴5转动,再传动副轴5通过皮带传动带动与每根传动副轴水平高度一致的一排破碎辊7转动。每个破碎辊框架6之间配有弹簧8连接。
所述投料口9为一倒置的空心棱台,用来将青皮核桃输入到机器内部。
所述电动机8通过螺栓固定在机壳的传动主轴4端。
所述电动机2和传动主轴4、传动主轴4和传动副轴5、传动副轴5和破碎辊7之间均采用皮带传动。
所述传动主轴4、传动副轴5,破碎辊7上的皮带轮的大小均一致。
所述破碎辊7的外表面采用橡胶制成,防止有些过大的核桃会被强行挤压至碎。
所述破碎辊框架6上设有斜面,用来将青皮核桃分流至各个破碎辊框架6之间。
所述核桃出料口3上设有栅栏型条孔,用来漏下去掉的青皮,使去完皮
的核桃从核桃出料口3滚落,而青皮被漏下通过青皮去除口10从另一个方向滚落。
所述破碎辊框架6之间通过粗弹簧8连接,用来减震,和适应核桃大小。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启动电源开启电动机后,电动机通过皮带传动带动传动主轴传动,在转动主轴通过皮带带动所有的传动副轴转动,传动副轴过皮带传动带动与每根传动副轴水平高度一致的一排破碎辊转动,再将核桃倒入到投料口中,核桃因为自身重力和破碎辊旋转的力的作用下,被破碎辊分级挤压,青皮破碎,核桃和破碎的青皮同时下落,至核桃滚落斜坡,在斜坡上栅栏型滤网的作用下,青皮从过滤网中过滤而出,至青皮去除口上再从青皮去除口滚落,而去掉青皮后的核桃留在上面,顺着核桃滚落斜坡滚落进入到收集容器中。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